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工行因“信息安全和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被罚50万

2023年4月3日,银保监会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工商银行上海市杨浦支行存在“信息安全和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等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和相关审慎经营规则,银保监会上海监管局对其进行处罚:责令改正,并罚款50万元
据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内容为:
  • 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审慎经营规则,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也可以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制定。
  • 前款规定的审慎经营规则,包括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资本充足率、资产质量、损失准备金、风险集中、关联交易、资产流动性等内容。
  •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严格遵守审慎经营规则。
第四十六条内容为:
  • 银行业金融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一)未经任职资格审查任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 (二)拒绝或者阻碍非现场监管或者现场检查的;
  • (三)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报表、报告等文件、资料的;
  • (四)未按照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的;
  • (五)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
  • (六)拒绝执行本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措施的。
近些年来,信息安全问题愈加得到重视。近1年有多张银行罚单指向信息安全,涉及国有银行、股份制银行、城商银行等。罚单信息显示,罚款金额不等,甚至有相关负责人因此被禁业。
比如银保监会2023年1月20日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民生银行宁波分行由于“案防管理不到位、客户信息安全管理不到位”被罚,合计罚款190万元。
2023年3月10日罚单显示,金华银行因“客户信息保护不审慎”被罚款30万元。
2022年7月29日罚单显示,农业银行宁化县支行因“客户信息安全管理不到位”被罚30万元,一名相关负责人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3年。
2022年7月28日罚单显示,建设银行上海分行因“2018年4月至10月,信息安全和员工行为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被责令改正,并被罚50万元。一名员工对此负直接责任,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10年。来源:银行科技研究社
相关阅读
台湾电脑制造商微星遭受网络攻击被勒索400万美元 发布公开声明
特斯拉前员工爆料:员工“偷窥”分享用户隐私
腾讯3.29微信QQ因广州电信机房冷却系统故障定性一级事故 相关成员被处罚
继续滑动看下一个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