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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青羊区启动第四批有突出贡献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优秀专家(人才)选拔工作

锦绣青羊 2022-08-27


围绕“人文青羊·航空新城”

聚焦创新青羊、现代青羊、宜居青羊

开放青羊、幸福青羊“五大愿景”

根据《成都市青羊区

有突出贡献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优秀专家(人才)

选拔管理办法》

(成青委办字〔2008〕71号)

青羊区第四批优秀专家(人才)推荐选拔工作

正式开始!

01

推荐范围

(一)凡在青羊区工作,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各类专家(人才),业绩考察期重点反映近三年情况。


(二)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截止2022年12月31日)。


(三)以下两类人员不列入推荐范围:

  1. 已享受市级以上政府特殊津贴的人员或已是市级以上优秀专家,不列入推荐选拔范围;

  2. 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执行的人员)不列入推荐选拔范围;


02

推荐人选的具体条件

1

在生产、科研和管理上有创造性成果,项目获得国家、省部级、市级科学技术奖,以及区科技进步一等奖、专利银奖以上的主研人员。

2

在推动我区主导产业发展,以及在开发、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的生产经营中,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在市内外有较大知名度的人员。

3

在自然科学、哲学社会科学理论或应用研究等方面成绩突出,取得创造性成果,已成为市以上某一学科或专业领域中的学术、技术带头人,或是获得省级以上哲学、社会科学一、二等奖一项的主要完成人。

4

在管理工作中,创新管理方式,连续三年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所在企业在我区或全市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的经营管理者。

5

在我区的重大科技攻关项目、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重大技术改造、重大技术创新、核心技术引进等方面攻坚克难,解决关键性技术问题,取得了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人员。

6

在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专业领域中,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对所从事的专业有较深的造诣,形成自己独特风格,贡献突出,在市内外同行业中有较高知名度或处于领先水平的优秀人才。或作为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享有国家、省、市称号的大师。

7

在推动社工人才队伍专业化、职业化进程中,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实践水平,取得突出实效及贡献的人员,或在推动社会组织建设、提供社会化服务水平中具有引领带头作用的人员。

8

在全面建设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公园城市示范中进行体制、机制创新,理论研究和实践效果较好,受到区级及以上党委、政府表彰奖励,在“人文青羊.航空新城”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


03

推荐方式

青羊区第四批有突出贡献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优秀专家(人才)的选拔采取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04

相关待遇

1

颁发荣誉证书,发放“人才绿卡”,为专家(人才)提供全方位“政务+企业+生活”服务。

2

对其先进事迹在主流媒体进行宣传报道。

3

任期内每年考核一次,考核合格者当年发放8000元政府特殊津贴,津贴标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逐步提高。

4

每年组织区优专家(人才)进行健康体检,每月为专家(人才)提供水果、牛奶配送、接送机等服务。

5

常态组织开展学习培训、沙龙论坛等活动,资助区优专家(人才)围绕全区中心大局开展课题研究。

6

择优推荐专家(人才)担任“两代表一委员”,推荐申报省市级重大人才项目(计划)。


05

材料及报送要求

01

材料要求

被推荐人员需报送以下材料

  1. 《成都市青羊区第四批有突出贡献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优秀专家(人才)推荐表》(文末附件1)两份(同时上报电子文档);

  2. 个人情况证明材料(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最高学历学信网认证报告),

  3. 获奖证书或专利证书,

  4. 发表论文、著作的首页或目录(注明发表时间、刊物名称),

  5. 成果鉴定书等支撑材料复印件,

以上材料2-5,请按《成都市青羊区第四批有突出贡献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优秀专家(人才)支撑材料目录》(文末附件2)两份整理成册。


02

报送要求

报送截止日期:5月31日前

报送地址:区人社局(西华门街19号5号楼904室)

联系电话:028-86269217

请按时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


  1. 成都市青羊区第四批有突出贡献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优秀专家(人才)推荐表

  2. 成都市青羊区第四批有突出贡献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优秀专家(人才)支撑材料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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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辑 | 何梦里
责 编 | 胡瘦影来 源 | 青羊人才* 转载请注明来源锦绣青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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