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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大力清查!荣昌全面开展公(廉)租房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清理整治行动

日前,针对公(廉)租房违规转租出借等行为,区住房城乡建委联合区公安局、昌州街道办事处等部门,全面开展公(廉)租房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清理整治行动,进一步规范公(廉)租房小区的居住秩序。

6月17日,在荣峰河小区,区住房城乡建委工作人员正对第一轮清查过程中未在家的住户进行复查。“此次专项清理整治工作自6月8日开展,主要围绕公(廉)租房中的租户违规转租出借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核查。”区住房城乡建委住房保障科科长喻治平介绍,目前已完成第一轮入户排查核实工作,共排查了公(廉)租房2677户,发现存在转租出借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有26户。

除了现场排查,区住房城乡建委还通过加强对公(廉)租房小区日常监管、不定期突击检查,发放宣传手册、悬挂宣传标语等方式,加强对公(廉)租房转租出借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专项清理整治,巩固良好承租秩序,惠及更多群众。

区住房城乡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该委将联合相关部门,按照《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排查出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整治,对不再符合配租条件的,依法依规清退,推进违规承租、转租、房屋欠租等问题整改,坚决守住公(廉)租房底线。

据悉,根据住建部出台的《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公租房限定配租家庭成员居住,严禁转租、转借或者擅自调换;禁止改变房屋用途;禁止破坏或者擅自装修所承租公租房;禁止在公租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禁止无正当理由连续空置6个月以上。有违反以上情形之一的,将取消承租人保障资格,收回住房,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自资格取消之日起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住房保障。

如发现公(廉)租房承租人

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可向相关部门进行举报

举报电话:

46774112、46774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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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杨丽丹   通讯员/张强

新媒体编辑/李双蔚

编审/李娟   值班编委/龚淑

副总编辑/薛晓霞   总编辑/胡高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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