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要放弃数据跨境自由流动的主张?
最近在数字贸易规则领域最令人震惊的消息莫过于路透社的一个报道(见原文链接)。这个报道透露,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USTR)在WTO发表声明,表示美国政府将撤回其在数据跨境自由流动、禁止数据本地化和软件源代码审查的国家立场。
这些立场是2019年特朗普政府向WTO电子商务规则谈判提交的提案中的核心部分。特朗普政府在提案中就数据跨境流动、禁止数据本地化和源代码审查三个重要问题表明了美国政府的主张:
数据跨境流动:互联网用户必须能够自由传输数据。贸易规则可以确保消费者和企业能够在没有任何歧视性或任意限制的情况下跨境传输数据。
防止数据本地化:互联网服务带来的规模经济效益可以降低成本、提高服务质量和加强企业的网络安全性。贸易规则可以确保企业不需要在每个服务地区建设或使用独特的、资本密集型的数字基础设施,从而更好地为客户提供服务。
保护源代码:企业在市场准入条件下不应该被要求分享其源代码、商业秘密或算法。贸易规则可以确保政府不强制要求访问此类专有信息或与当地企业共享,同时保留当局实现合法监管目标的能力。
这些主张是和美国主导的APEC《跨境隐私规则体系(CBPRs)》、《美墨加协定》一致的,也是美国一直在全球层面推广的数据跨境自由流动理念的核心。但是,拜登政府要把这些主张撤回了,这是要干什么呢?
如果这是特朗普政府干的事,那可能不奇怪,因为深受特朗普影响的共和党已经很大程度上改变了亲自由贸易的传统保守主义立场。民主党尽管传统上因为在劳工、环境等问题上的坚持,对自由贸易抱有一些怀疑,但要放弃数据跨境自由流动等美国长期坚持的自由贸易主张,怎么都觉得很不可思议。
路透社显然没有拿到美国政府声明的全部内容,但报道里透露的只言片语为我们提供了一些线索:
报道提到,USTR这么做,是要“为国会提供调控大科技公司的空间”,并且还援引了该办公室“一名官员”的话称:美国的政策必须考虑监管目标,在公共利益的监管权和解决数字经济中的反竞争行为的需求之间实现平衡。
民主党联邦参议员Elizabeth Warren也对此表示了赞扬:“大型科技公司的游说者试图利用贸易协议来破坏拜登政府促进竞争的努力,而戴琦大使在WTO拒绝这些行为是个好消息…我们需要明确表示,支持大型科技公司垄断的数字规则在任何贸易协议中都是不可行的,包括《印太经济框架》IPEF。”
基于以上这些线索,似乎可以得出结论:这次USTR撤回美国在WTO电子商务谈判提交的国家立场,目的是为了给美国国会监管大科技公司的立法扫除障碍。而这个事情的起因,很可能是美国科技公司利用美国政府在贸易协议中打出的国家立场,通过游说阻挠这些立法。
Elizabeth Warren属于民主党“进步派”,主张更有力度的的财富再分配,支持对高收入群体加税、提高最低工资、加强工会权利,主打“平等主义”。在这种思想基础下,她对大科技公司是比较敌视的态度,希望加强监管。持有Warren这种观点和主张的人,在民主党人中为数不少,并不限于进步派。这些议员们主张立法强化对科技公司的反垄断,倾向于要求科技企业把美国个人敏感数据、医疗数据、商业秘密、关键的国家安全信息等数据本地存储,限制跨境传输;也在讨论授权FTC等监管机构审查相关AI产品和服务的源代码,以打破人工智能的“黑箱”,让科技公司承担更多透明义务。
虽然美国政府传统上倡导数据跨境自由流动、禁止数据本地化和源代码审查、反对不公平的数字贸易歧视,但目前为止包含这些内容,又真正能对美国政府形成法律约束力的国际条约,似乎只有特朗普政府在2018年和墨西哥、加拿大签署的《美墨加协定》。CPTPP也有类似的规定,但美国没有加入,对他没有国际法上的约束力。
Meta、Google、苹果这些大科技公司们自然不希望美国未来的立法授权FTC这样的监管部门去检查其源代码,也不希望美国政府限制美国数据的出境(因为会影响产品、服务、研发中心的全球布局)。所以他们想了一个办法,就是通过各种方式游说美国政府把《美墨加协定》里的上述规定作为美国一以贯之的立场移植到IPEF,以及更多国家参与的WTO电子商务规则谈判中。这些公司还提出一个观点:美国政府如果对科技公司加强反垄断立法和执法,会造成对总部设在美国的公司“不成比例的贸易歧视”。
