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2023年选聘30名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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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2023年选聘30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公告
为满足海港区开展“区镇村”三级医疗服务一体化管理试点工作,实现优质医疗资源共享的发展要求,经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为海港医院选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30名。现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选聘坚持德才兼备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录用。
二、选聘名额
本次共为海港医院选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30名。具体岗位要求详见《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2023年选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三、选聘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不限户籍。
(三)具有与选聘岗位相适应的年龄、学历、专业、资格证要求和身体条件。
1.年龄一般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选聘岗位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年龄要求为“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7年11月6日至2005年11月5日期间出生;“4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2年11月6日至2005年11月5日期间出生。
2.具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类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3.具备所报岗位的专业要求。报考专业有具体专业要求的,须与岗位专业要求一字不差,有专业类别要求的,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审核。
取得国外(境外)学历学位的报名人员,需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其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相近、课程基本一致。
4.具备所报岗位要求类别的执业医师资格证。
(四)部分岗位解释及要求:
1.“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国家统一招生的高等院校普通类2021、2022、2023年毕业生(离校时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2)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3)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4)2021、2022、2023年取得国外(境外)学历学位及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5)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后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按“高校毕业生”同等对待。
2.“高校毕业生”暂无执业医师资格证书要求,但须自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两年内取得《岗位信息表》中要求类别的执业资格证书,否则解除聘用合同。
3.对具备主治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且具备二级及以上医院两年及以上工作经历的考生报考7-19岗位,学历底限可放宽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类全日制大专学历,不限制学位;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
4.对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且主治医师资格满5年的考生报考22-24岗位,学历底限可放宽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类全日制大专学历,不限制学位;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另,岗位22-24为定向招录的基层医疗机构人员,拟录人员须服从岗位分配。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合在本岗位工作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四、选聘程序
本次选聘通过发布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信息发布
本次选聘在唐山海港开发区人才网(https://www.tsrcw.com/hgrcw/index.aspx)发布公告。在选聘过程中的重要通知事项,将通过唐山海港开发区人才网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二)报名
采用现场报名的形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1.报名时间:11月6日-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海港医院主楼八楼会议室(咨询电话0315-7110100转8107)
3.报名材料:
(1)《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2023年选聘卫生技术人员报名表》一份(附件2);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身份证正面、反面复印在一张纸上);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教育部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自行打印一份);
(4)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报考岗位7-19、岗位22-24需提供主治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合同、保险等工作经历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三)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由主管部门联合用人单位共同进行,对考生提供的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审核。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进入面试环节。同时资格审核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含试用期)发现考生不符合选聘条件的,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四)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要确保通讯畅通。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面试时间不超过10分钟,共3道题。面试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予录用。
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评委当场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面试成绩当天在面试考点张贴。
面试成绩=总成绩,总成绩在唐山海港开发区人才网公布。
如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退役士兵、少数民族考生,具备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曾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奖励且受奖级别较高者。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程序,根据体检、考核结果择优录用。
五、体检、考核、公示、录用
(一)体检。考试程序结束后,按体检人数与录用人数1:1的比例,依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卫生主管部门结合用人单位统一组织,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二)考核。考核由卫生主管部门结合录用单位组织实施。按照《公告》和《岗位信息表》中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及其他岗位条件的要求,审查被考核人资格条件,验证核实有关证书、报到证等材料;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结论。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考核结果报人社局备案。
(三)公示。拟录用人员在唐山海港开发区人才网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因体检、考核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录用或公示期间放弃,导致拟录用岗位出现空缺的,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录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由用人单位按程序办理录用手续。
六、其他要求
(一)应聘人员一经正式报名后,即视为完全接受本《公告》的各项规定。
(二)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核、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三)招聘过程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七、薪酬待遇
工资福利待遇参照事业在编人员执行,缴纳企业养老保险。
附件:
1.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2023年选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表
2.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2023年选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
2023年10月26日
详情请浏览:http://www.hbrsksw.com/html/ts/2023-10-27/5363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