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璧山区关于划定新冠肺炎风险区域的通告(11月29日22时起)

璧山发布 2023-07-29


重庆市璧山区新型冠状病毒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关于划定新冠肺炎风险区域的通告


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相关规定,结合当前璧山区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经专家研判和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从2022年11月29日22时起,将璧山区部分区域划定为高风险区,现将通告如下:
一、具体点位(7个)璧城街道(3个):大旺社区沿河东路北段156号(原酒厂和糖酒公司家属院),大旺社区沿河东路北段158号(金山水岸A区),塘湾社区塘湾街110号4单元璧泉街道(2个):南关社区璧秀苑4栋,虎峰社区4组33号青杠街道(1个):双路社区杨柳街37号7单元丁家街道(1个):沙堆社区花卉丽都小区9栋
二、防控措施1. 管控期间严格做到“足不出户,上门服务”,防止人员外出流动。对因就医等特殊情况确需外出的,由社区出具证明并做好审核登记。所有出入人员落实查证、验码、测温、登记。居家时做好环境消毒、居室通风等措施。2. 经营场所暂停营业,规范做好消杀工作。3. 暂停区域内所有聚集性活动和聚餐。4. 区域外人员原则上不进入该区域,生活保障等特殊人员可在做好防护情况下,不接触做好生活物资等保障。5.每天上下午各测量1次体温,做好症状监测,并向社区(村)如实报告。6. 在实施封控后每天开展1次核酸检测。如果连续5天无新增感染者,且第5天风险区域内所有人员完成一轮核酸筛查均为阴性,降为低风险区。7. 每日开展健康监测,做好心理疏导、生活物资保障,落实好慢性病患者等特殊群体医疗等服务;规范消毒和垃圾分类处置。
在除高风险区外的低风险区内,根据流行病学史调查和专家研判,对“存在一定疫情传播风险区域”(黄色区域)适当加大核酸筛查频次。
此前划定的高风险区,按原已发布的通告继续执行防控措施。
以上措施将根据疫情发展情况进行动态调整,未尽事宜,以璧山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解释为准。
特此通告。


重庆市璧山区新型冠状病毒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11月29日





防控小贴士


时刻保持个人防护意识,科学佩戴好口罩,加强手卫生,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室内多通风,保持一米以上社交距离,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在公共交通工具、电梯等密闭场所以及人群聚集的室外场所全程规范佩戴口罩。

编 辑:邹梦雨

初 审:杨忠东

总值班:左三刚

总编辑:张 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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