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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高中生“谈恋爱”的性诱拐者们

特刚一只猫 橙雨伞 2021-07-17
图/《不能说的游戏》

trigger warning:
儿童性侵害、性诱拐


6月22日,19岁的女孩“黄油油蜥蜴”在微博发文指出,自己在“央美老师”徐天华的“追求”下,逐渐对其产生依赖、然后被诱导发生性关系,并且对方还拒绝使用安全措施。

而认识徐天华时,“黄油油蜥蜴”只有16岁,相比于32岁的徐天华,只能说是心智尚不成熟的未成年人。

图/微博 @黄油油蜥蜴

徐天华是一位已婚男性,在与“黄油油蜥蜴”保持关系的同时,还与多位女性发生关系,而且他还“喜欢”年龄小的。
 
目前,我国规定特定关系中的性同意年龄是16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百三十六条之一


对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女性负有监护、收养、看护、教育、医疗等特殊职责的人员,与该未成年女性发生性关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但在徐天华第一次和黄油油蜥蜴发生关系时,这个数字还是14岁,在当时,似乎很难在法律实践层面去界定他的行为是否违法。

但从另一个角度来说,高校教师和高中生、32岁和16岁,这之间巨大的阅历差异,让这种关系很难是平等的,甚至与成年人之间的PUA也有所差异。
 
这本质上,是不易被察觉、但极其常见、极其危险的儿童性诱拐。



不易察觉的儿童性诱拐

儿童性诱拐(child grooming)指的是通过与儿童“交朋友”,而降低儿童对性侵犯的防备心,最终达到目的的行为。
 
诱拐者通常会试图获得儿童与家长的信任,与孩子建立关系,让ta认为自己是特别的那个人。诱拐者会给儿童们礼物、恭维、恩惠,或者在这次的情况里,给一个极其缺乏关爱的小女孩,虚假的“爱”。

图/微博
 
性诱拐通常具有非常高的隐蔽性,诱拐者可能看起来十分友善,甚至是受人尊重的师长,是教科书一般值得被信任的人,这很容易让儿童或者家长失去防备心,毕竟“和老师多相处一下,能有什么坏处呢”?
 
这也让性诱拐的危害性变得极大,它并不是一次孤立的性侵犯,而是长久以来对一个人的支配、控制与侵犯,而这一切,是建立在“信任”之上的。

如果受害者没有意识到这是侵犯,那ta承受伤害的时间会很长;但当受害者意识到这种侵犯之后,可能长达数年的信任感,会被一下子的击碎。

相比于其他形式的性侵犯,性诱拐带来的精神层面创伤,可能会更严重。

图/微博

而更为可怕的是,性诱拐居然“非常容易”。

诱拐者和被诱拐者通常有着非常大的年龄差和阅历差。被诱拐者常常是没有任何社会经验的未成年人;而施暴者则是一个成熟的、或许有一定社会地位、甚至位高权重能赢得家长信任的大人。

面对施暴者,受害者很容易产生崇拜、仰视的情绪,而自己的感受,也非常容易被施暴者琢磨透并且“照顾”到。支配和控制因此就显得十分容易了。
 
就拿徐天华“pua”女高中生的事件来说,或许16岁的年龄差距本身并不是问题,倘若是30岁的女性和46岁的男性交往,这可以归类为个人选择。

但16岁的高中女生和32岁的成熟职场人的交往,就应当是非常严肃的社会新闻了。

图/微博
 
首先,16岁的高中女生几乎没有任何社会经验,非常容易被有社会地位、有“才华”的成熟男性所“吸引”。

但这种措辞本身就有逻辑上的漏洞,倘若“成熟男性”自己“洁身自好”,小女孩又哪里有“可乘之机”?

如果“成熟男性”义正严辞地拒绝小女孩、划清界限,小女孩又哪里会有机会和“成熟男性”交往?

这种女孩被吸引、老男人把持不住之类的说辞,说白了,只是在为进行儿童性诱拐的施暴者开脱。

图/微博

小女孩或许不谙世事,但有社会经验的成年男性不是,徐天华们正是利用了作为社会人的信息差,利用了小女孩的崇拜与仰视,施加情感与性暴力。
 
这种性诱拐不仅针对未成年,其实也可能出现在成年女性身上。

没有进入社会的大学生、初入职场的实习生、职场新人,也很容易被上司、赞助商所“诱拐”,进入亲密关系。

相比于有明确规定保护权势关系中的未成年,在经验上“年轻”的成年女性,其处境也可以说是十分艰难,因为利用社会经验、权力关系不对等胁迫对方的事实,仍旧没有改变。
 

识别性诱拐,我们能怎么做?


