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投保,被我劝退了
最近有个读者想买保险,被我给拒了。
经过深聊得知,他20来岁,是个学生,为了表示自己对女友的真情实意,想买份保险作为礼物送给她。
问我:“推荐个产品行不行?”
我对他说,不行,你还在上学没毕业,收入不稳定,而保险一搞就是几十年的事情,变数太大。
他回:“可我每年都有奖学金,毕业后上班了也会有工资的啊。”
但还是不行,只要你俩没结婚,你对你女朋友是没有保险利益的,是不可以给她买保险的。
最后,他只好作罢。
借由这个事儿,今天就和大家聊一聊,保险利益是个啥?
保险利益,是近代保险的四大原则之一。
简单来讲,就是投保人与被保人之间,必须存在利害关系。
或者更通俗一点,人身保险只能在直系亲属之间互相投保。
按照我国《保险法》第三十一条规定:
投保人对下列人员具有保险利益:
(一)本人;(二)配偶、子女、父母;(三)前项以外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或者抚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四)与投保人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除前款规定外,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其订立合同的,视为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
订立合同时,投保人对被保险人不具有保险利益的,合同无效。
上面那段话,都是知识点!
有保险利益的人群,大致可分为3类:
1、亲密的血缘关系
比如说父母、子女。
至于姐姐给弟弟买,哥哥给妹妹买,理论上来说都是不行的。
要是哥哥姐姐已经工作,弟弟妹妹未成年,这样投保的话,需要征得弟弟妹妹的法定监护人同意,也就是你爸妈的签字才可以。
2、法律上的利害关系
配偶,当然毫无疑问,结婚以后就是利益共同体。
还有一类,不具有血缘关系,但具有法定抚养、抚养、赡养关系的权利义务方,也是可以的,比如养父母给子女投保。
但这种关系是需要法律认定的。
你不能因为隔壁的王叔叔和你莫名亲近,就给他买保险。
3、经济上的利益关系
最常见的,就是公司给员工投保。
事实上,债权人与债务人、保证人与被保证人,同样具有保险利益,但以其自身的权利为限,这种情况就不展开说了。
老话说:强扭的瓜不甜。
你要是强行投保,保司大有可能会拒赔的。
给大家说说两个案子。
【案例一】
2015年,张三给自己的女友买了份意外险,当作是生日惊喜,保额10万。
既然是生日礼物,所以张三替女友签的名字,但受益人是他自己。
人生无常,没成想张三女友真的发生了意外,人没了。
过了一个礼拜,张三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申请,他打算把身故保险金给女友父母。
但保险公司拒赔了。
因为投保单上的签名不是他女友本人所签,张三给女友投保未征得本人同意,所以张某与其女友不具有保险利益,保险合同无效。
这下你们有悟到保险利益了吗?
我换个说法,重新描述下案子。
一男子伪造女友签名给女友投保,受益人是自己,不到一年时间,女友发生意外,男子据此向保险公司索赔。
你们品,这是不是就有骗保那味儿了。
【案例二】
故事的主人公,是82岁的李四。
李四给自己的保姆买了份年金险,连续交了3年。
结果这事儿被李四的子女们知道了,子女们就去保险公司主张合同无效,要求全额退保,说这是保姆哄骗李四投保的。
但保险公司经过调查发现,李四的子女们对他并不孝顺,只有保姆照顾他很周到。
而且李四在投保的时候,意识是清醒的,所以保险公司不同意李四的子女替父亲退保。
重温下《保险法》的那段话:
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其订立合同的,视为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
那么问题又来了。
和女友说了,女友同意,是不是就ok了呢。
理论上确实如此,但在实际生活中,保险公司为了减少骗保的风险,一般倾向于拒绝承保。
所以,还是断了给女友投保的想法吧。
你想,这事儿风险多大。
要是让女友知道,你背着她给她上了份意外险,受益人还写的是你名字,你确定这是惊喜不是惊吓吗。
要真想那么做,把钱给她,让她自己来不好吗。
最后再说两句,
保险一买就是几十年,千万别轻易做决定。(有钱除外~)
用不上还好说,大不了当钱打水漂了,
但要是关键时刻不顶用,你会恨不得和保险公司开战的。
所以,了解清楚再做选择,把保费花在刀刃上!
实在拿不准、看不懂的,随时可以找小助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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