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后第一个被执行死刑的正部级高官,总理怒批10字,遗书曝光
我国医疗反腐力度一直不小,早在2007年,曾有过建国以后第一个被判死刑的正部级高官:时任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郑筱萸。
2006年,郑筱萸被中纪委“双规”。据调查,1997年至2006年,在担任国家药监局局长期间,郑筱萸大肆贪污受贿649余万元。在其收受贿赂后,擅自降低药品审批标准,致使部分药厂虚报的药品资料通过,其中六种是假药。六百多万金额现在看来和动不动上亿相比太小,但当时不算小;整个事件带来的社会危害性极大。
温总理对此案作批示:“彻底清查,依法严肃处理”。
2007年5月29日上午,对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局长郑筱萸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郑筱萸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玩忽职守罪判处其有期徒刑7年,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2007年6月7日,郑筱萸正式提出上诉请求,后被裁定驳回。同年7月10日,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郑筱萸在北京被执行死刑(注射),终年64岁。
这个局长在临刑前留下一封遗书,下文系郑筱萸《悔恨的遗书》刊载于《教育纪检监察》2008年第7期。
《悔恨的遗书》
郑筱萸绝笔
二00七年七月九日
(原载《教育纪检监察》2008年第7期)
延伸阅读
公开资料显示,郑筱萸(1944年12月—2007年7月10日),福建省福州市人,1968年12月参加工作。1979年11月入党。复旦大学生物系动物及人体生理专业毕业,大学文化。高级工程师。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郑筱萸1968年毕业于复旦大学生物系。大学毕业后,到杭州第一制药厂做技术员。1979年到杭州民生制药厂任安全环保科副科长,12年后离开时,已是该厂厂长兼党委书记。
企业出身的郑筱萸在几年内先后任浙江省总工会副主席、主席,并于1994年4月任国家医药管理局局长。这个副部级官员其时不过50岁,在当时已属年轻。
此后恰逢199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郑随即出任新组建的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并在2003年5月再次机构合并中任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郑为人儒雅,喜写毛笔字,药厂亦以此结交。知情人称,郑在2003年给某药厂写的几幅字,曾以3万-10万不等的价格卖出。
身为全国政协委员的郑每年“两会”都会被问及食品药品安全问题,亦有记者直接问他是否会掀起食品药品安全的风暴。郑筱萸回答说,食品药品的安全问题,是年年月月日日都需要关注的,对我们来说始终是热点。不过,最终掀起风暴的时候,郑自己却被风暴倾覆。
综合之前的媒体报道情况,郑筱萸应是在2006年12月22日被“双规”,这个月,他刚刚62岁。当天上午,郑以中国药学会理事长的身份出现在由北京市药学会和北京市执业药师协会联合举办的年会上。媒体事后报道说,主席台上的郑“神情落寞”,并且“作为最主要的嘉宾,当天的会上他并没有发言”。当天下午,郑被“双规”。
事实上,早在郑2005年6月去职时,就被认为并不寻常。虽然其时郑已快到60岁,“但是,因为郑还是全国政协委员,所以按道理他还可以延长两年。”本报记者采访的一位国家药监局退休官员称。
就在郑去职十几天后,时任国家药监局医疗器械司司长郝和平便被检察机关直接查处——按惯例,本应先经过纪委检查,这亦表明郝和平案早已证据确凿。
随后,国家药监局原药品注册司司长曹文庄等多位药监官员相继被查,国家药监局内整肃风起。值得注意的是,郝和平与曹文庄先后担任过郑筱萸的秘书。
普遍的说法是,郑筱萸被“双规”就是因曹文庄被抓后的举报。知情人士称,郑和曹曾经“情同父子”,“曹文庄炒得一手好菜,经常去郑家为他们做饭,并对郑筱萸夫妇以‘干爸干妈’相称。”
2007年1月24日的国务院会议上说,“郑筱萸在药品监管工作中,严重失职渎职,利用审批权收受他人贿赂,袒护、纵容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违规违法,性质十分恶劣。”
当时有媒体报道说,郑的妻子和儿子也已涉案,据称其妻子和儿子在药品和医疗器械进口代理中有违规行为。
知情人称,郑的亲属中有多人从事药品生意。该知情人称,郑的儿子30岁出头,“在广州香港两地跑,搞进口药。”“郑筱萸跟企业吃饭时,他儿子也经常一块去,从而有意无意地让别人知道这是他的儿子。”
郑筱萸案件的严肃处理,展示了中国医疗反腐的决心和魄力,也为未来的药品监管改革奠定了基础。
1、百度百科
2、《北京拟明年起全面实行注射死 郑筱萸曾如此执行》
http://www.taiwan.cn/xwzx/jrbd/200911/t20091105_1131272.htm
3、https://news.cctv.com/china/20070124/112028.shtml
4、https://shuangyashan.dbw.cn/system/2007/02/02/05069352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