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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宏观于博团队】小微与平台:稳就业的中坚力量——“就业比增速更重要”系列四

于博 刘承昊 于博宏观札记 2022-09-09

作者:于博,刘承昊


核心观点

本文从“稳市场主体稳就业”这一政策思路出发,探讨政策支持小微主体和平台经济必要性和潜在效果。小微主体承载了全社会用工的59.6%,政策聚焦支持小微主体现金流。政策力度可观,但政策覆盖率或较为有限。保持小微主体就业承载力的核心在于恢复正常生产经营。同时,我们发现,平台经济创造灵活用工的机会在千万量级。政策表态积极有助于平台经济拓展业务,创造灵活用工,缓解就业市场压力。长远看,平台经济保持就业承载力需要稳定的政策环境。总结而言,短期稳主体政策将有效支撑稳就业,而提振长期就业承载力仍需固本培元。

就业压力加大,政策聚焦稳主体稳就业

相较于经济形势的“偏弱”态势,就业形势已经可以称之为“严峻”。为促进就业转好,政策将如何发力?我们认为,政策或将以小微主体和平台经济为抓手,聚焦“稳市场主体”来推进“稳就业”目标的实现。这一政策思路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和国常会中均有体现。

小微主体:三管齐下,从输血到造血

从两次经济普查数据来看,小微主体承载了全社会用工人数的59.6%,且就业承载力相对2013年明显上抬。但近期小微主体的经营压力日益增强,现金流趋紧的比例大幅增加,且涉疫地区的小微主体经营表现相对更弱。生存压力明显增强,导致小微主体就业承载力边际下降。

为了缓解中小企业的现金流压力,政策从三个方向同时发力,支持小企业渡过难关。一是留抵退税为代表的组合式减税降费。4月留抵退税小微主体受益显著,受益金额占总金额的52.3%。二是支小信贷与配套的再贷款。523国常会提出“今年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额度和支持比例增加一倍”,或助力支小信贷进一步发力。三是失业保险基金支出。今年一季度失业保险基金支出发力不及去年四季度,而政策已经规划了包含失业保险费用缓缴、加大稳岗返还力度、落实一次性扩岗留岗补贴等方向,有望在近期发力。

从企业的视角来看,当前政策如同一剂“强心针”,或能缓解部分小微主体现金流压力。但更多的尾部小微主体或难享受相关优惠政策,仍存在较强的退出风险。在当前政策框架下,提升小微主体就业承载力的根本方法在于尽早扑灭疫情,推动无疫地区的复工复产。

平台经济:放水养鱼,拉动灵活用工

平台经济同时创造着“新中产”和“灵活用工”。平台企业员工人数增长迅猛;而“灵活用工”的规模,保守估计,单一职业对应的用工机会在百万级,整体创造的用工机会在千万级。

伴随反垄断监管落地,平台经济在监管引导下开始转型,资本市场对平台经济信心有所转弱,平台经济创造“新中产”的能力开始下降。同时,伴随部分业务市占率的下降,平台经济对灵活用工的带动能力也在趋弱。

4月政治局会议释放关键信号,提出“实施常态化监管”。梳理过去一年半的监管政策,各主要问题都已有基石性政策予以应对,监管转向常态化已具备基本条件。但仍有部分文件处于征求意见状态,出台仍需时日。

平台经济竞争模式已然转型,快速创造“新中产”的时代已经过去。但同时,政策表态持续积极,或有助于发挥平台经济创造灵活用工岗位的优势,缓解劳动力市场的拥挤状况,缓冲失业风险造成的衍生社会风险。


目录

1. 就业压力加大,政策聚焦稳主体稳就业

2. 小微主体:三管齐下,从输血到造血

      2.1 小微主体支撑就业的半壁江山

      2.2 经营压力逐季增强,就业承载力转弱

      2.3 政策聚焦现金流压力,三管齐下同时发力

      2.4 造血比输血更重要,复产复工亟待推进

3. 平台经济:放水养鱼,拉动灵活用工

      3.1 平台经济不只创造“新中产 ”

      3.2 监管促进转型,就业承载力双向下降

      3.3 监管转向常态化,政策框架初具雏形

      3.4 恢复灵活用工创造力,或可缓解就业压力

4. 政策积极纾困,解困仍需固本培元


以下是正文

就业压力加大,政策聚焦稳主体稳就业

在上一篇专题《中国就业压力的全景观察》中,我们曾提出:虽然4月增长相关的数据与2020年初相比尚属温和,但失业率数据距离2020年2月仅一步之遥。

相较于经济形势的“偏弱”态势,就业形势已经可以称之为“严峻”。

因而,市场格外关注:政策将如何发力稳住就业?

