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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了就是璧山人 共创全国文明城】文明交通,请勿随意行车!
2月27日上午,卢某驾驶渝CB***8号小型轿车行驶至红宇大道金剑路路口时违规掉头。卢某因在设置有禁止掉头或者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掉头的交通违法行为,被民警依法处以记1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2月28日上午,徐某驾驶渝A0***3号小型轿车行驶至剑山路东山路路口时违规左转掉头。徐某因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交通违法行为,被民警依法处以记1分、罚款100元的处罚。
3月1日上午,苏某驾驶渝A2***U号小型轿车行驶至东林大道永嘉大道路口时跨越道路中心双黄线行驶。苏某因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交通违法行为,被民警依法处以记1分、罚款100元的处罚。
交通违法行为是导致交通事故的最主要因素,也是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和法治观念淡薄的体现。公开曝光交通违法行为,目的是警醒广大驾驶人朋友做到守法出行,从主观上改正交通陋习,养成良好的出行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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