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聚焦】惠民!这些人群医保资助政策有调整

区医保局消息

即日起

未纳入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的

稳定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

购买重庆市城乡居民医保

最高可按缴费标准的100%给予资助

监测对象

指民政部门认定的特困人员、低保对象、低保边缘户,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返贫致贫人口、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等7类人群。

优惠政策

对未纳入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的稳定脱贫人口参加2024年、2025年居民医保的,分别按照30元、15元标准给予定额资助;对监测对象参加2024年、2025年居民医保一档,按照个人缴费标准的70%给予定额资助,自愿购买二档,按照一档个人缴费标准的100%给予资助。

  //  

下一步,我区将继续做实“特殊人群”参保缴费工作,稳定提升家庭困难人员医疗待遇水平,确保辖区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稳定在70%左右,大病保险报销比例稳定在65%左右,不设封顶线,确保全区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基本医保动态参保率达99%以上。

推荐阅读

【头条】高洪波:提升基层智治体系实战能力  增强基层治理和服务效能【聚焦】高洪波:坚持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方向  做大做优做强“荣昌造”品牌【关注】荣昌13条市政道路,年底完成升级
记者/张雪   图/千库网
文字编辑/蒋海粒   新媒体编辑/张倩

编审/李娟   值班编委/刘建国

副总编辑/薛晓霞   总编辑/胡高彬

继续滑动看下一个
向上滑动看下一个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