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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县事件董某被拘:这是一个落幕的开始,还是一个开始的落幕?

小靠 极黑的夜 2022-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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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原创

作者 | 告非


一般来说,我们国家的案件,只要嫌疑人被采取刑事措施,被批捕,基本上就是属于定论了。


到了法庭上,竟然还无罪开释的,有没有?有,不到1%。


我也不知道这是属于侦查机关太精准呢,还是太强大,总之现实就是这样,随你怎么理解。


所以,董某民、桑某妞、时某忠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也就意味着丰县八孩女子事件到这里,高潮已经出现了。


并且,马上要过去了。


通告是这么说的:


从过年前到现在,关于八孩女子事件,我写了7、8篇文章。这个年,毫无年味,只有那根锁链,不断在眼前晃来晃去。


之前,我曾为因2000元罚款喝了农药的金德强、为住了5年铁皮屋而暴起的欧金钟写过系列文章,但也从未超过5篇。


为一件事写7、8篇文章的,还是头一回。


我还发现,从4年前做号,每天花三四个小时写一篇文章,到如今每天下午两眼一睁就开始忙,到第二天上午再睡下,每天为公众号花费超过16个小时。


为什么越来越忙、越来越累呢?实在是神奇的土地,神奇之处实在太多啊!


好吧,闲话就扯到这,我们开始正题:


所谓的第四次调查,依然回避了重要的一个问题:小花梅的年龄?


央视说她52岁,但如果这样,就意味着40多岁时小花梅一连生了7个,最小的大概是50左右生的。在一个卫生条件一般般的地方,这有可能吗?


更何况,让一个高龄产妇接二连三地生孩子,董某能逃避掉虐待罪的嫌疑吗?


还有人说,小花梅现年38,那么也就意味着她跟董某“结婚”时才14岁,而她第一次结婚时才10岁,这种说法显然也匪夷所思,但是可以解释连生7个的问题。


微博上也有人信誓旦旦地说小花梅是1977年的人,今年是45岁。


看到这个消息时我是怔了一下:我也是1977年生的人,为何每个人的境遇差别如此之大?


我出生在苏南,所以尽管调皮捣蛋从不认真学习却依然上了211,进了互联网行业;虽然并不努力工作但仍然一路从程序员做到经理、总监、制作人,后来人家还连续几次风投我创业让我当老总。


而有的人披星戴月跋山涉水踩着土路泥泞上学,十几岁辍学出来打工,或被拐卖,做了疯妇,成为生育机器。


这到底是我的幸运还是她的不幸?人又在多大程度上能左右自己一生的命运?


我不知道。但我知道,假如我投胎技术出现一点偏差,我也很有可能成为那个被铁链锁着像母狗一样的女人。

昨天有个读者给我一份打赏,但让我印象深刻的是,她说:她给每个写此话题的博主都打赏了。


因为她有孩子。


所以,关心她人,其实就是关心自我,这个通俗易懂的道理,此刻显得无比正确。


(一不小心让大家看到我寒酸的打赏记录了,没办法,大家都困难。我理解)


丧钟为谁而鸣?丧钟为你而鸣。如果面对他人的苦难,你选择了回避,选择了视而不见,等到你自己面对无法回避的苦难时,就不要懊悔,不要埋怨为什么没有人帮你说话。


说回1977年的事,我觉得这个年龄似乎比52岁说和38岁说更有说服力。按照这个逻辑,她第一次嫁人是1994年,当年17岁。和董某领证时是98年,21岁。确实比较自圆其说。


更重要的是,董某自己也说,孩子她妈今年45、6岁。这说明,1977年说,董某自己也认可。


上图来自公众号“魔都囡”,特此鸣谢!


但说不通的是,连一个局外人都知道得这么详细,当事人也知道得很详细的细节,警方为何语焉不详、三缄其口?


真的是三缄其口了,之前的三次调查,都没说年龄。第四次,这个关键信息,依然阙如。


警方能在春节长假后光速派遣辅警到当地调查,还从河南找到了小花梅的所谓“同母异父”的妹妹,而该妹妹恰好还保留了其母亲的遗物,警方正是从该遗物上提取到了其母的DNA,于是和两姐妹的DNA对比,最终得出了小花梅确实是普某玛之女的结论。


工作已经做得这么细、调查范围已经铺得那么广了,那么,认定小花梅的年龄,还有什么难度可言?


就算乡里乡亲记不起来,小花梅的妹妹总不会不记得姐姐比自己大几岁吧?


为什么直到昨晚的第四次调查报告时,依然无法确定小花梅的真实年龄?


