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璧山社会力量参与拥军工作的倡议
为纪念延安“双拥”运动开展八十周年,充分体现我区拥军优属光荣传统,结合我区创建市级(国家级)双拥模范城,根据《璧山区社会化拥军工作实施方案》(璧双拥〔2022〕1号)文件精神,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面向全区公开征集第二批“拥军企业”、“拥军商铺”,并计划于2023年8月组织开展拥军企业(商铺)签约授牌活动。现倡议如下:
一
征集原则
以“让军人军属得实惠、让军人职业受尊崇”为宗旨,坚持自愿参与、志愿服务、规范优质、合作共赢原则,在各自的经营范围内,尽可能地为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做好事、解难事”,提供优惠便民和让利服务,形成“千城万店齐拥军”的社会氛围,全面提升我区社会化拥军水平。
二
征集要求
积极拥军、有意愿参与的企业(商铺)必须合法注册、证照齐全、经营规范、遵守诚信、无违纪违法不良记录。拥军企业(商铺)要积极参与拥军的各类活动;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在拥军企业(商铺)消费和购买服务时,在享受本企业(商铺)面向群众普惠政策的基础上,再给予专属优惠政策;优先招聘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积极参加慰问、捐赠活动等。
三
征集范围
凡有意愿为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提供专属优惠服务的购物、医疗、住房、养老、就业、文化娱乐、学习教育、法律服务、参观游览,以及餐饮、住宿、理发、交通出行、加油等各个行业和领域的企业(商铺),均可报名参与。
四
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12时止。
五
报名方式
有意愿参与的企业(商铺),填写《拥军企业(商铺)申请表》等信息,并持企业(商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副本)、法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金剑路220号区退役军人事务局408办公室)报名,也可把相关资料扫描打包发送至QQ邮箱447506544@qq.com。
六
有关说明
凡报名参与的企业(商铺),经区双拥办审核、评估、公示后授予“拥军企业(商铺)”牌匾。拥军企业(商铺)的惠军政策将在“璧山发布”“璧山退役军人”等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附件:
1.《拥军企业申请表》
2.《拥军商铺申请表》
附件下载:
附件1
附件2
重庆市璧山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6月9日
(联系人:徐靖,联系电话:17772362016)
10日夜间到11日白天,阴天间多云,22~33℃
温馨提示
高考期间请自觉减少噪声超标排放活动,主动减噪、降噪。如发现噪声污染影响考生学习、考试和休息的行为,市民可拨打热线电话12345进行投诉举报。
总编辑:韩 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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