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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璧山学子,学生资助政策汇总→

璧山发布
2024-12-20

近年来

随着我区对教育投入的持续重视

学生资助体系不断完善

有效缓解了困难家庭子女上学难的问题

这些政策是否精准落实到位?

符合哪些条件才能享受资助政策?


学生资助主要包括奖学金、助学金、学费减免、国家助学贷款等多种形式。我区现行资助政策有: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普高和中职)和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2023年我区共计资助学前、义教、高中、中职贫困学生27352人次,金额2324.49695万元(其中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3403人次,金额307.4246万元)。大学生“滋蕙计划”176人,金额11.15万元。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1998人,金额2231.2026万元。


资助政策具体是


学前教育

资助对象:公、民办幼儿园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幼儿。

资助标准:免收保育保教费和生活费。

办理流程:受助幼儿(监护人)申请→幼儿园入户调查、初审、公示→区级相关部门审核→幼儿园公示受助名单→区财政下达资金。


义务教育

资助对象: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1.寄宿贫困学生生活费补助标准:小学625元/生期,初中750元/生期。

办理流程:学生申请→学校入户调查、困难认定、初审上报→区教育服务与资助中心审核→学校公示受助学生名单→区财政下达资金。

2.非寄宿贫困学生(除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生活费补助标准: 小学312.5元/生期,初中375元/生期。非寄宿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由就读学校免费提供一顿午餐。

办理流程:学生申请→学校入户调查、困难认定、初审上报→区教育服务与资助中心审核→学校公示受助学生名单→区财政下达资金。


普高教育

(一)国家助学金

资助对象:具有重庆市普通高中正式学籍、在校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资助标准:农村建卡贫困户1500元/生期,低保、贫困残疾等家庭学生1250元/生期和其他贫困生750元/生期。

办理程序:学生申请→学校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初审、公示→区相关部门审批→区财政下达资金。


(二) 免学费

资助对象:具有重庆市普通高中正式学籍、在校就读的农村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城乡低保家庭学生、城乡非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城乡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资助标准: 重点高中(璧山中学和来凤中学)900元/生期,一般高中(大路中学)500元/生期。

办理流程:学生申请→学校初审→区级相关部门审核→学校公示→区财政下达资金。


(三)免教科书费

资助对象:具有重庆市正式学籍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城乡低保对象及城乡特困人员在校学生。

资助标准:200元/生期。

办理程序:学生申请→学校初审→区级相关部门审核→学校公示→区财政下达资金。



中职教育

(一)免学费

资助对象:具有正式学籍公、民办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在校学生(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

资助标准:每生每期不超过1000元。


(二)国家助学金

资助对象:具有正式学籍的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资助标准:农村建卡户1500元/生期,其他贫困生1000元/生期。

办理流程:学生申请→班级民主评议→学校入户调查、初审上报→区级相关部门审核→学校公示→区财政下达资金。


(三)免住宿费

资助对象:具有正式学籍在校住宿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资助标准:每生每期不超过250元。(职教中心200/生期,青山技校,交通职业学校250元/生期)。

办理程序:学生申请→学校入户调查、初审上报→区级相关部门审核→学校公示→区财政下达资金。


(四)免教科书费

 资助对象: 具有正式学籍并在校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城乡低保对象学生及城乡特困学生。

 资助标准:200元/生期。

 办理流程:学生申请→学校初审→区级相关部门审核→学校公示→区财政下达资金。

  

(五)国家奖学金

 资助对象: 具有正式学籍的特别优秀的在校学生。

 资助标准:6000元/生年。

 办理流程:学校提建议名单→评审领导小组审核→学校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区财政下达资金。



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贷款对象:

(1)国家规定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学生;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璧山区;

(4)家庭经济困难,家庭经济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指学费和住宿费)。

贷款标准:本专科每生每年不超过16000元,全日制研究生不超过20000元。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承担,毕业后的贷款利息由学生(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承担。

办贷材料:

1、家庭经济困难的高三学生于4月底前,在就读高中学校(含职高学生)完成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

2、需贷款学生带《预申请表》和相关材料(学生和父母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户口簿)办理贷款。

办贷时间:每年8月1日—8月31日(周末除外)。

办贷地点:璧山中学双星西门1号楼底楼。






记   者:冉   杰
编 辑:张   曦

初 审:高 峰

总值班:任 伟

总编辑:韩 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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