从一开始的“乃是本镇的人”,到“合法结婚”,到忽然查出是一个交通极其不便、环境极其偏僻、当地人没几个会说汉语更不要说是英语的傈僳族,再到存在一个“同乡”桑某某,把她千里迢迢弄来江苏,却还“下了火车就不小心丢了”,再到忽然蹦出来一个远嫁在河南的“同父异母”的妹妹...


太多太多了!


异常离奇的剧情,每次都能解释一些事,却依然迷雾重重。


你们到底还有什么是我们不知道的?


而让我真正心忧郁、意难平的,是当地对董某的态度。


我昨天23点50躺到床上,怎么也睡不着,想着今天的文章怎么写,大概过了一个小时才迷迷糊糊睡着。


然后闹钟是定在凌晨两点,到了两点我却怎么也起不来,眼睛酸得睁不开。我就把闹钟设在了十分钟之后。过了十分钟我依然起不来,然后我又设在十分钟之后...一而再、再而三。


一直到3点20,我又一次被闹钟吵醒时,忽然想到,董某民为啥只是涉嫌非法拘禁,而没有涉嫌拐卖妇女、没有涉嫌虐待罪?


为啥几份调查报告都只强调对贫困人口做好帮扶,只字不提当初稀里糊涂给董某和小花梅发结婚证的办事人员?


为啥只字不提他们村、他们县广泛存在的买卖人口、虐待妇女现象?


为什么董家知道小花梅的正确年龄,而且结婚证上如果出现云南亚谷村,那么没理由不知道小花梅的真实名字,却要给她换个名字?


非常明显,董家知道小花梅的个人信息里面有不利于结婚登记的情形,所以才要活生生捏造一个杨某侠出来,这样才能把结婚手续办完!


而董家要完成这一切,离不开跟办事人员的勾结。


如果这一切都真相大白,那么办事人员肯定也会被一个不剩、“连根拔起”!


所以说到底,小花梅的年纪并不是一个对她本人来说多么重要的问题,而是对于隐藏和包庇当地办事人员的罪孽非常重要的问题!


而董某,现在俨然已经成了为所有的罪恶买单的人...


想到这里,我一个激灵,睡意全无,马上起来码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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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刚开电脑的时候,跟一个朋友聊了几句,他家在淮南,离丰县不太远。


我们正好聊到买女人做老婆的事,他们那也有。


对话是这样的:






老实说,穷人被逼无奈,买女人这种事,不是一天两天了,对那些买女人的家庭,我之前是99%的怒火,却也还有1%的同情。


但是,说到给家里转了500块钱结果打了一顿这种事,我心里那1%的同情也灭掉了。


买女人已经是违法、是野蛮行径了,结果女人给自己家转500块钱也要打?奴隶主吗当自己是?一个女人,给你家生孩子,干活,给自己家转500块钱也不行?


你买辆汽车还要时不时换换机油呢。一个女人就这么贱?


法律难免有缺陷,所以有时不尊国法,不一定这个人就是坏人。可是不遵守成文法,连自然法也不遵守,把女人当物件一样看待,这特么还是人吗?

联想到之前那位给每个敢言的博主都打赏了的女读者,我更是义愤难平。


难道无数自媒体博主们奋战两个星期,就是为了董某一个“非法拘禁罪”?


难道无数篇文章被X,无数号被夹,就是为了惩处董某一个人?


不会吧?



他董某何德何能,让全国无数博主拍案而起,让全国接近30亿次的总关注???


如果到最后就处罚董某一个人,怎么对得起那些被拐、被骗、被逼疯、被虐待的数目巨大的年轻女性?


对得起无数个她们衣不蔽体被当作生育机器对待的日日夜夜吗?



如此避重就轻,丰县、徐州的官员们,心真的不会痛吗?


人在做,天在看啊!


买女人传宗接代,毁了女人的一生,就为了让野蛮的村庄继续延续下去不至于消失的家长们,真的可以心安理得吗?


那些说为了让村庄不消失,而为黑暗辩护,为罪恶开脱的“大V”,就这么继续“中国驰名双标”下去吗?


确实,董某民被抓了,这是一个好现象。但最重要的不是董某一个人吃牢饭,而是我们希望,这成为拐卖妇女这种古老罪恶从神奇大地上落幕的开始!


但是如果抓董某,只是揭开黑幕的行动的结束的话,我真的也要彻夜恸哭了。


黑夜,给了我们黑色的眼睛,是要用来寻找光明的。


还有那么多我们所知道或不知道的,那些依然在黑暗中哭泣、等待解救和帮助的灵魂存在!


一个人的不幸,就是所有人的不幸!


罪恶的根由未除,我们所有人依然被威胁。


而现在,我们却不知道,这是开始,还是结束。


面对那些哭泣的眼睛,我们能平衡吗?我们能安之若素吗?我们能接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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