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5天年假折现了6000元!休假跟折现,你选哪个?
你去年的年假休完了吗?
近日
广东一网友发帖表示
去年的5天年假没时间休
最近公司直接把年假折现
给她补发了6000多元
他们选择折现:有人最高补了3万多
评论区里
不少人做出了同样的选择
有人6天假期折现777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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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用20多天年假
折现2万多元年假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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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舍得休年假的还有这位网友
放弃10天假期
换来了1.5个月工资
共计3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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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未休的年假
按1500元/天折算
5天补了7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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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人
5天年假折算2000元
7天年假折算2000元
10天年假折算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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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所有人都有得选
有网友表示
公司会强制要求每个人休完年假
不存在折现这一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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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实在没时间休
有些公司会安排员工跨年休年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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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认为
即使公司允许折现年假
自己也会选择休假
因为所谓的折现
其实是加班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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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五天可以折现6000元
说明月薪高
这种情况下更愿意休假而非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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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则表示
6000元不是小数目
“给我2000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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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时间休年假,到底能不能折现?
有网友表示
“第一次听说不休年假还可以补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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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上有这方面的规定吗?
当然有
(注:下文提到的年休假即年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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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第五条明确
没休完的年假
可安排跨年度休
也可按照劳动者日工资的3倍进行折现
具体规定如下
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哪些人可以享受年假?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
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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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哪些情况下,无法享受当年年假?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第四条规定
有以下情形者不享受当年年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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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单位不给休年假,又不支付报酬怎么办?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第七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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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又不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年休假工资报酬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门或者劳动保障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
对逾期不改正的,除责令该单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外,单位还应当按照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数额向职工加付赔偿金;
对拒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赔偿金的,属于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所在单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属于其他单位的,由劳动保障部门、人事部门或者职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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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东工会融媒体中心
编辑:王莹
审核:张秋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