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资讯 | 国家乡村振兴局亮相啦!《求是》发表署名文章《人类减贫史上的伟大奇迹》
本文转载自公众号农村土地和乡村振兴
来源:《求是》2021/04 作者:中共国家乡村振兴局党组 2021-02-15
2021年2月16日出版的《求是》杂志2021年第4期发表“中共国家乡村振兴局党组”的署名文章《人类减贫史上的伟大奇迹》,表明“国家乡村振兴局”已经成立。
人类减贫史上的伟大奇迹
中共国家乡村振兴局党组
脱贫攻坚是实现我们党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标志性指标,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必须完成的硬任务。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脱贫攻坚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摆到治国理政的突出位置,采取一系列具有原创性、独特性的重大举措,组织实施了人类历史上规模空前、力度最大、惠及人口最多的脱贫攻坚战。经过8年持续奋斗,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如期完成,困扰中华民族几千年的绝对贫困问题得到历史性解决,取得了令全世界刮目相看的重大胜利。
消除贫困,改善民生,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我们党的重要使命。党和政府始终高度重视扶贫工作,把扶贫开发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同步推进。改革开放后,国家实施有组织有计划大规模的扶贫行动,分阶段制定中长期减贫规划,持续推进扶贫工作,贫困地区面貌不断改善,贫困群众生活水平不断提高。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举全党全国全社会之力打赢脱贫攻坚战。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指挥、亲自部署、亲自督战,走遍全国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每年新年国内首次考察看扶贫,每年新年贺词讲扶贫,每年全国“两会”同代表委员共商脱贫,每年扶贫日作出重要指示,每年召开脱贫攻坚座谈会部署推进,每年主持会议听取脱贫攻坚成效考核情况汇报,在重大场合、重要会议、关键节点反复强调脱贫攻坚,以钉钉子精神一抓到底,推动脱贫攻坚始终保持正确方向和良好态势。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作出一系列新决策新部署,形成了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为脱贫攻坚提供了根本遵循和科学指引。
2012年年底,习近平总书记到河北阜平革命老区考察扶贫,强调“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拉开了脱贫攻坚的序幕。2013年,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南花垣县十八洞村首次提出“精准扶贫”,指明了新时期脱贫攻坚方向。2015年,习近平总书记在陕西延安召开陕甘宁革命老区脱贫致富座谈会,指出要确保贫困地区人民群众同全国人民一道进入全面小康社会;在贵州贵阳召开部分省区市扶贫攻坚与“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座谈会,强调“扶贫开发贵在精准,重在精准,成败之举在于精准”。经过一系列调查研究,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就实施脱贫攻坚工程作出部署。2015年年底,中央召开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习近平总书记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系统阐述脱贫攻坚重要意义、目标任务、重大举措,明确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为基本方略。会后党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全面打响脱贫攻坚战。2016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宁夏银川召开东西部扶贫协作座谈会,强调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是大战略、大布局、大举措,必须长期坚持下去。2017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山西太原召开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座谈会,强调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是硬仗中的硬仗,必须集中力量打歼灭战。
党的十九大把精准脱贫作为三大攻坚战之一作出部署,党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进入聚力攻坚阶段。2018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四川成都召开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座谈会,推动脱贫攻坚更加有效开展。2019年,在重庆召开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座谈会,强调要确保脱贫成色和质量。2020年,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习近平总书记统筹全局、科学决策,在北京召开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发出总攻动员令。会后,习近平总书记到陕西、山西、宁夏、吉林、安徽、湖南等地考察,要求收官之年坚定目标任务不动摇。2020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听取脱贫攻坚总结评估汇报,充分肯定脱贫攻坚重大胜利,深刻分析新形势新任务,就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提出明确要求。
