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禁毒民警深入山区踏查,重点检查这种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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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公安局禁毒大队联合各派出所
深入农村、山区对易发生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
及易制毒重点区域开展踏查行动
为确保踏查行动排查全面、不留死角,我区警方将全区各乡镇划分网格,确定重点区域,逐网格、逐区域开展行动。行动中,民警对易于种植毒品原植物的荒山荒地、田间菜园,以及偏僻闲置的房屋院落、废弃养殖场等易制毒重点区域开展了全面排查。同时,民警还向行动区域周边村民宣讲国家禁毒政策,发放禁毒宣传资料,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禁毒工作,发现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和可能存在易制毒窝点的迹象,及时主动向公安机关举报。
禁毒民警向基层干部群众宣传禁毒知识
禁毒民警检查山区废弃房屋、猪场
截至目前,警方通过踏查行动暂未发现存在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现象和制毒窝点。下一步,赣县警方将常态化开展禁毒踏查行动,加大科技手段应用,进一步提高踏查工作密度和精度,不断增强广大人民群众识毒、防毒、拒毒意识,切实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禁毒人民战争的积极性、主动性。
虽然我区尚未发现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但赣州已有地方发现近日龙南警方在工作中获悉辖区某村民的菜地中种有可疑的花
经民警现场仔细查看
最终确定该花为罂粟
经调查发现
种植毒品原植物罂粟的是当地村民潘某平
潘某平患有胃病
因听信别人说罂粟能治病
便将罂粟壳泡水服用
感觉自己的胃病得到了缓解
2022年1月
潘某平的胃病越发严重
他在明知法律不允许种植的情况下
仍将罂粟种子种在了菜地里
同村的钟某云看到后
称其儿子患有癫痫病
不知道罂粟对其病症是否有效
便向潘某平索要罂粟种子种植
潘某平和钟某云说好成熟后的罂粟果实
由其二人共同分享
2022年3月
两人种植的罂粟已经长出植株
且多数已开花结果
在当地政府的配合下
龙南警方对毒品原植物罂粟进行了铲除
同时对嫌疑人进行法制宣传和禁毒教育
经清点
种植的毒品原植物罂粟共计2627株
目前
犯罪嫌疑人潘某平、钟某云
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听说 罂粟能治疗胃病?
听说 罂粟能治疗癫痫?
听说 罂粟能......?
严肃地告诉大家
这样做真不行
轻者违法,严重者或将担刑责!
非法种植1-500株的,按治安案件处罚
非法种植500株以上的,按刑事案件处罚
一株都不行!
切记!切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一条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一)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二)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的;(三)非法运输、买卖、储存、使用少量罂粟壳的。
如何辨别毒品原植物?
一些毒品原植物的外形确实与蔬菜相似,常见的毒品原植物有哪些特征?如何辨别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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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提醒广大群众
如果有发现疑似上述毒品原植物的
请联系警方进行调查
经查证属实系毒品原植物
举报有奖!
关于对涉毒违法犯罪线索实行 有奖举报的通告
为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禁毒斗争,依法严厉打击毒品违法犯罪活动,鼓励举报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减少毒品社会危害,根据《赣州市毒品违法犯罪举报奖励办法》,特通告如下:一、赣州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下称市禁毒办)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毒品违法犯罪线索,并对查破案件发挥关键作用的举报有功人员给予经济奖励。二、本通告所称毒品违法犯罪包括:吸食、注射毒品,容留他人吸毒,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和非法生产、买卖、运输、走私制毒物品,以及制贩、走私新精神活性物质行为。三、举报涉毒违法犯罪线索,缴获毒品折合海洛因10克以下,奖励300元;10克-100千克,奖励500元-20万元;100千克以上视情奖励不少于20万元。四、举报涉毒违法犯罪线索,缴获易制毒化学品折合麻黄碱1千克以下,奖励500元;1千克-1吨,奖励1000元-20万元;1吨以上视情奖励不少于20万元。五、举报制毒工厂的,每查处一家,根据抓获犯罪嫌疑人数、缴获毒品及制毒前体、配剂数量等情况,奖励2-20万元。六、举报制毒物品、制毒设备等其他制毒线索破获制毒案件的,根据抓获犯罪嫌疑人数,缴获制毒物品、设备等情况,奖励1-10万元。七、举报聚众吸食毒品的,查获3人以上视情奖励3000元-2万元。八、举报非法种植罂粟或大麻的,1亩以下每案奖励1000元;1亩以上的,每案奖励2000元。九、对符合多项奖励的同一举报,合计最高奖励金额不超过30万元。十、同一涉毒违法犯罪线索被多人分别举报的,奖励最先举报人,顺序以受理举报时间为准。查破毒品违法犯罪案件后,15个工作日内通知举报人领奖,举报人自接到通知2个月内领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领的,视为自动放弃。十一、举报人应当对举报行为负责。对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或者获取非法利益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十二、市禁毒办接受来电、邮箱、来信、微信举报举报电话:110、0797-8685912举报邮箱:ganzhoujindu@qq.com来信举报:章贡区长征大道29号赣州市公安局禁毒支队微信举报:赣州公安微信公众号后台留言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赣州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8月19日
编辑:刘菁淇责编:孔瑶佳监审:李锡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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