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璧山区关于优化调整社会面管控措施的通告(11月29日0时起)

璧山发布 2023-07-29


重庆市璧山区新型冠状病毒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关于优化调整社会面管控措施的通告


在广大市民的共同努力下,我区疫情防控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但疫情形势仍然严峻复杂、防控任务依然十分艰巨。为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全市统一部署,经区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研究,决定优化调整社会面管控措施。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实行分区分类管理。“高风险区”(红色区域)划分及管控措施以区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发布的《关于划定新冠肺炎风险区域的通告》为准,并动态调整。“高风险区”外的其他区域为“低风险区”(绿色区域),按照有序开放的原则,逐步恢复生产生活秩序。在“低风险区”内,根据流行病学史调查和专家研判,对“存在一定疫情传播风险区域”(黄色区域)适当加大核酸筛查频次。
二、严格离璧人员管理。居民非必要不离璧,不前往重庆中心城区及其他涉疫地区,确需离璧的,提前1天向目的地所在村(社区)和单位报备,经目的地所在镇街审核同意后,持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方可离璧。
三、严格来返璧人员管理。区外人员原则上不来璧返璧,因特殊情况确需来璧返璧的,提前1天向目的地所在村(社区)和单位报备,经目的地所在镇街审核同意后,严格执行“入璧即检”,提供“两码一证”(健康码、行程码、24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分类落实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健康监测等管理措施。
四、优化调整区内人员流动。“高风险区”(红色区域)严格做到“足不出户”,人员不外出流动。“低风险区”(绿色区域)人员可有序流动,进出小区和卡口需持72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其中,“存在一定疫情传播风险区域”(黄色区域)人员进出小区和卡口需持24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进入酒店、商超、农贸市场等公共场所和经营场所,需持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严格落实扫场所码、查行程码和健康码、测体温、戴口罩等措施。重点人群需持24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方可上岗。城市建成区(璧城街道、璧泉街道、青杠街道)内人员可有序流动,城市建成区和其他镇街人员之间暂不流动,城市建成区外无疫情镇街人员可在本辖区内有序流动。
五、严格各类经营场所管理。承担生产生活必需品保供任务的市场主体和场所,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责任的前提下,有序恢复营业。不承担生产生活必需品保供任务的其他市场主体和场所(如健身房、游泳馆、体育馆、洗浴、足疗、美容院、KTV、剧本杀、密室逃脱、游艺厅、网吧、酒吧、歌舞厅、茶楼、棋牌室、电影院、图书馆、商业综合体和各类培训机构等)暂缓营业。金融机构参照重庆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有关规定执行。餐饮场所暂不恢复堂食。邮政快递、外卖等实行无接触式配送。
六、严格重点场所和聚集活动管理。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监所等继续实行封闭管理,暂停探视、来访、入院、志愿服务等活动。殡葬机构除遗体火化外,暂停治丧、安葬等服务。医疗机构严格出入管理,患者就诊须做好个人防护,就医后尽快离开;住院患者及其家属要遵守医院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在璧高校和封闭式管理学校继续封闭管理,校外师生员工暂不返校;中小学校、幼儿园继续线上居家教学活动。民俗宗教、文艺演出、体育赛事、展会促销、赶场赶集、宴席“一条龙”、坝坝舞等聚集性活动暂缓举办,公共文化体育场馆暂缓开放。
七、严格社会车辆出行管理。城市建成区(璧城街道、璧泉街道、青杠街道)内的巡游出租车、网约车、私家车只能在本区域内流动,不得进入“高风险区”(红色区域),不得通过高速公路出行;城市建成区外的巡游出租车、网约车、私家车可在本镇街辖区内有序流动;紧急就医等特殊情况出行可走绿色通道。地铁、云巴、长途客车、班线客车、公交车、农村客运汽车暂不恢复营运。
八、有序恢复正常办公和复工复产。机关事业单位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逐步恢复正常办公。继续执行“一企一策”,企业和项目业主单位在行业主管部门指导下,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和闭环管理规定,有序组织生产施工。
九、分类有序组织开展核酸检测。“高风险区”(红色区域)按规定频次开展核酸检测;“低风险区”(绿色区域)根据疫情形势适时组织开展。“低风险区”(绿色区域)内“存在一定疫情传播风险区域”(黄色区域),连续5天每天开展1次核酸检测。重点人群按规定进行核酸检测。
十、自觉落实个人责任。广大市民要自觉落实疫情防控个人责任,强化自我防护意识,自觉遵守防控规定,规范佩戴口罩,非必要不出行,不聚集不扎堆,少流动不串门,积极参与“无疫小区”“无疫社区”“无疫镇街”创建。
请广大市民和各市场主体及时通过“璧山发布”公众号等区属媒体了解最新疫情动态和防控政策,准确理解、认真执行。对未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责任的市场主体,将视情节轻重采取公开曝光、责令整改、停业整顿等措施;对违反管控措施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本通告自2022年11月29日0时起执行。此前发布的通告内容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后续措施将根据疫情形势动态调整。未尽事宜,以区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解释为准。
附件:1.关于划定新冠肺炎风险区域的通告2.重点人群清单
重庆市璧山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2022年11月28日