回顾脱贫攻坚波澜壮阔的伟大历程,重视程度之高、政策举措之实、攻坚力度之大前所未有,办成了许多过去想办而没有办成的脱贫大事,解决了许多长期想解决而没有解决的攻坚难题,取得了许多具有历史性、标志性、趋势性的伟大成就。脱贫攻坚的伟大胜利,彰显了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显著优势,增强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提高了广大干部群众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党中央明确,脱贫攻坚的目标任务是,到2020年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贫困人口脱贫的标准是,年人均纯收入超过国家扶贫标准,且稳定实现“两不愁三保障”(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有保障)。各地区各部门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目标标准,坚持精准方略,全面改革创新扶贫体制机制,扎实推进脱贫攻坚重点工作。
(一)开展建档立卡,解决“扶持谁”的问题。2014年,制定识别标准和程序,组织广大基层干部进村入户,摸清农村贫困人口分布、致贫原因、脱贫需求等情况。组织开展“回头看”,每年实行动态管理,剔除识别不准人口,补录新识别贫困人口,开展部门数据信息比对,识别准确率不断提高,建立起全国统一的扶贫信息系统。建档立卡使我国贫困数据实现到村到户到人,为实施精准扶贫政策措施和保证脱贫质量打下了坚实基础,成为共和国珍贵的“脱贫攻坚档案”。
(二)选派驻村干部,解决“谁来扶”的问题。2013年开始,向贫困村选派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全国累计选派300多万名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每年保持近100万人在岗开展驻村帮扶。针对驻村帮扶工作中出现的选人不优、管理不严、作风不实、保障不力等问题,印发加强驻村工作队选派管理的指导意见,规范日常管理,强化考核激励。2018年以来,针对想干不会干等问题,每年组织开展脱贫攻坚干部轮训。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在落实扶贫政策、建强基层组织、为民办事服务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打通了精准扶贫“最后一公里”。
(三)坚持分类施策,解决“怎么扶”的问题。按照因地制宜、因村因户因人分类施策要求,把精准扶贫举措落到实处。实施产业扶贫。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贫困地区一大批特色优势产业初具规模。创新实施扶贫小额信贷政策,累计放贷7100多亿元,支持1500多万贫困户发展产业。建立完善带贫机制,超过70%的贫困户有新型经营主体带动。实施就业扶贫。加强就业技能培训,开展东西部劳务扶贫协作,支持扶贫龙头企业带动就业,建立扶贫车间,设立公益岗位,贫困劳动力务工规模从2015年的1227万人增加到2020年的3243万人。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坚持具备条件和群众自愿原则,累计建成集中安置区3.5万个,安置住房266万套,搬迁960多万贫困人口。加强安置点配套设施建设,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做好后续扶持工作。实施生态扶贫。在贫困地区实施退耕还林还草7450万亩,选聘110.2万贫困人口担任生态护林员,建立2.3万个扶贫造林合作社,实现脱贫攻坚与生态保护“双赢”。实施教育扶贫。累计改造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10.8万所,帮助800多万贫困家庭初高中毕业生接受职业教育培训,重点高校定向招收贫困地区学生70多万人,每年为3700多万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营养餐,贫困家庭辍学学生全部劝返就读。实施健康扶贫。将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项制度保障范围,贫困人口住院医疗费用实际报销比例从50%提高到80%左右,累计救治贫困患者2024万人,组织1007家三级医院与832个贫困县医院结对帮扶,完成贫困县所有乡村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实施危房改造。全面摸排鉴定贫困地区农户房屋,提高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户均补助标准,790万户、2568万贫困群众的危房全部得到改造。实施兜底保障。全国农村低保平均标准从2012年的每人每年2068元提高到2020年三季度的5842元,1792万贫困人口享受低保政策。全面实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实施交通扶贫。支持贫困地区骨干通道建设,大力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贫困地区新改建农村公路110万公里。实施水利扶贫。2889万贫困人口饮水不安全问题全部解决,贫困地区农田水利灌排设施大为改善,防洪抗旱减灾能力显著提升。实施电力扶贫。无电人口用电问题全面解决,农网供电可靠率达到99%,大电网延伸到全国所有县级行政区域。实施网络扶贫。贫困村通光纤和4G比例均超过98%,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对贫困县实现全覆盖,贫困地区信息化建设实现跨越式发展。探索实施资产收益扶贫、旅游扶贫、电商扶贫等。创新实施光伏扶贫工程,全国光伏扶贫容量达到1865万千瓦,覆盖10万个村,村年均收益20万元左右,主要用于设立公益岗位、实施小型公益项目、开展小微奖励补助等。
(四)严格贫困退出,解决“如何退”的问题。建立贫困退出机制,明确贫困县、贫困村、贫困户退出的标准和程序。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指导中西部22个省区市制定脱贫摘帽滚动规划和年度减贫计划,防止拖延病和急躁症。每年委托第三方对摘帽县和脱贫人口进行专项抽查评估,确保退出结果真实。对摘帽县保持帮扶政策不变,留出缓冲期,确保稳定脱贫。