我们认为,政策将以“稳市场主体稳就业”为主线,以小微主体和平台经济为主要抓手,尝试提高这两大中坚力量的就业承载力。

这一判断有三方面依据来佐证:

一是,在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稳市场主体就被作为稳就业的重要方向。不论是在政策思路还是主题章节中,以稳市场主体来稳就业的思路始终贯穿了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即便是在稳定重点群体就业的章节,也强调了提高中小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比例的举措,将市场主体作为稳就业的载体。

二是,在近期关键会议上,李克强总理多次强调稳市场主体和稳就业工作的关系。4月以来,7次国常会中共有5次提及就业问题,而在政策表态和定调上,稳市场主体始终与稳就业、稳岗等关键词“同框”出现。

三是,从4月以来国常会的具体部署来看,支持小微主体和平台经济是“稳市场主体稳就业”政策的主要发力方向。我们梳理了4月以来历次国常会关于稳就业的具体政策举措,大致可分为1)稳市场主体、2)保重点人群两个方向,针对前者的政策更多,力度更大。而在“稳市场主体稳就业”方向上,小微主体和平台经济是两大抓手,政策供给较为充足,也始终在不断迭代。

因此,本文就将聚焦“稳市场主体稳就业”这一方向,重点分析小微主体和平台经济这两大抓手。在分析时,尝试回答4个问题:1)在过去,两大抓手如何承载就业,2)在当前,两大抓手的就业承载力有何变化;3)面向就业,政策将如何发力帮助两大抓手恢复就业承载力;4)政策若能落地,效果又当如何?

在展开分析前,需要指出的是,长期以来,市场上长期缺少小微主体与平台经济相关研究,主要原因在于数据可得性偏低。一方面,官方统计调查通常聚焦规模以上企业,小微主体调查频率较低;另一方面,官方统计调查以填报报表为主,平台经济涉及主体呈网络化分布,平台经济的整体效用也主要靠机构的专项调查或者平台企业主动披露。本文也希望能够填补这一领域的空白,为描绘一个完整的中国经济作出些许努力。

小微主体:三管齐下,从输血到造血

小微主体支撑就业的半壁江山

在计算小微企业的就业承载力之前,明确“什么是小微主体”至关重要。在当前就业支持政策的框架下,小微主体主要指的是:1)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个体工商户。

从法理和统计规范上看,个体工商户的定义较为清晰,而小微企业的定义较为复杂。

从法律规定上看,个体工商户是与企业相区别的一种市场主体,指的是:依法经核准登记,从事工商经营活动的自然人或者家庭,属于无限连带责任主体[1]。从法律规定来看,其雇工规模没有上限,但现实情况普遍较小。

而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则是统计规范所划定的概念,今年留抵退税方案也基本按照统计规范划定受益主体。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本轮留抵退税政策所参考的中小企业定义主要基于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的规定。这一规定对应的统计规范为国家统计局的《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2] 。

由于不同行业的经营特点有差异,不同行业划定小微主体参考标准不同。根据统计规范,对于多数行业[3]而言,小微企业的划定标准取决于营业收入或从业人员数量,只要两个指标中的任意一个低于中型企业的划定标准,就可以判定为小微企业[4]。对应下图来看,就是虚线箭头框定的象限以外的企业,都可算作小微企业。需要指出的是,我们也发现,在留抵退税等政策实施过程中,更多参考的是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财务指标。我们认为,这一举措将惠及更多有就业承载力的小微主体。对下文测算而言,这类政策安排仅会使我们低估小微主体的就业拉动力。

[1] 注:从实践来看,仍有少数个体工商户未登记注册,但不在本节估算范围内。

[2] 注:工信部的企业分类标准对应的是2011版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因此在2017年国家统计局更新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后,便对统计规范进行了同步更新,然而判定标准本身未作调整。

