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贵溪籍非法滞留境外涉诈重点地区人员限期回国!
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严厉打击整治跨境违法犯罪活动,全力劝返贵溪籍非法滞留境外涉诈重点地区人员,切实维护社会安定,保护人民群众合法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精神,制定如下从宽政策和“十三个一律”惩戒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指贵溪籍非法滞留境外涉诈重点地区人员,即:在缅甸(含缅北)、柬埔寨、泰国、菲律宾、老挝、马来西亚、阿联酋、土耳其、金三角等地从事(帮助)电信网络诈骗、赌博、走私、贩毒、偷越国(边)境、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持证出境逾期未归国、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跨境违法犯罪活动的人员。
二、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贵溪籍非法滞留境外涉诈重点地区人员必须在2022年9月25日前全部归国,严禁私自闯关偷渡,在归国前必须主动联系户籍所在乡(镇、街道)及派出所工作人员进行报备。
对听从劝告并在规定期限内提前报备主动归国返乡的人员,适用以下从宽政策:
1.非网上逃犯或者负案在逃人员,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凡属鹰潭本地网上逃犯或负案在逃人员,视情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非羁押性强制措施。
2.本人系外地逃犯,由属地公安机关负责协调上网地公安机关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非羁押性强制措施。
3.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违法犯罪行为或者有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且经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对侦破案件有立功表现的,一律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4.对归国返乡生活困难人员由户籍所在乡(镇、街道)适当给予困难补助、路费报销。
贵溪籍非法滞留境外涉诈重点地区人员要认清形势,打消疑虑,丢掉幻想,把握机会,在规定时间内主动归国返乡,争取以上从宽政策。
三、对拒不归国返乡或者新增偷渡出国(境)被拦截、通报人员,适用以下“十三个一律”惩戒措施:
1.一律公开曝光、公示震慑。在其个人的亲属、朋友、同学等微信群进行公开曝光,并在其户籍所在乡(镇、街道)、村(社区)、自然村公示栏和电视、微信公众号、抖音等媒介上发布通告。
2.一律暂停银行账户和手机业务。暂停其名下所有银行卡、手机卡业务,停止其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业务;暂停其近亲属(含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姐妹)的非柜面业务功能,严控柜面业务交易金额,单次柜面交易不得超过1万元,暂停银行贷款业务。
3.一律列为金融联合惩戒失信人员。限制其本人乘高铁、坐飞机、住宾馆、子女就读民办学校等高消费行为。若家族里有2名以上(包括夫妻、父<母>子女、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等)非法滞留境外且拒不归国返乡人员的,列为“诈骗之家”。
4.一律依法冻结个人户口。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在规定时间内与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联系不主动,或联系后仍拒绝归国者,冻结其户口,暂停所有户口业务办理,情节严重者适时启动户籍注销程序;属农村户口的,由村理事会取消其在本自然村享受的村民权利(如:其名下的田、林、宅基地等一律划归集体)。
5.一律暂停办理各类证照。暂停为其本人办理公司、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已办理营业执照,且其本人为公司法人的,将该公司列入异常经营名单。
6.一律从严政审。对其近亲属在入党、参军、参警、考录公务员、考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政审、出具无犯罪记录等证明材料时,一律从严把关。
7.一律严审子女就学资格。其本人及近亲属子女在幼儿园、小学、初中新生录取和开学时,父母双方没有共同当面申请入学就读手续或面谈注册报名的,一律不得就读城区学校;对已在城区学校就读的,一律退回原籍农村学校就读;户籍在市区的,一律安排在城市郊区学校就读。
8.一律取消政府政策性补助补贴。一律取消其本人政府政策性补助补贴,暂停其配偶、父母、子女的医保、低保及农业、林业等政策性补助补贴;对已享受补助补贴及正在申请相关补助补贴的,一律暂停或取消。
9.一律暂停审批新宅基地。一律暂停其本人及近亲属个人申报新建住房;对其及近亲属未批先建、超面积建房部分一律拆除。
10.一律清理赃款购置(新建)房产。对其及近亲属用诈骗所得赃款购买的房产进行清理、拍卖、追缴;对于已经在该房产落户人员一律强制性迁出,已凭该房产就学的子女一律迁回原籍学校就读;用赃款自建的房屋全部拆除。
11.一律没收查封非法所得。凡通过电信网络诈骗、赌博等违法犯罪所得赃款及孳息,一律冻结查封或没收。
12.一律暂停或取消所在自然村申报项目资金资格。凡有2名以上非法滞留境外涉诈重点地区并拒不归国返乡人员的自然村,一律暂停或取消该自然村申报项目资金资格(如:秀美乡村建设等各类向上申请的项目)。
13.一律给予纪律处分。凡党员、公职人员本人系非法滞留境外涉诈重点地区人员并拒不归国返乡的,一律给予纪律处分。
四、鼓励个人和组织积极举报非法滞留境外从事涉诈违法犯罪活动的贵溪籍人员,动员、规劝其投案自首。对举报人及其他有关证人,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保护;对符合相关条件的,予以奖励。对威胁或报复举报人、控告人、证人,构成犯罪的,依法从重追究刑事责任。
附:贵溪籍非法滞留境外涉诈重点地区人员名单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来源:贵溪市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联席会议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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