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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事工评丨优化制度保障,让超龄农民工“老有所为”

中工网 2023-12-22


  近日,安徽省、上海市、海南省、湖北省等多地发布相关通知和意见,明确进一步扩大工伤保险覆盖范围,拟将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就业人员等群体纳入工伤保障,使工伤保险惠及更多特定群体。这意味着在保护超龄农民工劳动权益方面,地方政府已经迈出了积极探索的步伐。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2年全国农民工总量29562万人,其中50岁以上农民工所占比重为29.2%,比上年提高1.9个百分点。从2018年到2022年,50岁以上农民工的占比逐年上升。而现实中,超龄工作的农民工大有人在。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的不断加深,包括超龄农民工在内的越来越多的老年劳动者,出于种种原因“退而不休”。工作中,他们面临的劳动风险与其他适龄劳动者相比,没有差别。并且大量超龄农民工从事的是辛苦繁重的体力工作,由于年龄原因出现身体机能下降,在劳动中就更容易遭遇工伤或工亡。而在实际生活以及司法实践中,绝大部分超龄农民和用人单位之间,都会被认定为劳务关系,从而导致其难以得到法定标准的工伤保障,在自身权益受损后维权艰难。


  农民工是我国城市建设和实体经济的主力军,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特别是那些超龄农民工,年轻时为城市建设挥洒汗水、奉献青春,不能让他们在年老之后、工作中受伤之后既伤身又伤心。


  各地出台的相关举措正逢其时,令人欣喜。期待这些先行先试能够积累有益的经验,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对超龄劳动者法律地位作出整体规范,适时推动优化完善劳动相关法律法规,用顶层制度设计填补超龄农民工工伤保障的“法治缝隙”,以强有力的制度保障,为超龄农民工群体吃下“定心丸”,使他们权益保障更充分、就业更稳定、享受公共服务更便捷。保障他们能“老有所为”,后顾无忧,在城市中有尊严地劳动和生活。(李靖)



来源:中工网

编辑:余国思

审核:张秋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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