[3] 注:农林牧渔、建筑、房地产开发、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的判定标准有所不同。其他未说明行业小微企业的标准为从业人员在100人以下的企业。

[4] 注:例如,批发业的小微企业可以是:1)营收小于5000万,且从业人员数量小于20人的批发业企业;2)营收大于5000万,但从业人员数量小于20人的企业;3)营收小于5000万,但从业人员数大于20人的企业。

从最近两次经济普查数据来看,个体工商户及小微企业对于就业承载力有所上抬,约占总体用工人数的59.6%。

如前文所述,在官方统计体系中,仅有经济普查时才会对所有行业的小微主体数据进行全面采集,产生有统计学意义上可靠的数字。因此,我们对比了2018年第四次经济普查和2013年第三次经济普查数据的占比差异,以判断小微主体的就业承载力变化。

就个体工商户而言,2018年第四次经济普查时全行业个体工商户用工总量约为1.49亿人,占全社会用工人数的28%。纵向对比,相较2013年普查,个体工商户容纳就业的绝对量增加了0.59亿人,比例提升了7.8pct。以2018年为截面横向对比,批发零售(0.64亿人)、住宿餐饮(0.22亿人)及制造业(0.16亿人)的个体工商户容纳就业的绝对规模最大。而住宿餐饮(76%)、居民服务(75.1%)、批发零售(61.6%)行业中从业人员在个体工商户就业的占比最高。

就小微企业而言,2018年第四次经济普查时全行业[5]小微企业用工总量约为1.59亿人,占全社会用工人数的31.6%。纵向对比,相较2013年普查,小微企业容纳就业的绝对量增加了0.12亿人,但占全社会用工人数的比例回落了2.2pct,但占法人单位从业人员数的比例提高了1.6 pct。以2018年为截面横向对比,制造业(0.6亿)、批发零售业(0.25亿)、建筑业(0.15亿)的小微企业容纳就业的绝对规模最大。而就行业内从业人员分布来看,科研和技术服务业(65%)、文娱体育(53.8%)、房地产业(51.9%)行业中的从业人员在小微企业就业的占比最高。

[5] 注:2018年小微企业从业人员规模根据统计规范标准估算得出;同时,参考2013年经济普查年鉴根据小微企业的分行业统计结果,在估算2018年数据时,未计算金融业、公共管理业和教育业的小微企业就业规模,默认这三类行业的法人单位就业均属于中型及以上企业就业。

总的来看,相比2013年,小微主体(个体工商户与小微企业)拉动就业的能力进一步抬升。就拉动的就业绝对量而言,批发零售业(0.89亿)、制造业(0.76亿)、住宿餐饮业(0.26亿)、建筑业(0.24亿)是主力行业;而就小微主体容纳就业占本行业的比例来看,既有科研及技术服务业这样的创新属性很强的行业,也有居民服务业、住宿餐饮业这样的较为传统的生活服务业。

简言之,小微主体可谓承载就业的“半壁江山”,理应成为稳就业的重要方向。

经营压力逐季增强,就业承载力转弱

去年三季度以来,小微主体的生存压力逐渐增强,退出风险逐季增加。

就个体工商户而言,以苏州为例,自去年四季度起,苏州注销的个体工商户数量明显开始高于注册数量,或指向个体工商户在经营压力之下逐步退出市场。

就小微主体总体而言,根据北大与蚂蚁的跟踪调研,去年三季度开始,小微主体的现金流压力逐季提升。今年一季度,38.2%的小微主体现金流已不足1个月,相比去年四季度增加5pct;拥有3个月以上现金流的小微主体占比回落至21.1%,相比去年四季度回落6.1pct。

在疫情冲击之下,小微主体经营进一步转弱。从中小企业协会的经营数据来看,中小企业4月主要经营指标表现均弱于一季度均值,且持续处于收缩区间(低于100)。而从小微主体的调研情况来看,受疫情影响地区的小微主体经营压力更大,季度营收、净利润率等关键指标回落幅度更大,且融资需求明显强于非涉疫地区。

