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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批准:姜有为任辽宁省委常委
据“北斗融媒”微信公众号9月6日消息,中共中央批准:姜有为同志任辽宁省委常委。
辽宁省委决定:姜有为同志任省委秘书长,兼任省委办公厅主任、省直机关工委书记。
公开简历显示,姜有为出生于1967年9月,吉林农安人,早年在吉林省工作,曾任省工信厅厅长、辽源市市长、辽源市委书记、省发改委主任等职,2015年11月晋升吉林省副省长。
2016年12月,姜有为跨省履新,出任沈阳代市长,次年初“去代转正”。2021年1月,他转任辽宁省副省长,后兼任省国资委党委书记。
此次职务调整前,姜有为在辽宁省政府的分工是:负责工信、自然资源、交通、国企国资改革发展和中小企业发展、通信等方面工作,协助负责应急管理工作。
此前担任辽宁省委常委、秘书长的张成中,已于今年7月出任河北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
来源:“北斗融媒”微信公众号、环球时报
编辑:夏会儒
审核:潘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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