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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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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今日发布了

《2024年全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

实施意见》

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

主要有哪些内容?

工作时间如何安排?

一起来了解 !

☟☟☟



2024年,为落实教育部阳光招生专项要求和省教育厅相关工作要求,结合南京实际,全市义务教育招生政策总体保持稳定。


整体情况

2024年南京市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坚持四大原则:


一是坚持属地化管理。市教育局负责制定全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区教育局负责制定本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及实施细则,组织开展招生入学工作;小学、初中学校按照免试入学政策要求开展招生入学相关工作。区教育局实施方案公布后,相关区的义务教育学校方可启动招生工作。


二是坚持免试入学。所有义务教育学校都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免试入学规定,不得通过笔试、面试(谈)、评测等方式招生,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公办学校采取登记入学或书面通知入学。各区要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总体原则,根据区域内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与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为每所公办学校科学划定服务片区范围并向社会公布。民办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所有报名人员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一次性全部录取。


三是坚持公平原则。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切实保障每一个适龄少年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强化政府法定责任,依法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切实做好留守儿童少年、特需儿童少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及适龄残障儿童少年的入学及服务保障工作。坚持以公办学校为主,统筹安排,确保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能够在流入地接受义务教育。


四是坚持便民原则。落实“高效办成一件事”要求,便捷招生入学流程,减轻群众负担。进一步健全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登记制度,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原则,全面清理取消学前教育经历、计划生育证明、超过正常入学年龄证明等无谓证明材料。预防接种证明不作为入学报名前置条件,可在开学后及时要求学生提供。落实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原则,不得利用各类APP、小程序随意反复采集学生相关信息。



四点说明

1.招生工作启动时间:5月15日起,各区教育局将陆续公布本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及实施细则,明确本区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办法、报名要求、工作日程及施教区范围等,相关信息可在各区教育局政务网站查询。5月23日起,各义务教育学校将通过学校网站、微信公众号、张榜公布等不同途径公开招生入学相关信息。


2.热点学校电脑派位:继续推行热点公办学校空余学位电脑派位入学办法。有参加电脑随机派位需求的本市户籍学生,根据学生本人户籍和学校招生范围填报派位志愿。幼升小学生可在民办小学、热点公办小学中最多选2所报名,小升初学生可在民办初中、热点公办初中和南京外国语学校中最多选2所报名。民办一贯制学校小学部直升的学生,可在其他民办初中、热点公办初中和南京外国语学校中最多选1所报名。继续实行“双胞胎(多胞胎)绑定”电脑随机派位政策。参加报名但未被电脑随机派中或被派中后选择放弃的,由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本区政策安排入学。被电脑派中,并到派中学校现场确认录取后的学生,不得被其他学校再次录取,也不得回施教区公办学校就读。


3.义务教育均衡分班:继续在全市范围内严格执行义务教育学校均衡分班要求,坚持阳光分班,严禁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和实验班等,不得以分层走班等形式变相分快慢班。各区各校要严格按照学籍管理规定做好学籍注册和管理,及时将学生信息录入到全国中小学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强化新生学籍注册审核,确保招生计划、录取名单、学籍注册、实际在校就读相一致。各区各校不得擅自为违规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的学生办理学籍注册、转接手续。


4.南京外国语学校初中部的招生:南京外国语学校初中部招生政策保持稳定。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南京外国语学校初中部招生只进行语言能力测评,测评内容严格依据小学课程标准,市教育局组织专家审核把关。具体招生政策请关注学校官方网站和官方微信。



工作要求

1.坚持“阳光招生”

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应在规定时间通过政务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布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方案及实施细则;学校应通过多种途径及时公开招生的相关信息。


2.严肃招生纪律

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要求,结合南京实际,今年义务教育招生明确以下要求:

严禁提前招生、无计划招生、超计划招生、“掐尖”招生;

严禁学校间混合招生、招生后违规办理转学;

严禁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考试结果作为招生依据;

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免收学费、虚假宣传等方式争抢生源;

严禁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

严禁招收借读生、人籍分离、空挂学籍;

严禁收取择校费、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以及跨学期收取学费。


3.强化督查追责

各区要建立完善招生入学监督工作机制,主动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对于违规违纪招生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对出现招生工作把关不严、监管不力、违规建立学籍等的,要依规依纪追究有关单位及当事人、责任人的责任。



时间安排


5月11日(周六)