在经营压力上抬的背景下,小微主体的就业承载力明显转弱。

从小微主体调研数据来看,尽管小微主体平均创造岗位数量低位持平,但小微主体创造岗位数量的中位数下降至1个。这说明,除了经营者本人以外,超过50%的小微主体样本至多创造1个岗位。这反映出更多的小微主体用工规模聚集在了尾部,就业承载力正在收缩。

而从中小企业协会4月数据来看,中小企业用工需求加速萎缩,但劳动力供给却加速抬升,供需缺口进一步拉大。这反映出,在经营压力之下,中小企业倾向于减少用工需求,以抵御风险。

政策聚焦现金流压力,三管齐下同时发力

面对小微主体企业经营压力增高,政策聚焦“现金流压力”,多措并举希望为小微主体降低成本,降低企业裁员风险。就重点而言,我们认为:1)留抵退税、2)支小信贷(普惠小微贷款、支小再贷款)、3)失业保险减收增支(费用缓缴、稳岗返还、一次性补贴)将是政策的主要发力方向。

4月留抵退税小微主体受益显著,获得现金流4189亿元,占总金额的52.3%。据税务部门在留抵退税发布会上介绍,今年前4个月的留抵退税主要分为两部分:1)1233亿元的留抵退税老政策、2)4月开始的8015亿元的留抵退税新政策。4月留抵退税过程中,139.5万户小微主体通过留抵退税获得现金流4189亿元。小微主体受益金额占4月留抵退税金额的52.3%、受益户数占96.1% [6]。

留抵退税进一步发力,但面向小微主体退税或已基本完成。5月23日国常会强调“在更多行业实施存量和增量全额留抵退税,增加退税1400多亿元”。从前期政策来看,前期政策已覆盖所有行业的小微主体,后续留抵退税发力或聚焦更多行业的中型企业和大型企业。

此外,除了留抵退税,对比2021年,今年组合式减税降费的举措还包括:1)对小微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元至300万元部分,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2)将科技型中小企业加计扣除比例从75%提高到100%;3)清理转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 [7]。

[6] 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n810219/n810724/c5175195/content.html

[7] 参考《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做好2022年降成本重点工作的通知》(发改运行〔2022〕672号)

考虑到小微主体融资需求,支小贷款和再贷款仍有发力空间。去年12月支小再贷款利率再度调降之后,今年一季度支小再贷款和普惠小微贷款规模均有明显增加。5月5日国常会提出“今年国有大型银行新增普惠小微贷款1.6万亿”,从一季度情况来看,一季度所有银行新增普惠小微贷款达1.55万亿,力度较强。

5月23日,国常会进一步提出“今年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额度和支持比例增加一倍”,指向一季度普惠信贷力度还将延续,且贷款投放和再贷款均有较大发力空间。

一季度失业保险基金支出并未明显发力,支出仍有扩容空间。从收支两端数据来看,一季度失业保险基金收入接近历年同期高点,但支出接近历年同期平均水平,且收大于支。参考全年三四季度,当失业压力走强,失业保险基金支出积极发力稳岗。

对照当下,失业保险基金收支在近期均有望积极发力。从收入来看,支持失业保险费用缓缴或将延续到年底。从支出来看,1)加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力度、2)落实对吸纳毕业生就业的小微主体进行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3)落实对包括小微主体在内的所有困难企业的一次性留工培训补贴,都是已拟定的支出方向。

造血比输血更重要,复产复工亟待推进

当前政策或能惠及部分小微主体,缓解企业现金流压力。

从一季度小微主体调查来看,政策对小微主体的覆盖率有明显下降,规模越小的主体覆盖率下降越明显。当前政策发力或能有效校正这一问题。

而从经营压力的来源上看,除了商务服务业外,其他行业的小微主体面临偿贷压力的比例在今年一季度明显提高,反映出企业经营受阻环境下偿贷能力有所下降。当前政策聚焦现金流问题,将有助于降低小微主体资金链断裂风险。

但政策覆盖面较为有限,大量尾部小微主体或难收益。根据北大和蚂蚁合作的小微主体调研数据,今年一季度,在1.6万份小微主体有效样本中,约83%没有缴纳社保,约60%无需缴税,约37%没有融资需求。这一数据说明,当前支持性政策或许无法惠及尾部小微主体,尾部小微群体的压力依旧显著。

