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母亲带孩子自杀,不想看到这样的新闻
安徽合肥,一位年轻的妈妈因家庭矛盾及夫妻感情不和,携一子一女跳楼自杀。
其中妈妈29岁,女儿4岁,儿子2岁,先后死亡。
人活到一定年纪,越来越看得开,但也越来越胆小。每次看到这样的新闻,就非常难过,好像有东西堵在胸口,一时挥之不去、化解不开。
世事无常,现实逼人。很多事,不是我们胆小不想看就能绝迹的,它会时不时的上演,时不时的让人感受命运的窒息和底层人的艰难。
贫贱夫妻百事哀。很多的家庭矛盾,很大一部分来自收入的跟不上。一步跟不上,步步跟不上。收入跟不上,家里的生活费,孩子的抚养费,教育费,老人的医疗费,或者还有房贷......全都跟不上,全是不能承受之重。
感情不和,叫人绝望。经济问题,更要人命。
多少有钱人家,感情受伤时,好歹能有经济补偿。分就分了,离就离了,也能尽快从低潮中走出来。怕就怕一身债务,却又没有收入来源,一旦吵红脸、反目成仇,那真是万念俱灰、了无生趣。尤其这年头,贫富相差太大,没有钱,简直寸步难行。心里失衡之下,最亲近的人又不理解,步步紧逼,就难免走极端,就会用一死了之去解脱这世的“苦”和“怨”,希望到那世获得安宁和幸福。
不用说,这场惨剧,最大的推手是他丈夫。无论什么理由,妻子自杀,都是丈夫不好,因为丈夫是男人,女人是弱者。
只是,作为女人,你的自杀很可怜,但有什么资格带上孩子一起送命?而且一带就是两个。虽然孩子没有你,会很孤独,会性格失衡。虽然你很可怜,但你带上孩子,这就抵消了你那一部分的可怜。
孩子是你所生,你们只是血缘关系的组合。孩子才两岁和四岁,是刚刚开始认识缤纷世界的年龄,就此被你生生阻断。孩子脱离你就是独立的个体,孩子自有他的生命和命运,你有什么权利剥夺?
孩子太无辜了!没有经过他们的同意把他们带到世界上,又没经过他们的同意杀死他们!这是怎样的造孽,悲哀啊.....
夫妻之间闹矛盾,如果一方实在控制不住自己情绪,就不要带着情绪说伤人的话,做极端的事,让自己冷静下来。
何必以死相逼?还一逼成真。为不值得的人去死,多么的不值得。
如果感觉真的过不下去,就好聚好散,真的没必要走极端。
离开对方,刚开始不适应,但一旦回过神来,你会发现,你照样会过的很好,或许更轻松。
好端端的三条生命就此陨落,好端端的一个家庭就此毁了。最终,我们不知道到底怪谁?恨谁?
似乎怪谁都没有足够理由,恨谁都苍白无力。
只能说,我们不是当事者,不能感同身受,不能经历别人内心挺不过去的煎熬。要说怪和恨,那就怪她自己太脆弱,恨她丈夫太逼人,或者怪这个社会太现实,恨这个世界太薄情。
希望这个国,这个社会,不要再出现这样的事,不要再有这样的新闻。
愿死者安息,愿这两孩子来生再投个好人家。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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