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20分!吉林省军人子女高考优待政策 | 政策解读
高考中
军人子女、退役军人
都能享受哪些政策
吉林省又有哪些优待政策
这里,一文了解
年初,教育部印发
《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
招生工作的通知》
对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作出部署
根据同步发出的
《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退役军人、烈士子女等人员
享加分、优先录取等优待
/
1
/
规定第46条明确
烈士子女
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
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
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
可享受加分优待
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
只取其中最大的一项分值
且不得超过20分
规定第47条明确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
可享加分优待且不超过10分
凡符合以上有关情形
和有关省(区、市)自行增加的
政策性照顾项目的考生
须经本人申报、有关部门审核
省地校三级网上公示后
方能认可
学校还须按规定公示到考生所在班级
未经公示的考生及其加分项目、分值
不得计入投档成绩并使用
/
2
/
规定第49条明确
平时荣获二等功或战时
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军人的子女
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
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
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
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
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
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军人的子女
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
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
工作累计满10年军人的子女
在飞或停飞不满1年
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空勤军人的子女
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军人的子女
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
累计满15年军人的子女
参加全国统考录取
并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
应予以优先录取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
及其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的
参照军人有关优待政策执行
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人民警察
参加全国统考录取并达到投档要求的
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
3
/
(1)烈士子女,加20分。
(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及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及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加20分。
(3)公安烈士子女,加20分。
(4)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加10分。
(5)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三侨一台”),加5分。
(6)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即延边朝鲜族自治州、长白朝鲜族自治县的朝鲜族考生,伊通满族自治县的满族考生,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的蒙古族考生),加5分。
(7)按照教育部要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参加全国统考录取并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应予以优先录取。
A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
B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的军人的子女。
C在飞、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的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的军人的子女。
(8)按照教育部要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参加全国统考录取并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A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至四级伤残公安民警子女。
B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
(9)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的,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 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10)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的,参照军人有关优待政策执行。
/
4
/
考上理想的学校
吉林省军区政治工作局/主办
主 编 | 刘 伟 黄青杰
编 审 | 王兆贵 孙亚男
责任编辑 | 孙有权 周春旭
素材来源 | 央广军事 吉林省教育厅
投稿邮箱 | cbbg81@qq.com 荐读| 吉林军地举行“寻访老兵足迹、讲好英雄故事、传承红色精神”主题宣传文化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