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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工网评丨再接再厉,当好“领头雁”

郭振纲 中工网 2023-12-22
近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办公厅、中国企业联合会办公室联合下发《关于表扬2023年度工作突出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的通报》,对2023年度工作突出的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街道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等129家基层调解组织予以通报表扬,希望受表扬的调解组织发扬成绩,切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乡镇(街道)、行业性、区域性、商(协)会等调解组织身处基层,在协商调解劳动矛盾时发挥着前端性、基础性作用。充分发挥其作用,有利于深化劳动人事争议源头治理,健全多元处理机制,加强协商调解能力建设,提升争议预防调处效能,最大限度地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
典型经验是实践中经过验证有效的工作方法,既有“治已病”的思路,也有“治未病”的启迪。将上述先进典型的成功经验和做法进行推广,进一步完善争议多元预防调处化解制度机制,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完善劳动者权益保障制度、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决策部署的有力举措。
在化解劳动矛盾的过程中,各类调解组织立足劳动保障权益维护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特点,按照“预防为主、基层为主、调解为主”工作方针,依托“互联网+调解”服务平台,推进线上线下调解深度融合,强化劳动纠纷联合调处化解力度,积极推进用人单位发展和劳动者合法权益维护的互促共进,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典型单位和个人,形成了一大批具有引领性、可复制性的工作经验,为防范化解劳动关系风险、助力高质量充分就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社会稳定作出了突出贡献。
当前,随着数字时代的来临,伴随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的快速演变,劳动关系领域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比如,“网生代”职工的诉求多元复杂,权益保护的敏感度高,对用人单位的不规范劳动管理行为忍受度低。与此同时,一些用人单位在劳动组织过程中越来越依赖算法控制技术,内部劳动规章对劳动者的约束力呈现时间化、过度强制性等特点,劳动矛盾易发多发,对社会稳定产生了负面影响。在这样的背景下,更需要发挥好典型示范引领作用,使其产生事半功倍的成效。
期待受到表彰的基层调解组织再接再厉,当好“领头雁”,期待更多的基层调解组织能从受表彰的工作经验中获得教益,站在“巨人”的肩膀上前行,取得新成绩,共同开创劳动纠纷多元化解新局面,助力基层治理迈向新阶段。(中工网评论员 郭振纲)


来源:中工网‍‍‍

编辑:王莹

审核:董佳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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