融资“借新还旧”问题突出,反映出小微主体面临破产风险。我们从融资用途中发现,今年一季度小微主体为了偿还已有债务而融资的比例明显增加,而为了开发新产品而融资的比例大幅下降。这说明小微企业资金链已到了极度紧张的状态,融资更多地是“借新还旧”,没有推动新业务的意愿,反映出小微主体破产退出的风险仍高。

纾困政策重在一时,恢复企业造血功能才是保持企业就业承载力的核心。当前政策如同一剂对现金流问题的“强心针”。但需要看到的是,小微主体存在现金流压力的根本原因在于经营受阻、缺乏收入。因而,保持就业承载力的根本方法仍在于常态化的经营,恢复自身的“造血功能”。

在当前的政策框架下,我们认为,尽早扑灭疫情是小微主体恢复经营的必要条件。

5月以来,全国疫情持续收敛,截至5月22日数据,14天内受疫情影响的地级市GDP占比已经回落到50%以下。但当前疫情仍有“灶点”等待扑灭,主要在上海、北京、天津三地。

经济活跃度恢复速度不及疫情收敛速度,反映出残存疫情对经济拖累存在负外部性。从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办公室公布的物流情况来看,当前供应链仍在缓步恢复,高速货运流量较4月末明显提升,而铁路、邮政寄递量恢复仍偏慢。这反映出经济活跃度仍偏低。

经济活跃程度偏慢或说明,某一地区的管控措施影响的不仅仅是当地经济循环的效率,而是“瘫痪”了经济网络的某个节点,造成了负面的外溢影响,拖累了整体经济。

5月23日国常会提出“取消来自疫情低风险地区通行限制”,或反映出政策已经关注到了局部疫情对整体经济活跃度的外溢影响。伴随政策积极干预,低风险地区的小微主体或能更早恢复正常生产经营,但效果仍待观察。

总结而言,本章针对小微主体的就业承载力问题,有四方面判断:

1)小微主体已经成为承载全社会就业的半壁江山,根据第四次经济普查数据估算,小微企业承载了全社会就业的59.6%;

2)今年以来小微主体经营压力明显提升,且面临较高的退出风险,整体就业承载力正在转弱;

3) 政策聚焦现金流问题,从留抵退税、支小信贷和失业保险基金支出三个渠道发力,均有较可观的政策空间;

4) 政策对缓解小微主体经营压力有帮助,但很难惠及尾部小微主体;维持小微主体就业承载力的关键在于复工复产,以恢复小微企业的造血功能。

平台经济:放水养鱼,拉动灵活用工

平台经济不只创造“新中产”

平台经济同时创造“新中产”和“灵活用工”。平台经济是智能手机时代的衍生产业,一个APP本身连接了供给和需求,并通过算法不断优化供需匹配的效率。因此,平台经济不仅仅创造了一批“大厂人”,还带动了“骑手”、“网约车司机”这样的灵活用工。

从2015年至今国家增加的新职业来看,有12个新兴职业都与平台经济密切相关。在下图中,红色旗子标志的是平台经济内创造的“新中产”,而红色星星标志的是平台经济上创造的“灵活用工”。

平台企业员工人数在过去的五年增长迅猛,IT互联网行业早已是青年人最期望进入的行业。从企业视角来看,截至2021年年报,典型平台企业的员工人数5年复合增速普遍超过20%,且员工人数普遍在1万人以上。而从求职者视角来看,过去7年,IT互联网行业始终是大学生最期望进入的行业,今年仍有24.1%的大学生希望进入IT互联网行业工作。

“大厂”吸引人的核心在于薪资水平和较快的涨薪速度,具备“孕育新中产”的客观条件。我们以《中国劳动统计年鉴》的分行业其他单位就业人员和工资总额数据为基础,计算各行业非公有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及其增速。截至2020年,非公有制企业中,互联网行业的薪资绝对水平和5年复合增速的排名在国民经济二级行业中均处于靠前位置。其中,2020年互联网行业平均薪资约为全国平均水平的2.7倍,且5年CAGR比全国增速高出1.8pct。

