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体器官收费标准已经出来了,价格不菲,公益与商业不能混淆!
人体器官收费标准已经出来了,价格不菲,公益与商业不能混淆!
近日,河南省卫生健康委、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通知,正式制订全省捐献器官获取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
一看上边的几个单位,就知道这份捐献器官收费项目是正规价格,有了省级权威部门的人体器官收费标准,以后人体器官移植的价格就有了版本,且价格还受到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监督。这份收费项目与标准的出台,也让我清楚的认识到要好好保护身体,身体健康就是最好的财富,毕竟身上带有一百多万的值钱零部件。
该收费项目的出台,多部门官方也给出了解释。为进一步规范人体器官捐献与移植管理,持续提升人体器官移植服务可及性,促进全省人体器官捐献与移植事业,既充满活力又规范有序的高质量发展提供了重要的制度保障。
按照国家相关文件要求,河南省卫生健康委会同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医疗保障局、省红十字会、郑州联勤保障中心卫勤处,组织各移植医院人体器官获取组织、省人体器官移植质量监控中心专家等,按照坚持公益性、以非营利为原则,以成本补偿为基础,统筹考虑捐献器官获取过程中的资源消耗、技术劳务价值和群众可接受程度,对捐献器官获取成本进行测算,确定了全省捐献器官获取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
从官方的解释中我们可以看出,以上所说的人体器官来源是个人捐献。既然人体器官是无偿获取的,医院为什么要收高达几十万的费用?关于这个问题,该消息受到了网民的热议。网友们纷纷表示,社会捐献的人体器官,医疗部门以高达几十万的价格卖出去是不合适的,医疗部门只能从中获取储藏和手术费用。
我针对该消息也表达一下自己的看法,人体器官捐献者的行为属于公益,是为了救助那些需要的人。而医院和有关部门把别人捐献的人体器官高价卖出,就把捐献者公益性转变成了商业行为,此行为的转变是不符合捐赠人初衷意愿的。
官方对此给出的解释是,如同无偿献血与临床用血一样,器官捐献是自愿、无偿的,器官获取的费用并非器官的“价格”,器官本身是无价的,但在器官评估、功能维护、获取检测、保存运输等过程中会产生相应的成本和费用。
我觉得此解释不符合情理,解释的内容中也提到了功能,维护,运输,保存成本,但这个成本究竟是多少?应该给公众一个明细。一件人体器官,最高价达到了26万元,且这件人体器官还是无偿捐献的,器官的运输和维护成本到底是多少?医疗部门应该公布出来看看,才能以理服人。
虽然说受献者出的价格是26万元,但其中并没有包括手术费和其他的费用,这个价格只是获取这一件人体器官的价格,我想等患者真正在身上运行的时候,恐怕这个价格还要翻倍。
在过去无偿捐血的时候,公众就一直质疑,血的来源是无偿捐献,等患者用在身上的时候却无比的昂贵,如此高额的血价,从捐献者到使用者之间的这个过程,哪一个环节把价格提上去的?争议了这么多年,直到现在也没有一个明细,反正献血的人没有拿走一分钱,而受献者所获取的血却是高价的。如果不把这个环节捋清,公益性捐献行为就会受到影响,造成供需之间的矛盾,不利于患者在将来获取更多的捐献。
我们对于医疗产业化从来不报太奢侈的要求,也从来不指望着他们免费对那些捐献的器官维护,只要他们不从中获取暴利就已经阿弥陀佛了。不过我们应该感谢河南省的这几个部门,如果不是他们把这些社会捐献的人体器官价格公开,我们这些网民还真获取不了医院的这些信息,很多时候都是在不经意的情况下,了解到了医疗产业从不透露的消息。
针对人体器官获取的价格,我还有一点疑问,如果捐献人在无偿捐献的时候,有一定的受捐对象,双方之间有无偿的捐献协议,医院是只收手术费,还是把26万也要照单全收?以前很多人只知道房地产很牛逼,现在才明白医疗产业化才是最快的镰刀。
我想河南省出台的这个价格表,其本意思为了控制医疗机构对人体器官乱收费的现象,他们的原始初衷是好的。但这个价格表一出来却受到了质疑,公众质疑的原因就是获取的人体器官是捐献而来,把别人无偿的捐献卖出去几十万,是不符合捐献者意愿的,因为捐献者是公益行为。
人体器官价格之高,也会促使社会上犯罪行为的增加,有些不法之徒为了获取暴利,会利用犯罪手段获取人体器官。假如人体器官的移植以公益性流程进行,有不法倾向的人就无利可图,之所以有人在人体器官方面有犯罪行为,正是因为价格的昂贵给了他们买卖的市场。杜绝人体器官私下交易,医疗机构也应该向监督部门申报人体器官来源,完善健全人体器官移植的合法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