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救被拐妇女,需要打一场人民战争
日前,公安部决定,自3月1日至12月31日,开展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专项行动。
其实,早在2009年,公安部就已经发起过打拐运动。从现在的情况来看,效果并没有达到预期。
关心社会的朋友都明白,催生此次打拐行动的,就是丰县铁链女事件。
被拐妇女的遭遇让每个心地善良的人泪眼婆娑、夜不能寐;我们都在担心,铁链女的厄运会降落在自己或家人的身上。
这是数以亿计普通而善良的人们阅读关注此事的根本原因。他们明白,阅读、关注、转发这个信息,往小了说是同情帮助铁链女,往大了说有利于社会环境的优化,每个人都是得益者。
所以,2月17日,我发了一篇文章《不知丰县事者,不足与识;知而不论者,不足与交》(点击标题可读),此文阅读总量达18.6万,点赞数5800余人。事态的后续发展大家都知道了,虽然离我们的期望还有不小的距离,但有一点必须承认,铁链女不再在那间破土坯屋里冻得瑟瑟发抖,不再被铁链锁脖,不再被打骂侮辱,不再被强迫生育,不再喝冻成冰砣的米粥……
她未来的人生怎么过才是我最关注的。
这是每一个写作此事的自媒体作者、所有关注阅读的普通网友共同的功劳。离开这个以亿计的群体,谁也创造不了目前的结果。所以,2月20日,我发了文章《向创造历史的我们普通人致敬》(点击标题可读)。
一般而言,愤怒声讨拐卖人口犯罪的呼声这么大,犯罪分子会有所收敛,但事实上,他们没有。下面这幅图是安徽省阜阳市某平台的协助寻人通告,失联女孩叫徐思雨,2月28日早上去学校途中失联,她的编号是2022年第091号。
如果我们理解不错的话,仅阜阳一个地级市,2022年前2个月就遗失91人,全国的数字是多大!
再看下面三幅图,都是2022年失联的!她们会遭遇什么样的厄运?会不会被铁链锁上,被铁笼子关上?会不会被强奸、生育,会不会因编造假身份信息而被结婚?会不会被认定为那些流氓恶棍的“家庭成员”?
我们不知道,我们不敢想象。
她们还都是未成年的孩子啊!是父母的心头肉,是家人的宝贝疙瘩……
可是,她们却成了恶棍们买卖的商品、泄欲的工具、繁殖的机器!
而戗害她们的歹徒,不仅敢于继续作恶,甚至都不尝试遮掩罪行。丰县的董志民,佳县的李利民,他们的罪行完全暴露在邻居、村人、村镇干部的眼皮下,但无人过问,无人报警,都把作罪恶当成了常态。
这难道仅仅是丰县、佳县的问题吗?
他们一个在抖音、一个在快手上发视频,炫耀自己的罪恶,前者发了一个多月,后者长达两年,不仅无人追问,还吸粉十万,得到不计其数的打赏!
那些粉丝,来自全国各地!他们以观赏罪恶为乐趣,并用金钱奖赏罪恶。
坐标沈阳,又有一名被囚事件曝光!这位不幸的女人已经在小黑屋里被关了十年,一年四季都没有衣服可穿!当地村民反映:她刚来的时候,懂物理知识,会英文……
那么多人目睹了惨无人道的罪恶,罪恶却能持续长达十年!
她们,都曾经是自由快乐的姑娘,是别人家的女儿,是别人的姐妹!
那些失去亲人的家庭,哪一个不是坠入了无底的深渊?一位微博帐号为“钢丝绳上打太极”的网友说:“我妹子于2006年6月6日19点左右在北京丰台区六里桥10号院失踪。如果有知情者或者找到者,我付出酬金50万,并且我还他半条命……”
这位哥哥的心,在滴血。
根据《中国人口走失白皮书》,2020年全国走失人次达100万!这100万中,有多少到现在还没能回到亲人身边;有多少,已经沦为泄欲工具和繁殖机器……
现在,公安部决心在全国范围内统一行动,这是一件天大的好事,可以解救大批被伤害被侮辱的妇女。
但是,公安部门毕竟还有很多日常工作,很难安排充足的警力,并且还有其他许多无法预知的困难。
因此,全面开展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应该发动群众,打一场声势浩大的人民战争,从排查收买方入手。唯有全员参与,擦亮14亿双眼睛,才能让拐卖人口犯罪无处遁形。
具体做法建议:
首先,由市县一级政府部门部署街道、小区、村、镇基层组织具体负责排查。对村镇干部来说,这并不是什么困难的事,过去两年的防疫行动已经充分证明了这些最基层组织的战斗力,他们连一个人短时间去过哪些城市都能摸得清清楚楚,对收买大活人多年的犯罪行为更是了如指掌。
其次,全国、省、市、县各级公安部门开设举报热线,如同110、119、12345那样深入人心。举报案件上溯时间不限,不论过了多少年,都在举报范围之内。举报人首先向县一级进行举报,没有积极应对的,向市级举报,依次类推。
凡举报查实的,对案件所在区域责任人坚决追究包庇犯罪的刑事责任。
再者,对查证属实的举报者予以奖励。资金来源可以多样化,财政出一部分,同时接受社会捐赠。长期以来,之所以收买拐卖人口犯罪发生在群众眼皮底下却安然无恙,很大原因就是因为普通群众“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心态,当有奖金鼓励时,我相信很多人会争先恐后地举报。
同时,鼓励自媒体、公益人士探查走访、曝光揭发,禁止对相关文章X文X号。事实已经证明,自媒体、公益人士在打击犯罪和维护正义方面发挥了极其重大的积极意义。
倘或如此,一定会掀起一股全民参与、严厉打击收买、拐卖人口犯罪的人民战争,所有曾经发生过的罪恶都别想继续隐瞒、躲藏。
我最后的建议是关于被拐卖妇女的。从丰县、佳县这两件实例来看,大多数被拐妇女可能都已经用虚假信息办理了身份证、结婚证,公安部门应依法宣布所有此类“婚姻”为无效婚姻,所有被“结婚”的妇女都可以自主决定今后的人生。
如果她们想离开现在这个所谓的“家庭”,那么,让她们走!她们对这个建立在犯罪基础上的“家庭”没有任何义务。
当然,有些收买者并非董志民、李利民那样的恶棍,他们善待了被拐者,被拐者已经融入了现在的家庭,并自主选择留下来生活,那么,帮她们重新办理结婚证。
作为一个法治国家,惩罚、遏制任何一类罪行,都不应当通过数年一次的运动式执法达到效果,只有通过正常的法律手段才能达成长效机制。
当然,拐卖人口犯罪已经成了人神共愤的顽瘴痼疾,不下猛药难以解决若干遗留问题。因此,这一次打击行动中,还应在全国范围内通过各种方式开展宣传,把当年宣传计划生育、近年来宣传防疫的劲头拿出来,使“收买、拐卖人口是必须受到法律严惩的重罪”观念深入人心。
同时,立法部门尽快修改刑法中对收买拐卖人口罪的量刑标准。这样一来,建立长效机制并非难事。
诚然,采取这些措施并不能完全杜绝拐卖人口犯罪,正如杀人偿命不能杜绝谋杀犯罪一样,但是,这样的人民战争既可以威慑大批罪犯,也可以提高普通民众的自我保护意识,让铤而走险的犯罪分子难以得逞。
倘或如此,善莫大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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