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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740000元!多次将废油漆桶、废稀料桶等危险废物委托给无证经营者处置,废旧油墨桶是危险废物!擅自加工处理后果很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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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 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公开青岛开拓数控设备有限公司行政处罚决定书,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在其他案件调查过程中,发现青岛开拓数控设备有限公司涉嫌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许可证的生产经营者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活动。2020年10月16日,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执法人员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经查,该公司多次将废油漆桶、废稀料桶、废油漆、废稀料等危险废物委托给无许可证的晋连祥处置,处置量总计6056千克,该行为涉嫌将危险废物委托给无许可证的经营者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活动。  青岛开拓数控设备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八十条第三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第二款之规定,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对青岛开拓数控设备有限公司处以罚款740000元。


以案说法

2020年9月,无锡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执法人员对江阴市某印染厂进行行政处罚跟踪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定型机废油收集贮存吨桶露天贮存部分含有染料助剂包装内衬袋的废桶及部分废弃的酸性助剂露天堆放,未按照规定要求贮存。

  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产生危险废物,随意露天堆放,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环境保护标准要求贮存危险废物,其行为违反了新《固废法》第七十九条之规定,应当立即停止违法行为。

  生态环境部门按照新《固废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款第(六)项和第二款的规定,对该单位未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贮存危险废物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人民币14.5万元。

  2020年11月3日,苏州市常熟生态环境执法局对常熟某玻璃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单位成品密封生产工序中产生的废胶临时存放于一楼车间的铁桶内;现场无法提供危险废物管理计划。

  经调查,该单位镶嵌玻璃、钢化玻璃加工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废金属、废锡渣、治理焊接废气的废活性炭、废胶桶等固废,其中废胶桶、废锡渣、废活性炭作为危险废物委托资质单位处置。但经查询“江苏省危险废物动态管理系统”,截至2020年11月12日,该单位在系统内无注册信息。

  对该单位罚款10万元,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含有或沾染毒性、感染性危险废物的废弃包装物、容器、过滤吸附介质等属于危险废物HW49类,废物代码为900-041-49。因此,工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油漆桶、染料桶、油墨桶、废机油桶、废油桶、废胶桶等均属于危险废物。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规定,企业产生的危险废物必须交由具备相应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处置。根据法律规定,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3吨以上即构成污染环境罪。  
提醒:如果家中有使用过的油漆桶,不需要的话,不能随意自己处置,更不能拿来浸泡清洗物品。随意处置废油漆桶会严重污染环境,需及时委托有处置危险废物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置。

危!险!废!物!

没错我就是物如其名

不仅是废物还很危险

不是你能随意处置玩“混搭”的!

案件链接

无相关营业执照及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处置废油墨桶,被抓!

  苍南钱库一对夫妻在无相关营业执照及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处置废油墨桶,并出售牟利。近日,温州市生态环境局苍南分局已对涉事人员进行立案查处,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2020年3月16日,温州市生态环境局苍南分局执法人员检查发现,钱库镇新安社区新安小微园(鉴桥)东侧约300米处建有一废油墨桶加工处置点,已建有并投入使用的废油墨桶加工处置点占地面积约500平方米,主要生产设备有金属打包机1台、地磅1个,日常回收内残留有未使用完的废油墨桶经金属打包机(压机)压成块状后贮存在一仓库内储量备售。经营者为陈某和韩某,系夫妻关系。

  调查发现,该加工点露天存放废油墨桶0.435吨,废油墨桶内残留有未使用完的油墨,仓库贮存已处置压缩成块状的废油墨桶28.45吨。执法人员现场对其贮存仓库地面废油墨积液进行采样送检,检测显示,PH值为5.84,化学需氧量为2.64×104mg/L。废油墨及废油墨桶属于危险危物,任何企业及个人不得非法处置危险废物。

据了解,自2019年6月份起,当事人陈某和他的妻子韩某在钱库镇新安社区新安小微园(鉴桥)东侧约300米处建设废油墨桶加工处置点,在未办理相关营业执照、未经生态环境部门审批、未取得危险废物经营及许可资质的情况下从事废油墨桶的回收、贮存、处置及销售经营活动。自2019年6月份至2020年1月份,共出售4次已处置压缩成块状内残留有未使用完的废油墨桶至福建省宁德市、福鼎市,共计100余吨目前,市生态环境局苍南分局已依法对该加工点贮存的油墨桶进行扣押。陈某夫妻因涉嫌非法处置危险废物,已移送公安机关进一步查处。 



非法收购、解废旧铅蓄电池,罚赔288.5

近日,江西宜春李某等几人在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非法收购未拆解的废旧铅蓄电池, 购买废旧铅蓄电池14524.597吨,用于非法炼制铅锭。被检察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必须赔偿土壤污染修复费用、大气污染生态恢复性费用至少288.5万余元

以上案件违反了哪条法律?该受到什么样处罚?















违法依据

  2021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八十条:

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取得许可证。许可证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制定。禁止无许可证或者未按照许可证规定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的经营活动。禁止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许可证的单位或者其他生产经营者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活动。

处罚依据

  2021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无许可证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一百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或者关闭;对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未按照许可证规定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处五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对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或者关闭,还可以由发证机关吊销许可证。  

危险废物"玩混搭"?