如果你遇到比自己大很多的成年男性的“示好”,或者你身边有朋友面临此种情形,不妨问问如下几个问题:
 
1、他为什么不能吸引同龄女性?
 
他真的有足够的魅力、足够的才华吗?他的所谓才华是客观存在,还只是一种信息差?因为年龄和社会阅历的差距,他在你眼中成熟风趣、才华横溢,但真的是这样吗?如果你有了几年职场经验,会不比他优秀吗?

揭露宗教系统中普遍存在的儿童性侵害
图/《聚焦》
 
2、他为什么不去吸引同龄女性?
 
对他来说,你是不是更为“容易”的情感资源?如果交往同龄女性,他是否需要在物质、情感上付出更多努力?你是不是比起他同龄的女性来讲,更“易于操控”?你是否只是一个更方便的选择,而不是一个更值得去爱的对象?
 
3、他为什么一定要去吸引“小女孩”?
 
小女孩对他来说,到底有什么吸引力,是相貌吗?是年龄吗?如果是,那他和恋童癖真的有差别吗?在自己有才华、有能力的情况下,一定要去追求、吸引小自己非常多的女性,他究竟在图什么?

图/《不能说的游戏》
 
在徐天华诱拐多名未成年女性发生关系的事件中,我们如果追问这些问题,就可以轻易地得出:

年轻女孩易于控制,他也就利用了年轻女孩对他的崇拜,对他喜欢的“年龄小的”女孩加以诱拐。
 
这和恋童有关、这和操控、暴力、诱拐有关,唯独和“恋爱”无关。

图/《信笺故事》
 
当成年女性心中有了性诱拐的概念,追问自己这几个问题,或许可以轻松地识别出身边的诱拐者。但对未成年人来讲,这就难得多。
 
与此同时,这些追问不仅是当你遇到类似的情形时,可以问自己的。它们同样也利于我们协助周围的朋友去判断自身处境,当你身边的女孩正在和年龄大很多男性交往的时候,当你身边的朋友因为“崇拜”而“爱”的时候,提醒她。

 

将性诱拐的施暴者关进笼子里

 
对于成年人或者年龄大一些的青少年来说,这种自查自纠显然是有效的。

但对于年龄更小的儿童来说,这却要难得多。ta们很难去识别邻居家哥哥的一块糖、辅导老师的一声表扬,是出于善意,还是恶毒。
 
根据儿童犯罪预防与安全中心的估计,每天光是活跃在网络上的性诱拐者大约就有50万,还有更多潜伏在生活里、学校中、邻居家的房子里,看起来友善、亲和,随时会“帮助”、“支持”孩子。

图/TED演讲《网络儿童性诱拐》

但实际上,他们却在将魔爪伸向孩子,有数据显示,12-15岁的孩子,是儿童性诱拐的主要受害者。

这个年龄段的少年人,一方面认为自己是成熟的,可能会拒绝听从成年人的意见;另一方面,缺乏真正的社会经验,容易被利用。
 
这让侵犯者有了可乘之机。
 
我们需要保护孩子,需要加强性教育,让更多、更小的孩子,能够有机会识别性诱拐。
 
但我们也要清楚,我们永远无法、也不会让孩子生活在不受侵害的“真空”中;那我们就要尽量将性诱拐的施暴者关进笼子里。

在澳大利亚、加拿大、哥斯达黎加、德国、荷兰、新西兰等国,网络性诱拐已经被定义为刑事犯罪。

注:网络性诱拐是指诱拐者与儿童建立基于网络的在线联系,欺骗或迫使儿童进行性相关的活动。网络性诱拐可以说是儿童性诱拐的一种具体形式。

我们需要严惩施暴者,需要远高于“徐天华不是本校教师”的惩罚,需要更完善的法律规定,需要受害者有罪论消失的舆论环境……

 
只有这样,才能还更多的女孩,一个安全、健康、快乐的成长环境。


 P.S. 本文观点仅代表特约作者个人观点,部分图片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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