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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女副教授立下遗嘱维权是泣血呐喊,不是为了吸引眼球!(欢迎扩散转发!)

高山之隼 gh_d165620e8459 2021-10-16

司法腐败猛于虎!温州城市大学退休法学副教授蔡钒,电话:13705885866。实名举报江西省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赵志刚、熊剑、艾力钊、甘致易、赵卫珍、赵素萍等5位法官枉法裁判。


注意,这不是反映温州的问题,更不是反映温州城市大学的问题,这是反映江西省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的问题,更确切地说,这是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述六位法官的问题!


她在朋友圈立下遗嘱:立下遗嘱!如果我突然失踪或者暴毙,我就是被人害死的!到时候没有我的声音,大概率就是死了!有人说不会那么严重吧?某知名记者对她说,官方对她的行为非常恼火。




不知这些官方是什么人?这场无中生有的官司给企业和股东的家庭造成了没顶之灾,并陷入了连锁诉讼之中。为了应对这场官司,花费了大量金钱和精力,还有沉重的精神压力。股东几乎变卖了所有的房产店铺,有位股东只好到永嘉深山的老宅居住了。整整7年多的经济困顿和精神折磨,没有经历过的人很难感同身受。她对司法腐败这个词,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体会深刻。但是,她相信司法公正,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被驳回后,她的心凉了!


最高院的再审申请裁定书不仅帮江西高院自圆其说,还在裁定书上说新余中川木业有限公司在诉讼期间拖欠大量的工程款。江西高院的判决书上明明白白地写着新余中川木业有限公司支付工程进度款没有逾期没有违约,更没有构成根本违约。涉案工程未完工,工程款未结算,怎么可能会拖欠工程款?不知是法官专业知识欠缺,还是为了庇护新余中院的这6位法官而有意为之?


官方应该对这些法官的枉法裁判行为恼火才是,这场网上的“击鼓鸣冤”完全是某些法官的私心或者是偏袒本地人造成的。而且如此胆大妄为,目无法纪。上级法院的法官也许出于同一条战壕里的战友情,极力为下级法院的法官遮掩。但遮掩的结果,让受害者翻案的难度加大,让枉法裁判的法官更加肆无忌惮。如果仅是自由裁量权范围的偏袒,尚可理解。颠倒黑白,混淆是非,无中生有地陷害一方当事人,他们的良知何在?对得起曾经宣誓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高悬在法庭上的国徽吗?而且这些事竟然发生在中央政法委教育整顿活动期间!这让老百姓有何安全感?


今天一早,有好心网友打电话再三叮嘱蔡钒,一定要注意自身的安全。他们看到蔡钒一辈子在校园里学习生活工作,怕她看不透一些小人阴暗险恶的心理。有位知名的大学教授自己经历过司法腐败,差点要了他的命,彻底颠覆了他的三观。看到蔡钒一辈子没出过校园,非常担心,提醒她一定要注意安全。


所以,蔡钒在朋友圈立下遗嘱维权,并非夸大其词,吸引眼球,而是确实存在潜在的危险。


昨天一位北京的女难友打电话告诉她,她的知识产权案件检察院都开过听证会了,最后还是不了了之。主办检察官无奈地告诉她,有领导打招呼。今天一位成都的女难友一早打来电话,加了微信发了她的有关材料,她的离婚官司太奇葩了,竟然用非编人员充当法官填写有关资料。资料上错误百出,连原告被告都写错,伪造法律文书。她为此向全国人大、中纪委、政法委等写信控告,但是案件转到地方法院处理,有关人员仅是问她赔偿多少钱?我问,你为何不在网上喊冤,把这些材料曝光呢?她说她还在职,网上喊冤对单位领导有压力。


维稳一定要找到根源并解决问题,社会才和谐稳定。维稳那些受了冤屈无处伸冤而不断上访的人,有何用处?上访的人除了信访专业户外,绝大多数都是真正受冤屈之人。否则不远万里跑到北京去吃那个苦头干吗?北京信访局门口,有人是带着铺盖卷露宿街头通宵排队的。


一个社会,只有公平正义,才会和谐稳定。表面上阻止人员进京信访,能解决问题吗?除了滥用维稳经费,矛盾得不到解决,信访人员死不瞑目。问题不解决,最后发生暴力事件将会层出不穷。双十那天,一位叫欧金中的农民,因为老宅拆后原地建房受到邻居的阻挠,一家人蜗居在临时雨棚里苦度5个年头。55岁的人,买了手机,学会在网上反映问题,@了他所知道的单位,但是无人问津。仇恨的火种终于喷簿而出,提刀砍向阻止他建房的邻居,一家五口2死三伤。看看他网上发的微弱呼声,《我特别同情这个杀人犯!》。这原本是一位很善良的农民,他还冒着生命危险去救落在大海里的人,不要他人的谢礼,落下的病一个多月才养好。还参与抢救海豚。但是,这个社会有无对他温柔以待?现在出事了,镇政府终于重视他了,花5万元见他的尸体,花2万元见他的活人。为何,在他向各方求助时,没有官员理他?如果镇政府当时出面解决此事,何至于会把他逼到杀人的地步?


今天上午,蔡钒原单位的书记给她打电话,希望她不要在网上标明身份是温州城市大学的退休教师,说温州某高校教师比较好。人家以为是温州城市大学出了问题,地方政府官员会感到压力。蔡钒说,她在温州城市大学干了二十多年,她的社会标签就是这所大学的退休教师。她请书记放心,她一定会依法理性维权,绝不会给学校抹黑。


因为她在亮明身份的情况下,不断有网友打电话向她证实身份。她亮明自己的服务过的单位,是为了增加诚信度,而不是吸引眼球。她想光明磊落坦坦荡荡地向社会声明,她所说的每一句话都是真的。


有人的地方就是江湖,江湖就有各种矛盾,不必遮遮掩掩。发生了各种纠纷后,掌握权力的公职人员一定要一碗水端平。否则,必然会造成社会秩序的混乱,人人都是潜在的受害者。


今天,蔡钒先爆料新余中院在审理新余市永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诉新余中川木业有限公司建筑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中的一个证据。



这份承诺书,新余市永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称是任建华提供的,代表新余市中川木业有限公司向其承诺付款100万。稍微有点法律常识的人,都知道,这份承诺书与两个公司之间的纠纷毫无关联性,没有出现双方的单位名称,也没有涉案工程的名称。且涉案合同约定是先施工到约定节点,检验合格后再支付工程款。此时工程已经开始一年多,哪来的预付款之说?更何况新余中川木业有限公司并未在上面盖章。新余中院的一审和重一审法官均认定任建华是新余中川木业有限公司的股东和现场项目负责人之一,这份承诺书对中川木业有约束力。这100万没有支付,构成严重违约!



这是重一审判决书第7页,予以采信。江西高院对此不认可,但是仅说成是说理不当,而不是证据采信有问题。证据的三性——真实、合法、关联,如何体现?


限于篇幅,终审判决书对此证据的采信与说理,就不上传了。


当法律职业人的良知出问题,无论对受害者,还是对整个社会,都是一场灾难!这样的证据采信,不是专业知识欠缺,而是睁着眼睛说瞎话!


明天继续展示证据!敬请期待!


相关系列文章:

1、《法学女副教授实名举报新余中院6法官枉法裁判!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谢谢扩散)

2、法学女副教授立下遗嘱维权:如突然失踪或暴毙,就是被人害死了!(欢迎扩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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