你就不怕有危险吗?

  

  危险废物危害大

(1)破坏生态环境。随意排放、贮存的危废在雨水地下水的长期渗透、扩散作用下,会污染水体和土壤,降低地区的环境功能等级。

(2)影响人类健康。危险废物通过摄入、吸入、皮肤吸收、眼接触而引起毒害,或引起燃烧、爆炸等危险性事件; 长期危害包括重复接触导致的长期中毒、致癌、致畸、致变等。

(3)制约可持续发展。危险废物不处理或不规范处理处置所带来的大气、水源、土壤等的污染也将会成为制约经济活动的瓶颈。

大家要注意啦

危险废物一定要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常见的危废处理方法有

危险、固废处置、转移、台帐、管理做好这80条才不会被处罚!



                         (部分图片来源:中国环境科学协会)



<一>环保局:危废暂存间应这样建!对错对比照片: 

说明:危险固废标识 

  下方只有一根骨头,非两根!

  环保局危废暂存间应这样建:

  危险废物贮存间必须要密闭建设,门口内侧设立围堰,地面应做好硬化及“三防”措施,即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

  危险废物贮存间门口需张贴标准规范的危险废物标识危废信息板,屋内张贴企业《危险废物管理制度》。

适合于室内外悬挂的危险废物警告标志

适合于室内外悬挂的危险废物标签

  ▲适合于室内外独立树立或摆放的危险废物标签

  危险废物贮存间需按照“双人双锁”制度管理,即两把钥匙分别由两个危废负责人管理,不得一人管理。

  不同种类危险废物应有明显的过道划分,墙上张贴危废名称,液态危废需将盛装容器放至防泄漏托盘内并在容器粘贴危险废物标签,固态危废包装需完好无破损并系挂危险废物标签,并按要求填写。

粘贴于危险废物储存容器上的危险废物标签

标签填写注意事项:危险情况和安全措施必须分别遵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危险用语和安全用语填写。

危险废物种类标志

建立台账并悬挂于危废间内,转入及转出(处置、自利用)需要填写危废种类、数量、时间及负责人员姓名。

    危险废物贮存间内禁止存放除危险废物及应急工具以外的其他物品。

法条链接知多D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责令停业或者关闭:(一)未按照规定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的;(二)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或者申报危险废物有关资料的;(三)擅自倾倒、堆放危险废物的;(四)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许可证的单位或者其他生产经营者从事经营活动的;(五)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填写、运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或者未经批准擅自转移危险废物的;(六)未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或者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的;(七)未经安全性处置,混合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具有不相容性质的危险废物的;(八)将危险废物与旅客在同一运输工具上载运的;(九)未经消除污染处理,将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物的场所、设施、设备和容器、包装物及其他物品转作他用的;(十)未采取相应防范措施,造成危险废物扬散、流失、渗漏或者其他环境污染的;(十一)在运输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危险废物的;(十二)未制定危险废物意外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的;(十三)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并如实记录的。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五项、第六项、第七项、第八项、第九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行为之一,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有前款第三项、第四项、第十项、第十一项行为之一,处所需处置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所需处置费用不足二十万元的,按二十万元计算。

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要这样建

  贮存场所地面须硬化处理,并涂至少2mm密度高的环氧树脂,以防止渗漏和腐蚀。存放液体性危险废物的贮存场所须设计收集沟收集井,以收集渗滤液,防止外溢流失现象。

化学性质不相容的危废一律分隔堆放,其间隔应为完整的不渗透墙体,并在各区域醒目位置设该类危废的标志牌

贮存场所不得连接市政雨水管或污水管,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内清理出来的泄漏物,一律按危险废物处理,冲洗废水必须纳入企业废水处理设施经处理达标后方可排放

贮存危险废物不得超过一年超过一年报环保部门审批。危险废物贮存台账并如实记录危险废物贮存情况。



<二>危险废物事故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


  江苏响水爆炸事故中就有很多消防员是在二次爆炸中牺牲的。为确保在发生危险废物流失、泄漏、扩散等意外事故时能够及时、迅速、有序地处理由此造成的环境污染及人员伤害,保障公司群众和环境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适用于全厂危险废物。

一. 危险废物意外事故的确认

危险废物意外事故是指危险废物在产生、收集、贮存、处理等环节上出现了扩散、流失、泄漏、人员受伤等情况。

  启动本公司事故应急预案处置。

二. 危险废物意外事故分级

根据危险废物意外事故发生后导致的人员伤亡情况及环境污染程度分为三级:

 一级:发生危险废物流失、扩散、泄漏时,需紧急处理的。

 二级:危险废物(危险化学废液、废油)意外事故导致厂区环境污染(50—200㎡)或人员(2-5人),须对区域污染紧急处理或对受伤人员紧急救护的。

 三级:危险废物(危险化学废液、废油)意外事故导致人员死亡或5人以上受伤,须对受伤人员提供危险救护和现场救援的;导致厂区200㎡以上污染,需紧急处理的。

三. 指挥系统与职责


 成立以(副)总经理为主要负责人,人事部及各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危险废物意外事故处理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意外事故发生时的紧急处理工作。 