市教育局下发《关于做好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5月15日(周三)起

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公布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5月16日-20日(周四-周一)

民办一贯制学校征求本校小学毕业生直升初中部意愿,学生监护人办理相关手续并签字确认。


5月22日(周三)

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完成区域内公办、民办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材料的审核备案工作。


5月23日(周四)起

公办学校发布入学公告,民办学校发布招生简章,明确招生入学登记相关事项。


5月24日-25日(周五-周六)

跨区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回户籍所在区教育局指定地点报名登记。


6月1日-2日(周六-周日)

城区公办小学组织小学新生现场报名登记,其他区可参照执行。


6月5日(周三)

各区教育局公布民办学校、热点公办学校电脑随机派位计划。


6月7日-8日(周五-周六)

小学毕业生填报电脑派位志愿。







6月15日-16日(周六-周日)

小学新生填报电脑派位志愿。






6月22日(周六)

同步进行民办学校、热点公办学校和南京外国语学校电脑随机派位,并公布结果。


6月23日(周日)

市教育局开通电脑派位结果网络查询。


6月29日(周六)

南京外国语学校组织语言能力测评。


6月25日(周二)-7月5日(周五)期间

被电脑随机派中或通过南京外国语学校语言能力测评的学生及其监护人到相应学校,现场办理录取确认手续,截止时间为7月5日17:00。


7月6日-7日(周六-周日)

确认直升民办一贯制学校初中部的学生及其监护人到相应学校,现场办理录取确认手续,截止时间为7月7日17:00。


8月10日(周六)前

公办、民办学校发放入学通知书(或公布新生名单),完成招生工作。



01

Q

今年全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的主要精神是什么?

A

今年全市义务教育招生政策将保持稳定,继续落实好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关于招生工作相关要求,巩固“公民同招”“免试入学”等招生改革成果,进一步规范招生秩序,促进教育公平,维护良好教育生态,助推义务教育“双减”和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工作。



02

Q

今年我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如何开展?

A

我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行属地化管理。市教育局负责制定全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区教育局负责制定本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及实施细则,组织开展招生入学工作;小学、初中学校按照免试入学政策要求开展招生入学相关工作。区教育局实施方案公布后,相关区的义务教育学校方可启动招生工作。



03

Q

如何查询各区、各校义务教育招生政策相关信息?

A

5月15日起,各区教育局将陆续公布本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及实施细则,明确本区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办法、报名要求、工作日程及施教区范围等,相关信息可在各区教育局政务网站查询。5月23日起,各义务教育学校将通过学校网站、微信公众号、张榜公布等不同途径公开招生入学相关信息。



04

Q

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施教区学校入学应具备什么条件?

A

公办学校实行登记入学,适龄儿童少年在施教区学校登记入学的条件为:应具有所在施教区户口,其户口原则上应与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且户籍与实际常住地、产权证(产权证是指房屋所有权证,持有者为适龄儿童少年的法定监护人)一致,以及其他要求。

除上述条件外,符合下列情况的,也可在施教区学校登记入学:(1)儿童少年户籍随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一方,并在施教区常住,另一方是不在南京市工作的现役军人、在外地工作、务农或出国定居的;父母离异,其子女户籍随法定监护人,并在施教区常住的。(2)父母双方均为不在南京市工作的现役军人或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其子女户口单立或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施教区常住的。



05

Q

今年上小学一年级,对年龄有何要求? 

A

根据我省有关规定,儿童入学小学需年满6周岁,今年入学的应为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儿童。我市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提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病历或其他有效材料,由户籍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核准。



06

Q

本市户籍小学新生报名需要带哪些材料? 

A

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到区教育局指定地点报名登记,并携带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及适龄儿童的户口簿、房屋产权证及其它有关证件(证明)。



07

Q

小升初入学报名为何需要小学学籍信息?

A

小学毕业生的学籍信息是初一新生注册的重要依据,学籍信息通常包括学生姓名、身份证号、毕业小学名称等,入学报名时提供的相关信息应当与小学学籍卡保持一致,以确保初中学籍注册时的学生信息能对应上小学的学籍信息。外地来宁就读的小学毕业生也需准确提供相关学籍信息,否则无法在我市注册初中学籍。



08

Q

怎么参加电脑随机派位?

