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注意!1月1日起,璧山出租汽车客运价格收费调整

璧山发布 2024-02-27


近日

区发改委发布

《重庆市璧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调整璧山区出租汽车客运价格的公告》


根据文件内容

我区自2024年1月1日

调整出租汽车客运价格

公告全文如下


重庆市璧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调整璧山区出租汽车客运价格的公告


为进一步理顺我区出租汽车客运价格矛盾,促进出租汽车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严格履行调价程序,报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就调整我区出租汽车客运价格公告如下:

一、客运价格标准

(一)白天时段客运标准〔6:00(含)-22:00〕

1.起租价:6元/2公里。

2.公里运价:基本运价由1.20元/公里调整为1.80元/公里,超过基本里程按1.80元/公里计费,计价器按0.90元/500米计费;超过6公里(不含)加收50%返空费,计价器按1.35元/500米计费;实行先计费,后计里程;同程往返不收返空费。

3.低速行驶费:昼间营运时速为0-12公里(含0公里和12公里)时,计时满5分钟加收白天公里租价的50%(即0.9元),不满5分钟不计费;之后,每满2.5分钟加收白天公里租价的50%(即0.9元),不满2.5分钟不计费。

4.返空费:超过6公里(不含)加收50%,同程往返不收返空费。

(二)夜间时段标准〔22:00(含)-次日6:00〕

1.起租价:6.6元/2公里。

2.公里运价:基本运价由1.50元/公里调整为2.10元/公里,超过基本里程按2.10元/公里计费,计价器按1.05元/500米计费。超过6公里(不含)加收50%返空费,计价器按1.60元/500米计费;实行先计费,后计里程;同程往返不收返空费。

3.低速行驶费:夜间营运时速为0-12公里(含0公里和12公里)时,计时满5分钟加收夜间公里租价的50%(即1.05元),不满5分钟不计费;之后,每满2.5分钟加收夜间公里租价的50%(即1.05元),不满2.5分钟不计费。

4.返空费:每超过6公里(不含)加收50%,同程往返不收返空费。

二、合乘费

在计价器能够满足合乘计费的前提下,经征得第一组乘客的同意后,方可搭乘第二组乘客,合乘路段可以收取合乘费,合乘费由乘客各负担70%。

三、有关事项

出租汽车公司要进一步加强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区级各相关部门共同做好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出租汽车经营者不得乱加价、乱收费;违者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有关规定从严查处。

四、执行时间

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本通知由区发展改革委、区交通局负责解释,原我委发布的有关出租汽车客运价格文件同时废止。


重庆市璧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12月28日

来   源:区发改委 
编 辑:白林子
初 审:谢 捷
总值班:陈云
总编辑:韩 霄 

声明:除原创内容及特别说明之外,推送稿件文字及图片均来自网络及各大主流媒体。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认为内容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凡璧山区融媒体中心所属平台作品,未经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

 推荐阅读 

国家级名单揭晓,璧山这一案例入选!

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参保缴还剩3天了!

5878两白银建起璧山文庙 官方无记载的技艺抬头就能看到!

H5|向新而行 相向而行 看川渝产业升级地图

继续滑动看下一个

注意!1月1日起,璧山出租汽车客运价格收费调整

向上滑动看下一个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