就“灵活用工”来看,虽然灵活用工并非平台经济的产物,但平台经济创造的灵活用工形式正渐渐成为灵活用工的重要组成部分。平台正成为灵活用工的重要载体。从企业的视角来看,平台用工只是多种灵活用工模式之一,劳务派遣、业务外包乃至实习都是传统的创造灵活用工岗位的方式。而从劳动者的视角来看,平台经济所带动的客服/审核、网约车司机、骑手已经占据灵活用工人员工种分布的28.8%,比例接近三成。这说明,平台经济所创造的灵活用工正成为灵活就业的主要形之一。

就总规模而言,平台经济带动的灵活用工数量并没有一个统一的数字,但不同口径数据均指向,平台经济的就业承载力不容小觑,用工规模在千万量级。

就官方数据而言,时任国家统计局局长宁吉喆在2021年国民经济运行情况新闻发布会[8]上曾指出:“目前我国灵活就业人员已经达到了2亿人左右。据调查,一些平台外卖骑手达到400多万人;在平台上从事主播及相关从业人员160多万人”。但正如前文所述,平台经济创造的灵活用工仅是灵活就业的子集。

从其他渠道信息来看,国家信息中心在2020年曾估算共享经济服务提供者规模在8400万人左右,但这其中也包括了共享单车运维人员等支持性岗位的就业数量。而从其他企业自身或政策研究界公布的数据来看,由于口径定义差异较大,难以进行简单加总,来获得平台经济带动的总就业规模。

但总体来看,平台经济单一细分行业的就业带动规模均在百万级以上,总规模保守估计在千万级,已足够反映出平台经济极强的就业承载力。

[8] http://www.scio.gov.cn/xwfbh/xwbfbh/wqfbh/47673/47722/wz47724/Document/1718964/1718964.htm

监管促进转型,就业承载力双向下降

2020年末开始,伴随反垄断监管落地,平台经济在度过快速发展期后开始转型。从时间上来看,2020年11月2日央行等四部门约谈蚂蚁金服负责人是平台经济反垄断的起点。2020年中央经济工作将“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列为2021重点工作,此后,反垄断相关政策密集落地。

从方向上来看,反垄断监管主要分为三大方向:1)金融领域反垄断,重点在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2)平台经济反垄断,重点在于反不正当竞争、劳动者权益保护;3)跨境上市与数据安全整改,重点聚焦在中概股数据披露和跨境监管合作上。

伴随监管趋严和地缘政治压力不断增强,平台经济领域政策的不确定性增加,资本市场对平台经济信心有所转弱。

一方面,从已上市的平台企业股价表现来看,相对2020年年底,多数平台企业的市值均有较大程度回落。而从一级市场(VC+PE)来看,互联网行业一级投资的案例数和投资额比例都在2020Q4开始下台阶。

这或反映出,在政策预期不明朗的情况下,互联网行业获取直接融资的能力有所减弱,或使得平台经济的扩张步伐放缓,用工扩张或将同步放缓。而公司价值在二级市场上不断下跌,也将使得平台经济通过股权激励创造“新中产”的模式不再奏效。

同时,平台经济业务增速明显放缓,出行、住宿业务市占率同比回落。从业务来看,2020年、2021年平台企业营收增速较疫情前有所放缓。更重要的是,从业务市占率来看,除了餐饮业务,平台经济的出行和住宿业务营收相对于行业内总营收的比例有所回落。营收增速放缓,市占率下降,平台经济对灵活用工的带动能力或在趋弱。

监管转向常态化,政策框架初具雏形

4月政治局会议释放积极信号,5月政协专题协商会进一步强调支持平台经济发展。4月29日政治局会议提出“完成平台经济专项整改,实施常态化监管”。5月全国政协专题协商会上,刘鹤副总理进一步提出“研究支持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具体措施,鼓励平台企业参与国家重大科技创新项目”。联系今年年初习总书记在《求是》发表的署名文章以及中央政治局第三十八次集体学习来看,当平台经济整改完成了规则体系建设后,转入常态化监管或是顺理成章的选择。

梳理过去一年半平台经济领域的监管政策,我们认为,各主要问题都已有基石性政策予以应对,当前平台经济监管转向常态化或仅需顺水推舟。

从金融反垄断来看,自2020年末开始,互联网金融纳入同业平等监管已经基本实现。在非银机构股权架构、互联网存款、互联网贷款、互联网征信等各个环节都有对应的文件落地。但部分文件仍未征求意见稿,须正式签发出台后才能生效,但考虑到这些政策的筹备时间较长,后续推出的难度料想不高。