(五)建立防贫机制,解决“如何稳”的问题。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疫情影响等引发的刚性支出明显超过上年度收入和收入大幅缩减的家庭加强监测,提前采取针对性帮扶措施,防止返贫和产生新的贫困,确保不出现系统性返贫风险。
(六)聚焦重点难点,不断深化攻坚举措。针对“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基础薄弱、脱贫难度大的问题,中央新增资金、项目、举措倾斜支持,有关省区制定攻坚实施方案,各方面尽锐出战、集中力量帮扶。针对“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坚持目标标准,摸清底数,全面解决,不留死角。针对收官之年剩余脱贫任务,实施挂牌督战,确保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
(七)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形成脱贫攻坚合力。发挥社会主义制度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势,东部省市与中西部省份开展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中央单位开展定点扶贫,军队与贫困村结对帮扶,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持续加大帮扶力度。开展民营企业“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行动,建设社会扶贫网,动员社会组织、公民个人积极参与。
(八)加大投入加强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发挥政府投入的主体和主导作用,中央、省、市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累计投入近1.7万亿元,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超过1.5万亿元,土地增减挂钩指标跨省域调剂和省域内流转资金4400多亿元。银行业、保险业、证券业持续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审批权限全部下放到县,建立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健全扶贫资金公告公示制度,严惩违纪违法行为,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不断提高。
(九)严格监督考核,确保脱贫攻坚实效。党中央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和“回头看”,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每年组织开展督查巡查,8个民主党派中央开展脱贫攻坚民主监督,各行业部门加强行业监督,设立12317扶贫监督举报电话,对查实的问题予以曝光。开展脱贫攻坚成效考核,采取省际交叉考核、第三方评估、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媒体暗访等方式,结合平时工作情况确定考核结果,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对问题突出的进行约谈,较真碰硬树立脱贫实效导向。
(十)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设立全国脱贫攻坚奖,累计表彰128个先进集体和377名先进个人。推出脱贫攻坚系列深度报道和主题宣传,广泛宣传脱贫攻坚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弘扬社会正能量。积极应对涉贫舆情,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推动中国减贫国际传播交流合作,讲好中国减贫故事。
(十一)采取有效措施,克服疫情影响。组织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迅速返岗,抓好脱贫攻坚和疫情防控。组织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在全国农村劳动力外出规模整体减少的形势下,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规模增加10%。开展消费扶贫行动,累计销售扶贫产品3000多亿元。将受灾情影响的贫困人口及时纳入监测进行帮扶。经过艰苦努力,疫情对脱贫攻坚的影响得到有效克服。
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消除了绝对贫困和区域性整体贫困,为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打下了坚实基础。
(一)贫困群众生活水平显著提高。贫困人口全部实现不愁吃、不愁穿,全面实现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和饮水安全有保障,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人均纯收入从2015年的2982元增加到2020年的10740元,年均增幅比全国农民收入高20个百分点,工资性收入和生产经营性收入占比逐年上升,转移性收入占比逐年下降,生活质量明显提高。
(二)贫困地区基础设施显著改善。贫困地区群众行路难、吃水难、用电难、通信难等问题得到历史性解决,具备条件的乡镇和建制村全部通硬化路、通客车、通邮路,新改建一批旅游路、生产路,全国农村大电网覆盖范围内全部通动力电,千百年来饮用苦咸水的历史彻底结束。以前贫困群众房子破破烂烂、有的家徒四壁,如今普遍建起了富有特色的民居。
(三)贫困地区公共服务水平明显提升。贫困地区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实现动态清零,贫困人口受教育机会和教育水平持续提高。贫困地区群众基本实现小病不出村、常见病慢性病不出县,小病拖、大病扛现象和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明显改观,西藏青海的包虫病、新疆南疆的肺结核等基本遏制。贫困地区综合保障体系逐步健全,充分发挥了兜底保障作用。