科技公司们的背后考虑是:你在国际上让大家不要限制数据跨境流动和审查源代码、不要搞数字贸易歧视,那你未来的国内立法就也得遵守这些原则,不能与之相冲突。因为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USTR)是这些贸易协定谈判的牵头部门,所以理所当然成为了重点的游说对象。
事实上,这不是美国企业第一次利用国际贸易协定实现规避或者修改美国国内监管立法的目的。例如,在加入《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TRIPS)前,美国法律规定的药品专利保护期只有17年,但美国制药行业通过游说推动TRIPS形成了要求对发明提供至少20年专利保护期的规定,美国政府为履行TRIPS的国际条约义务修改了国内法,将药品的专利保护期也从17年延长到了TRIPS规定的至少20年,给了辉瑞、默沙东等美国制药公司更长的药品专利保护期。
但大科技公司的这些心思和动作显然没能躲过Warren等民主党人的法眼。今年5月,Warren起草了一份题为“大科技公司的大骗局:操纵数字贸易规则以阻止反垄断监管”的报告,披露大科技公司雇佣“旋转门官员”接触美国贸易代表凯戴琦和其他USTR高官,利用数字贸易规则游说他们。在报告中,Warren严厉批评USTR谈判IPEF等贸易协定不透明,国会只有很少人能看到IPEF的文本,大科技公司却能能够内部参与并塞进对他们有利的条款。Warren还指出,如果禁止源代码的规定进入贸易协定,可能会破坏美国寻求审查AI程序背后的算法和软件代码的立法提案,使大科技公司继续将他们的代码锁在黑盒中,不对公众透明。作为贸易谈判另一重要部门的美国商务部和部长雷蒙多,也被警告不能被大公司的游说带偏,成为他们伤害消费者、工人和小企业利益的帮凶。
这不是民主党人第一次对涉及科技公司监管的条款被纳入贸易协定表示担忧。2019年美国政府谈判《美墨加协定》时,曾打算把《通信规范法》第230条关于豁免平台因用户发表内容担责的条款纳入,但遭到时任众议院议长佩洛西的强力阻击。因为当时2016年大选中社交媒体平台虚假信息传播、外国干涉等问题仍在发酵,民主党希望推动修改第230条,让平台不再享有绝对的责任豁免,担心如果第230条写入《美墨加协定》,美国政府后面修改这一条法律会被绑住手脚。
当然,美国的大科技公司也是针锋相对,反驳说他们推动纳入贸易协议的那些主张是美国经济自由和开放的体现,也是确保美国在世界上的经济和外交领导地位不可或缺的。你们这些国会议员关心保护消费者数据没问题,但不应该攻击正在给美国经济增长做贡献的科技公司。在路透社爆出USTR撤回WTO电子商务规则谈判立场文件后,美国科技公司支持的信息技术与创新基金会(ITIF)的负责人Nigel Cory马上跳了起来,发了一条长长的推特批评了这一做法。
USTR显然因此承受了很大的政治压力。USTR的发言人Sam Michel在今年5月份回应Warren等人的质询时,曾发表一份声明,首先强调了“美国致力于在数字经济中建立信任和促进信心,并寻求包括旨在避免不公平贸易行为的条款”,但接着话锋一转,强调“同时认识到需要能够解决数字贸易领域的合法公共政策目标”。所谓“合法公共政策目标”,在CPTPP等国际贸易协定中也是很重要的词,说白了就是国会立法和政府监管能在何种程度上突破贸易协定中类似数据跨境流动这种核心规则。可以看出,从那时起,USTR已经动了要调整在WTO电商谈判立场的心思。
路透社首先披露美国“放弃”(drop)国家立场的消息后,Michel又赶紧回应承认:“许多国家正在审查他们对数据和源代码的做法,以及贸易规则如何影响它们。为了为这些辩论提供足够的政策空间,美国已经撤回了可能会影响或妨碍这些国内政策考虑的提案的支持。”
但美国政府在WTO电子商务规则谈判中的这一举动,是路透社所说的“放弃”(drop),还是某种更有技巧的修改?怎样修改才能既让Warren这些议员们满意,又不激怒美国科技巨头和他们背后ITIF、美国商会这些强大的行业游说力量呢?这是很有看点的一个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