从平台经济反垄断来看,立法工作和部门条例对于促进公平竞争以及促进劳动保障两大议题都有了较为明确的规定。在反垄断方面,政策加入了算法、平台规则等方面的规定,并特别针对商户“二选一”以及“大数据杀熟”现象做出了禁止性规定。而在劳动权益保障方面,人社部与最高法等部门联合发布的政策文件明确了平台与劳动者之间事实存在的劳动关系,并针对骑手和网约车司机的劳动保障问题进行了特殊规定,基本确定了后续落实劳动保障政策的框架,也为后续司法解决个案问题提供了依据。

从境外上市及其连带的数据安全问题来看,证监会和网信办也通过政策文件堵住了相关漏洞。一方面,证监会通过修订1998年时确定的境外上市备案制度,明确了境外上市前证监会进行备案审查的职权。另一方面,网信办明确通过《网络安全审查办法》确定了平台企业海外上市的数据安全报批义务,避免了在上市环节可能的数据泄露问题。此外,证监会持续和PCAOB进行接洽,试图达成一个双方认可的中概股审查方案,在已有政策框架保证数据安全的情况下,支持企业在监管的指导下进行合理的境外融资。

总的来看,从制度设计的角度来看,政策前期关注的重点问题均有相应的政策文件明确了监管内容和监管强度。

但也需要看到的是,仍有部分政策文件处于征求意见稿阶段,或等待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此类政策文件的修订进度,或决定了平台经济转向常态化监管的速度。

对于平台经济主要经营活动而言,已有《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和三项劳动保障相关指导意见生效落地,监管转向常态化的难度不高。

恢复灵活用工创造力,或可缓解就业压力

从带动就业的角度来看,平台企业创造“新中产”的能力在短期内或难强势恢复。

一方面,平台经济距离落实常态化监管仍有一段时间,从政策落地到资本市场认可度回升仍有一定距离。

更重要的是,在当前政策框架下,平台经济竞争模式已然转型,快速创造“新中产”的时代或许已经过去。平台经济落实常态化监管并非回到2020年以前的发展模式,而是在公平竞争的框架下有序发展。

在此背景下,单一企业的市占率规模存在自然的“天花板”。虽然这样的发展模式在可持续性上对企业和社会都将更有益处,但这也将客观上影响平台企业的估值。从2021年典型平台企业对于人力资本的表述来看,扩张与收缩同时存在,但“高薪抢人”的时代或许已经结束。企业创造“新中产”的能力将伴随政策和业务趋于稳定而缓步恢复。

但从另一视角来看,伴随政策表态持续积极,平台经济将持续发挥创造“灵活用工”的能力,有助于缓解当前持续高企的就业压力。

当失业问题泛化,对劳动者而言,灵活用工将是有效的缓冲垫。

一方面,灵活用工对技能的要求不高。从灵活用工人员上一份工作所在的行业来看,灵活用工人员来自各行各业,这反映出灵活用工对应的工种技术壁垒大多较低。

另一方面,灵活用工将成为正式工作过渡期间的收入来源。从灵活用工人员选择当前工作的原因来看,灵活用工能够缓解短期经济压力,为找寻正式工作赢得更多时间。

而对于企业而言,灵活用工或能在经营困难时期缓解成本压力。作为一种对于雇佣关系双方都较为灵活的形式,灵活用工能够为生产经营带来更多弹性,将降低企业短期的人力成本负担和生存压力。而纵向对比来看,伴随平台经济的普及,2021年灵活用工的渗透率在不同规模和行业中均有所提升,指向当前企业选择灵活用工的概率会更高,也使得平台经济带动更多灵活就业的概率变得更高。

更进一步地,调研数据表明,当企业对成本越敏感对灵活用工越友好。从数据上看,该初创企业与转型期企业对灵活用工接受度更高,而这两类企业恰巧都属于成本敏感型企业。对照当下,当企业成本压力增大,或有更多企业对灵活用工形式接纳度变高,而平台企业可以匹配相应需求。