(四)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加快发展。贫困地区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特色产业不断壮大,新业态蓬勃发展,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地区生产总值持续保持较快增长,人均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收入年均增幅高于同期全国平均水平。东西部扶贫协作推进劳动密集型产业梯度转移,促进了区域经济协调发展。28个人口较少民族实现了从贫困落后到全面小康的历史跨越。脱贫攻坚不仅使贫困地区、贫困人口受益,而且带动了整个农村的发展,为实现乡村全面振兴打下了良好基础。
(五)贫困群众精神面貌明显变化。通过开发式扶贫,帮助有劳动能力的贫困群众增强技能、发展产业、稳定就业,贫困群众自主脱贫能力稳步提高。过去一些贫困群众“揣着手等”、“背着手看”,现在“甩开手干”、比学赶超。贫困群众生活好了,信心更足了,笑脸更多了,精神面貌焕然一新。
(六)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更加巩固。通过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和开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层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不断增强,基层干部能力明显提高。贫困村集体经济不断发展壮大,从几乎都是空白村,发展到村村都有集体经济收入。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在攻坚克难中快速成长。扶贫干部用心用情为老百姓干实事、解难题,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
(七)为做好“三农”工作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积累了宝贵经验。脱贫攻坚集中了全党的智慧和人民群众的实践,探索了乡村治理的成功方式和有效途径,包括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五级书记一起抓,建档立卡、精准施策,选派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强化资源要素供给,强化实绩考核制度等,这些都可以在今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中发挥重要作用。
(八)为全球减贫事业作出重大贡献。在全球仍有7亿左右极端贫困人口、许多国家贫富分化加剧的背景下,我国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提前10年实现《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相关减贫目标,彰显了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的显著优势。我国探索创造的精准扶贫和开发式扶贫的理论与实践,为全球减贫事业贡献了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脱贫攻坚取得举世瞩目成就,根本在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根本在于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的显著优势,形成了以下基本经验。一是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强化政治保证。习近平总书记率先垂范、身体力行,带领五级书记一起抓,激励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奋力攻坚。如果没有总书记的亲力亲为,没有党中央的英明领导,是不可能取得这样的成就的。二是发挥制度优势,凝聚攻坚合力。中西部地区落实主体责任,东部地区落实帮扶责任,主管部门落实行业责任,各级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军队和武警部队落实定点扶贫责任,民营企业、社会组织、公民个人履行社会责任,凝聚起脱贫攻坚磅礴力量。三是坚持改革创新,实施精准方略。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全面深化扶贫领域改革,确立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扶贫路径由“大水漫灌”转为“精准滴灌”,资源使用方式由多头分散转为统筹集中,扶贫模式由偏重“输血”转为注重“造血”,考评体系由侧重考核地区生产总值转为主要考核脱贫成效。精准方略不仅保证了脱贫攻坚的顺利实施,也为治国理政提供了路径方法。四是坚持群众主体,激发内生动力。坚持扶贫与扶志扶智相结合,充分发挥贫困群众主体作用,提升自我发展能力,激发脱贫内生动力,促进发展产业、实现就业,用自己辛勤劳动脱贫致富、创造美好明天。五是坚持较真碰硬,促进真抓实干。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穿脱贫攻坚全过程各环节,实施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和最严格的考核评估,推动各项工作提质增效,确保扶贫工作务实、脱贫过程扎实、脱贫结果真实。六是坚守初心使命,勇于担当尽责。各级组织和干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832个贫困县党政正职始终坚守脱贫攻坚一线指挥部,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深入扶贫一线倾力开展帮扶,扶贫系统干部职工长年超负荷工作,有的献出了宝贵生命,诠释了一代人有一代人长征路的使命担当。
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后,“三农”工作重心将实现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历史性转移。我们要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开拓创新,奋发进取,真抓实干,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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