A

有意向到民办学校、有电脑派位计划的热点公办学校、南京外国语学校就读的本市户籍学生,如符合户籍所在区规定条件,可到各区指定地点报名参加电脑随机派位。电脑随机派位志愿须符合本人户籍和学校招生范围相关规定。幼升小的学生可在民办小学、热点公办小学中最多选2所报名,小升初的学生可在民办初中、热点公办初中和南京外国语学校中最多选2所报名。民办一贯制学校小学部直升的学生,可在其他民办初中、热点公办初中和南京外国语学校中最多选1所报名。

报名后,被电脑随机派中的学生(报名人数小于招生计划数时,报名的学生视同派中),需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现场确认,完成后续相关手续,逾期未到现场确认的,视为放弃。如果被2所学校同时派中,则需明确选择其中1所学校。

家长可在双胞胎(多胞胎)子女参加电脑随机派位报名时,自愿申请将“双胞胎(多胞胎)绑定”,若绑定参加电脑派位,双胞胎(多胞胎)将作为一个号,同时派中或同时不派中。若家长不申请,双胞胎(多胞胎)子女将与其他普通学生一样,分别参加电脑派位。



09

Q

学校如何通过电脑随机派位招生?

A

参加民办学校电脑随机派位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所有报名人员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一次性全部录取。民办一贯制学校初中部招生计划小于其小学部直升需求人数时,仅面向校内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在保证小学部直升需求后仍有余额且多余名额少于报名人数的,也要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

有电脑派位计划的热点公办学校报名人数超过公布的电脑派位计划数的,所有报名人员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报名人数未超过公布的电脑派位计划数的,一次性全部录取。



10

Q

参加电脑随机派位未被派中,是否可以回到施教区学校?

A

参加报名但未被电脑随机派中或被派中后选择放弃的,由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本区政策安排入学。被电脑派中,并到派中学校现场确认录取后的学生,不得被其他学校再次录取,也不得回施教区公办学校就读。



11

Q

电脑随机派位是由教育行政部门还是学校来组织实施?

A

电脑随机派位由学校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按照全市统一制定的操作规则组织实施,无论民办还是公办学校均不得自行组织电脑随机派位。电脑随机派位过程须有公证机构参加,全程接受公开监督,派位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



12

Q

南京外国语学校今年如何招生?

A

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由教育部确定的高中部具有高校推荐保送生资格的外语类专门学校可以进行语言类测试。2024年,南京外国语学校初中部招生只进行语言能力测评,测评内容严格依据小学课程标准,由市教育局组织专家审核把关。如果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8倍以上,则通过电脑随机派位确定参加语言能力测评的学生名单。南京外国语学校制定具体的招生简章,经市教育局审核通过后向社会公布。



13

Q

适龄残障儿童少年如何入学? 

A

南京市有盲、聋、培智三类共15所特殊教育学校。南京市盲人学校面向全市招收视力障碍学生,南京市聋人学校面向全市招收听力障碍学生,各区的特殊教育学校面向本区招收残障儿童少年(视力障碍、听力障碍儿童除外)。残障儿童少年入学安置遵循“普校主体、普特融合”原则。义务教育普通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经各区特殊教育专家委员会教育诊断与评估认定、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障儿童少年随班就读或休学康复后复学。政府部门和家长应切实保障适龄残障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因身体原因无法到校学习的残障儿童少年,教育行政部门根据需要,为其提供送教上门或远程教育,并纳入学籍管理。



14

Q

义务教育招生的政策照顾对象包括哪些人?

A

在义务教育招生入学过程中,对以下对象的子女给予适当照顾:烈士、因公牺牲的军人;驻国家确定的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军队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以及从事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等其他符合现行优待政策的军人;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全国劳模、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和优秀归国留学人员、对南京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人员等。符合条件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等子女按有关文件精神执行。照顾政策对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同样适用。



15

Q

如何保障义务教育学校均衡分班?

A

今年将继续在全市范围内深入推进均衡分班,促进教育公平。学校在新生入学后严格做到均衡师资、均衡生源、均衡配置教育资源。坚持阳光分班,严格均衡分班,严禁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和实验班等,不得以分层走班等形式变相分快慢班。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将加强监管,督促学校按要求科学制定分班方案,均衡配置生源和师资;分班过程须主动接受行风监督员、责任督学、纪检部门、家长和媒体代表的监督,确保程序规范,操作透明;对分班方案、分班结果、任课教师团队等按规定时间进行公示,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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