结合雇佣双方视角来看,我们认为,面对当前经济整体承压的困局,平台经济及灵活用工或能使得劳动力市场的出清效率更高,缓解劳动力市场阻塞的情况,并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就业压力所衍生的社会压力。

总结而言,通过分析平台经济拉动就业的来龙去脉,以及展望平台经济监管常态化后平台经济就业承载力的变化,我们可以总结出以下四个判断:

1)平台经济在创造“灵活用工”机会的同时,也在创造“新中产”,具有较强的就业带动力和承载力;

2)在监管政策引导平台经济转型的过程中,平台经济的直接融资能力受到影响,部分业务市占率有所下滑,带动两类就业的能力都有所转弱;

3)在过去一年半的时间里,平台经济监管的政策体系已初具雏形,前期关注的三类重点问题(金融反垄断、公平竞争与劳动权益保护、境外上市与数据安全)均有基石性政策,转向常态化或仅是顺水推舟,需要将剩余的征求意见稿转为正式政策;

4)当平台监管转向常态化,平台经济创造“新中产”的能力短期或难恢复,但拉动灵活用工的能力或可帮助缓解当前逐步抬升的就业压力,加速劳动力市场的出清,帮助失业人群在短期渡过难关。 

政策积极纾困,解困仍需固本培元

回顾全文,我们聚焦“稳市场主体稳就业”这一政策思路,全面分析了就业政策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通过时序分析和截面分析,我们发现,小微主体和平台经济作为“稳市场主体稳就业”的关键抓手,都有极强的就业承载力。前者占据了全社会用工规模的半壁江山,后者则创造了千万级的灵活就业机会。

而从政策必要性出发,我们发现小微主体和平台经济正面临就业承载力下降的问题。前者面临的困难是疫情期间经营压力不断提升,市场主体有退出市场的风险;后者面临的困难是政策不确定性较大使得融资和经营难度加大,部分平台企业有主动收缩的想法。面对就业承载力下降的问题,政策发力势在必行。

而就具体举措而言,政策对于两大抓手的支持并不同。在支持小微主体方面,政策旨在缓解中小企业的现金流压力,试图通过减税降费和普惠信贷支撑小微企业现金流。而在支持平台经济方面,政策旨在降低监管层面的不确定性,释放了从整改模式切换为常态化监管模式的政策信号,希望释放平台经济自身的发展动力。

政策短期有助于缓解市场主体压力,但长期隐忧仍在。

就小微主体来说,现金流压力是结果,经营困难是原因。在经济广泛承压的背景下,大量小微主体享受的减免优惠已经见顶,很难享受更进一步的政策利好。更重要的是,短期纾困政策确实能够帮助部分小微主体渡过难关,但小微企业恢复正常经营才是保证其用工规模不萎缩的根本解决办法。5月23日国常会提出“取消来自疫情低风险地区通行限制”,反映了疫情收敛背景下政策对于进一步复产复工的期望。但需要看到,在当前政策框架下,小微主体恢复正常经营仍需清除剩余的疫情灶点,实现全国范围动态清零。

而就平台经济企业而言,政策信号有助于提振信心,但和形成稳定的监管框架仍有距离。在当前政策框架下,平台经济竞争模式已然转型,快速创造“新中产”的时代或许已经过去。但从另一角度来看,关于平台经济发展的政策表态持续积极,或有助于发挥平台经济创造灵活用工岗位的优势,缓解劳动力市场的拥挤状况,缓冲失业风险造成的衍生社会风险。长远来看,平台经济的稳定发展需要一个较为稳定的政策预期,才能发挥其内生的增长动力。

总的来看,政策发力有助于帮助主体渡过短期难关,承托小微企业和平台经济的就业承载力。但长远来看,恢复经济活力、稳定政策体系,或许才是“治本之道”。促进市场主体创造岗位的内生动力,才是保障长期就业承载力的核心所在。



风险提示
后续政策力度不及预期。

研究报告信息
证券研究报告:小微与平台:稳就业的中坚力量——“就业比增速更重要”系列四
对外发布时间:2022-05-26
研究发布机构:长江证券研究所
参与人员信息:
于   博  SAC编号:S0490520090001 邮箱:yubo1@cjsc.com.cn
刘承昊 邮箱:liuch2@cjsc.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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