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1.1亿,茅台原董事长高卫东被判无期
据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通报,2月2日,贵州省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贵州省煤田地质局原党委委员、局长高卫东受贿一案,对被告人高卫东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高卫东受贿所得及其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高卫东(中)受审
公开资料显示,高卫东出生于1972年11月,河南邓州人,曾在贵阳市工作多年,2017年2月转任贵州省交通厅党委书记、副厅长,2018年1月接任厅长。2020年3月,他担任茅台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
2021年8月,高卫东离开茅台集团,转任贵州省煤田地质局局长。2022年5月,他官宣被查,同年12月被“双开”。
双开通报显示,高卫东除了甘于被“围猎”、沉溺赌博、多次嫖娼,还搞两面派、做两面人,搞政治攀附,热衷迷信活动,并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
2023年1月播出的《一严到底——贵州正风肃纪反腐》专题片曾揭露,高卫东被留置前大肆与商人、朋友串供,还搞模拟审讯演练。
六盘水中院经审理查明:1999年至2022年,被告人高卫东利用担任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环保局局长,原贵阳市小河区副区长,原金阳新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金阳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贵阳市交通运输局局长,贵阳市副市长,贵州双龙临空经济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党委书记、副厅长、厅长,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贵州省煤田地质局党委委员、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个人和单位在经营公司、承揽工程项目、获得土地开发权、购买茅台酒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者通过相关人员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1亿余元,其中4656万余元未实际取得。
法院认为,被告人高卫东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受贿数额特别巨大。鉴于高卫东到案后如实供述监察机关已掌握的受贿犯罪事实,主动交代监察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事实,部分犯罪系未遂,认罪悔罪,大部分赃款赃物已退缴,依法对其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高卫东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
“希望更多的人以我为鉴,千万不要步我的后尘。这种痛苦不是一个‘悔恨’能说清楚的。一个普通人家正常的相聚吃饭,现在对我来说,都是一种遥不可及的幸福。”在此前的专题片中,高卫东一度流泪忏悔。
来源:长安街知事、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
编辑:潘艺文
审核:董佳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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