 环保科负责对上级部门报告意外事故的紧急处理情况,协调市专家组的鉴定工作,保障信息通畅。 

 人事部负责组织专家及相应的医务人员,做好受损害人员诊断、治疗、抢救和医务人员的个人防护工作;负责紧急处理时家属的安抚工作。 

 环保科负责协调事故现场的监测,以及控制措施效果的评估;负责组织协调现场人员分流、调查采样的安全。 

 人事部负责保障意外事故紧急处理时所需危险防护用品的供应。 

 环保科负责危险废物的集中、收集、转贮、防止损失加重。

四、危险废物意外事故防范措施

1.不同品种危险废物分别存放在不同容器中,不得混合。

2.危险废物贮藏间外贴有“危险废物”字样标识 

3.固体危险废物:包装完整,不渗漏。

4.液体危险废物:容器密封、有盖;

5.气体危险废物:容器密封、安全阀良好。

6.危险废液暂时存放应采取防渗漏、防外溢措施。

7.各部门及承包商在设备维修中产生的废油、设备漏油和汽车维修废油应全部倒入指定区域的废油桶中。

不得倒入厂内、外空地、草地及地下管网的检查井中。

洒漏在地面的废油由责任部门(相关方由相关负责部门监督)用棉纱或报纸清除。 

8.擦机器、设备及擦油手的废油棉纱,需放置在各部门指定的废油棉纱容器内。

集中送到废弃库按危废处置。

9.废弃或暂时不用的空油桶应送交废弃库集中存放,避免油污污染地面及雨水冲刷后污染地下水。

五、意外事故的应急响应

  意外事故发生后,厂危险废物意外事故指挥小组,根据意外事故的不同级别,启动相应的应急措施: 

一级响应: 

1.1 意外事故现场立即进行处理,包括洒散危险废物的再收集,必要时采样监测,由环保课 生产车间负责。 

1.1.1 若属危险化学废液少量洒漏,立即用水清洗。 

1.1.2 若属废油少量洒漏,立即用废纸或棉纱擦干净,带油废纸或棉纱集中送到废弃库按危险废物处置。 

1.2 意外事故报告:48小时内向卫生局、环保局主管部门报告调查、处理、抢救工作情况,由总务课负责。 

二级响应: 

2.1 意外事故现场立即进行处理,包括洒散危险废物的再收集,必要时采样监测,由总务课负责。 

2. 1.1 若属危险化学废液多量洒漏,(导致厂区环境污染50—200㎡),立即用木粉或棉纱吸收废液,产生的废木粉或废棉纱送到废弃物指定地点按危险废物处置。 

2. 1.2 若属废油多量洒漏,(导致厂区环境污染50—200㎡),立即用棉纱吸收废油,然后用木粉擦干净带油地面,产生的废木粉或废棉纱送到废弃物指定地点按危险废物处置。 

注意现场禁带火种。 

2.2 意外事故受伤者就地隔离治疗,密切观察接触者,必要时请医院医生协助救治,由办公室负责。 

2.3 意外事故实施现场管制,由总务课负责。 

2.4 意外事故报告:24小时内向卫生局、环保局主管部门报告查结果,采取相应紧急措施,由生技科负责。 

三级响应: 

3.1 意外事故立即进行相应处理,包括洒漏危险废物的再收集,由总务课 生产车间负责。

3. 1.1 若属危险化学废液大量洒漏,(导致厂区环境污染200㎡以上),立即用大量沙土吸收废液,产生沙土送到废弃物指定地点按危险废物处置。 

3. 1.2 若属废油大量洒漏,(导致厂区环境污染200㎡以上),立即用棉纱吸收废油,然后用大量沙土吸收废油,然后用木粉擦干净带油地面,产生的带油木粉或沙土送到废弃物指定地点按危险废物处置。 

事故现场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注意现场禁带火种。 

3.2 意外事故报告:1小时内向卫生局、环保局主管部门报告,由人事部总务课负责。 

3.3 立即组织医护人员开展救治,由人事部负责。 

3.4 做好监测,观察其发展动态,随时向指挥领导小组汇报,由人事部总务课负责。 

3.5 立即组织保障抢救、抢险物资供应,由人事总务课负责。 

3.6 作好相关人员的个人防护工作,由生产车间、总务课负责。 

3.7 意外事故实施现场管制,由环保课负责。

六、结束响应

  受污染的环境已紧急处理;受伤人员已得到救治,由本次意外事故再次引发事故的因素已清除。

  工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油漆桶、染料桶、油墨桶、废油桶、废电瓶、废胶桶等均属于危险废物。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三吨以上的,应当认定为“严重污染环境”,即构成污染环境罪。当前企业必须审时度势,立足当下放眼未来,深刻认识到环境保护和规范化管理的重要性,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并重,贯彻落实环保部门的各项要求,才可以保障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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