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交通事故案例警示,驾驶人一定要注意!
随着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保有量的迅猛增长
交通事故每天都在发生
而这些交通事故的背后
或多或少存在着各种违法行为和交通陋习
为切实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
安全出行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
下面抚州公安交警曝光
近期我市交通事故案例
希望大家引以为戒
遵法守规,文明出行
远离交通事故
01电动车“见缝插针”横过道路,险些酿惨剧11月14日下午17时许,抚州南城,一男子驾驶货车途经天井源乡路口时,突遇一辆电动车往车流缝隙穿越,横过道路,两车直接发生碰撞。幸运的是,货车司机反应快,及时往右打方向,只是轻微剐蹭,未酿成惨剧。
交警提醒,大货车途经路口时,应提前减速,注意观察,由于车体较大,驾驶人视觉盲区也大,无论是行走还是驾车,要注意避开大货车的视线盲区。通过道路时要守法通行,切不可随意横穿道路,更不要在车缝中横穿道路,以免造成伤害。
11月15日下午13时许,抚州南城,一男子驾驶轿车途经建昌镇金龙大酒店十字路口时,未提前减速、注意观察,直接撞上右侧横过道路的电动车,造成电动车驾驶人摔倒在地受伤,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
经交警部门认定,轿车司机因未减速、未礼让右侧车辆先行,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2022年12月3日凌晨4时20分许,吴某(化名)驾驶一辆电动三轮车,沿抚州市东乡区雄岚大道由东向西行驶,途经德政街红绿灯路口时,在未开启大灯的情况下依旧无视前进方向的红灯信号,闯红灯通过路口过程中,被一辆由北向南行驶的小轿车撞毁,三轮车原地旋转了720°。所幸事故发生时,小轿车撞击的部位是三轮车尾部,吴某并无大碍。
2022年11月26日12时16分许,吴某(化名)停车后打开车门前,未注意观察车身后侧情况,开门时将正好经过的一骑自行车的同学撞倒,致该同学受伤,引发“开门杀”事故。
11月24日,在江西抚州发生了一起小车撞上行人的交通事故。据行车记录仪显示,一辆小车行驶至人行横道路段时,驾驶人未提前减速,停车让行,与正过斑马线的行人发生碰撞,事故造成行人被撞倒地。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朋友,在经过人行横道前,务必提前减速,礼让行人!
车祸猛于虎
安全大于天
请常怀敬畏之心
从已发生的案例中吸取教训
珍爱生命
遵规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