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设计师注意:车停进去了,人却出不来...这样的车位,法院判决:不合规,赔偿!
有车还得有车位,
车位价格动辄十几万
俨然比汽车还贵。
即便如此,
还是有不少开发商“精打细算”,
把车位尺寸设计得“刚刚好”。
待业主交付时才发现,
车位附近平添一堵墙,
导致车门打不开、上下车困难,
严重妨碍使用,
给业主心里“添堵”。
(图片来源于网络)
基本案情
2016年,刘某与甲公司签订车位认购协议,历时三年,2019年甲公司终于将车位交付。没想到,刘某等来的不是有了车位的方便,而是源源不断的麻烦。因为签协议时车位还未建成,看不到实物,图纸上也没显示墙体。等交付时,刘某才发现,车位一侧多了堵墙,且墙与车位线之间没有间隔,正常居中停车后,难以从驾驶室进出,给刘某带来极大不便。在多次与甲公司协商调换未果后,刘某将甲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赔偿自己的经济损失。
法院判决
法官在审理期间,查明该车位长为5.3米,宽为2.53米。现场勘验时,按照车位内标注的停车位置,正常居中停放,驾驶室一侧离墙仅33.5厘米,一般体型的成年人无法从该侧进出车辆,副驾驶一侧与隔壁车位上居中停放车辆之间距离为55.5厘米。
法院认为,根据《车库建筑设计规范》JGJ100-2015第4.1.5条规定,小型机动车与墙、柱、护栏及其他构筑物间的最小净距离纵向为0.5米,横向为0.6米,机动车间横向间距为0.6米。涉案车位未满足上述设计要求,一般体型成年人无法进出驾驶室一侧,副驾驶一侧的距离明显使用不便。
甲公司没能证明出售该车位时,尽到了告知义务,刘某以正常车位的价格,买到了缺陷、使用不便的车位,造成了损失,甲公司应当赔偿。最终,综合车位缺陷程度、对便利性妨碍及甲公司以正常价格出售缺陷车位的获利程度,确定甲公司赔偿刘某相应的经济损失,维护了刘某的合法权益。正常情况下,我们小型汽车尺寸为宽度1800mm,长度为4800mm,如果一个柱跨内停三辆车,三个车位尺寸均为2400X5300,每台车一侧增加300mm宽度,两台车之间距离为600mm,满足了上述规范要求,如下图:
特殊情况下,如车位一侧靠墙,甚至两侧靠墙,则需要在车位靠墙一侧增加相应尺寸,以满足规范要求,如下图所示:
法官提醒
在购买车位前,最好实地了解查看车位情况。如果车位还未建成,要仔细查看图纸,跟开发商、销售人员确认周围阻碍情形,以及车位与周边设施边距,检查是否符合相关设计规范,避免自己的权益遭受损失。
文章仅用于学习交流,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第一时间做出处理。
往期回顾
80%设计师都会选择关注的设计号
包含建筑/园林/室内/结构四大设计领域
有干货 有案例 有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