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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车闯禁?这次行动这些违法人员被处罚......
此次行动共查处黄牌货车120起,摩托车闯禁10起,摩托车驾驶人未佩戴头盔13起、乘客未戴头盔4起,非机动车违法158起。
以全覆盖
“一盔一带”,驾乘人员都戴好!
“同志,您好,驾驶摩托车要佩戴好头盔,后座的人员也要戴好哦,为了自己也为了他人的安全,请平安出行!”城区交警大队民警邵波波对驾驶人傅某说道,原来就在几分钟前,傅某驾乘摩托车载人,而乘坐人员未佩戴头盔,被交警查处。
“禁摩”区域,请不要进来!
19时30分,一辆非市区牌照的二轮摩托车中兴路胜利路口被城区交警大队民警姜建中拦下,民警告知徐某该路段为摩托车禁行区域,如需通过,请向环城河以外绕行。随后,民警对其进行处罚。徐某表示,之前不清楚这是禁行区域,以后一定注意,绝不再犯!
解放路(鲁迅路口至胜利路口)、胜利路(解放路至鲤鱼桥)夜间通行时间为晚21时至次日早上7时。
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驾驶机动车违法禁令标志指示的,记1分,罚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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