附件1


重庆市璧山区新型冠状病毒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关于划定新冠肺炎风险区域的通告


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相关规定,结合当前璧山区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经专家研判和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从2022年11月29日0时起,将璧山区部分区域划定为高风险区,现通告如下:
一、具体点位(35个)璧城街道(17个):大旺社区瀚恩尚都2单元,金山水岸A6栋;杨柳坝社区香江嘉园2栋,东福宏洲6栋2单元;城中社区远林一街H区A栋5单元;北门社区东福宏洲1期1栋7单元,八一路3号4单元,4号11单元,北城阳光2栋;塘湾社区天佑山水4栋5单元;黄葛社区东林丽景1栋,东林丽景2栋;芋荷社区芋荷花园7栋3单元;新堰社区景山花园2栋;东关社区中医院巷42号1单元;来龙村7组61号王家院子,7组61号刘家院子。
璧泉街道(11个):新胜社区两山丽苑经济适用房小区;虎峰社区广东温氏家禽公司;牛角湾社区蔚蓝水岸10单元,阳光水岸2栋,天圆宾馆;团堡社区CBD观澜苑12栋;大岚社区秀湖鹭岛86栋1单元;文风社区泽河花园3栋2单元;观音社区两山秀苑20栋,4栋3单元;华龙社区福顺大道14号4栋。
青杠街道(2个):大字社区青山河畔1栋;塘坊社区塘坊东一路44号9单元。
来凤街道(3个):东街社区新华二街53号,解放东路176号一单元;来凤村海来汇景。
八塘镇(2个):一品社区填河街46号;凉水村3组164号。
二、防控措施1. 管控期间严格做到“足不出户,上门服务”,防止人员外出流动。对因就医等特殊情况确需外出的,由社区出具证明并做好审核登记。所有出入人员落实查证、验码、测温、登记。居家时做好环境消毒、居室通风等措施。2. 经营场所暂停营业,规范做好消杀工作。3. 暂停区域内所有聚集性活动和聚餐。4. 区域外人员原则上不进入该区域,生活保障等特殊人员可在做好防护情况下,不接触做好生活物资等保障。5. 每天上下午各测量1次体温,做好症状监测,并向社区(村)如实报告。6. 在实施封控后每天开展1次核酸检测。如果连续5天无新增感染者,且第5天风险区域内所有人员完成一轮核酸筛查均为阴性,降为低风险区。7. 每日开展健康监测,做好心理疏导、生活物资保障,落实好慢性病患者等特殊群体医疗等服务;规范消毒和垃圾分类处置。在除高风险区外的低风险区内,根据流行病学史调查和专家研判,对“存在一定疫情传播风险区域”(黄色区域)适当加大核酸筛查频次。此前划定的高风险区,按原已发布的通告继续执行防控措施。以上措施将根据疫情发展情况进行动态调整,未尽事宜,以璧山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解释为准。
特此通告。
附件:璧山区疫情防控风险区域示意图

璧城街道











璧泉街道









青杠街道



重庆市璧山区新型冠状病毒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11月28日


附件2

重点人群清单

(根据疫情形势变化动态调整)





防控小贴士


时刻保持个人防护意识,科学佩戴好口罩,加强手卫生,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室内多通风,保持一米以上社交距离,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在公共交通工具、电梯等密闭场所以及人群聚集的室外场所全程规范佩戴口罩。

编 辑:邹梦雨

初 审:杨忠东

总值班:左三刚

总编辑:张 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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