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注意!鹤洲新区(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转学插班工作实施细则出炉!
鹤洲新区(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12月20日起接受
2023年春季
转学插班开学报名!
转学插班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赶快阅读下文了解详情吧!
2023年春季
鹤洲新区(筹)义务教育阶段
学校转学插班工作实施细则
本细则共分三部分
第一部分 公办中小学(含政府购买民办学位)转学插班范围
第二部分 转学插班附则
第三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公办中小学
(含政府购买民办学位)
转学插班范围
一、招生区域范围
鹤洲新区(筹)洪湾保税十字门北片区(原保税、洪湾、十字门片区):保税区域(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保税区北部生活区、保税区北片区)、十字门北片区、洪湾区域(洪湾商贸物流中心、洪湾片区,含洪湾港区、洪湾渔港、洪湾通关中心、洪湾村、部分红东村)等。
万山海洋开发试验区(万山海岛片区:桂山镇、担杆镇、万山镇)。
鹤洲一体化区域“洪保十”片区公办学校:珠海保税区第一小学、珠海市十字门小学。
鹤洲一体化区域万山海岛片区公办学校:桂山小学、万山小学。
珠海希望之星民办学校:政府购买民办初中学位。
本部分中所述“鹤洲新区筹备组”“我区”“区”所指范围均指在以上范围内。
二、申报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在校生,可申请转学插班,由区社会事业局审核通过后,统筹安排公办学校学位(含政府购买民办学校学位)。海岛片区学校可自主统筹转学插班。
(一)具有鹤洲新区(筹)户籍,目前在鹤洲一体化区域外学校就读的在校学生。
(二)具有鹤洲新区(筹)户籍,目前在鹤洲一体化区域内学校民办学校就读的在校学生。
(三)国家、省、市级正式文件规定优先保障人员的子女(含现役军人、高层次人才、烈士、消防救援人员、抗击疫情一线医护人员子女等)。
(四)符合珠海市教育局 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珠海市人才子女入学(园)服务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规定的政策性照顾生(详见第三部分附件)。
三、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2年12月20日-2022年12月24日。
(二)相关学生提交材料:详见第三部分附件。
(三)报名方式:保税区利是达星际广场2号楼820;
招生电话:0756-8687736。
(四)公示符合转学插班资格学生名单,录取学生信息同时抄报区纪检监察部门;(2023年1月2日-1月6日)。
(五)安排拟录取学校(2023年1月9日)区社会事业局根据学位情况,鹤洲一体化区域范围内无划分学区,根据学校学位统筹安排。目前鹤洲新区(筹)区域内无公办初中,政府采取购买民办学位方式解决转学插班生。
第二部分
转学插班附则
本细则用语释义。
户籍:本细则规定的“户籍”分为两类,第一类特指房户一致,鹤洲新区(筹)范围内的房产,监护人一方及学生户籍在房产名下。第二类特指集体户籍,监护人一方及学生在鹤洲一体化区域内集体户口。
第三部分
附件
附件一:《鹤洲新区(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需求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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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珠海市教育局 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珠海市人才子女入学(园)服务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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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转给身边有需要的家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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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区社会事业局
编辑 | 小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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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洲新区筹备组(万山海洋开发试验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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