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璧山区关于调整相关疫情风险区的通告(12月1日10时起)
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结合我区疫情形势,经专家研判和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自2022年12月1日10时起,将璧山区部分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具体如下:
一、具体点位(17个)璧城街道(5个):东福宏洲1期13栋,北二环路吉旺1期1栋13单元,金剑路36号1单元,璧铜路177号,鸡冠石路52号1单元璧泉街道(10个):俊豪城东区15栋二单元,俊豪城西区40栋,仁和路7栋2单元,帝逸城12栋,泽河花园3单元,泽河花园3栋2单元,南河御景湾5栋,渝康花苑2栋,秀湖鹭岛86栋1单元,天润绿岛康城1栋来凤街道(2个):新华二街53号,解放东路176号一单元
二、防控措施1. 区域内各类人员按照要求开展核酸检测,尽量减少外出、不聚集、不扎堆,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2. 严格执行2022年11月28日发布的《重庆市璧山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优化调整社会面管控措施的通告》相关措施。3. 后续管控措施根据疫情形势实时动态调整。未尽事宜,以璧山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解释为准。
重庆市璧山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2022年11月30日
编 辑:周 可
初 审:陈 进
总值班:陈云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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