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小微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调整的公告
各中小微企业及相关用人单位:
根据《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京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落实好中小微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宁人社〔2022〕136号)要求,对中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条件及标准进行调整。为做好新老政策有效衔接,公告如下:
1、截止到2022年10月31日,招用毕业1年内高校毕业生且履行劳动合同满1年的,按2000元/人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2、截止到2022年10月31日,招用毕业1年内高校毕业生履行劳动合同不满1年,申请时仍在本单位参保的,按1500元/人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符合以上两种情况的用人单位,请于2022年12月20日前至纳税所在区人社部门申报,并按《关于印发<南京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实施细则>等五个实施细则的通知》(宁人社〔2016〕78号)等相关规定提供材料。
附件:各区人社部门咨询电话
南京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
2022年11月8日
附件:各区人社部门咨询电话
玄武区劳动就业管理中心 | 电话:025-83368618 |
秦淮区劳动就业管理中心 | 电话:025-84251214 |
建邺区劳动就业管理中心 | 电话:025-86468860 |
鼓楼区劳动就业管理中心 | 电话:025-68730233 |
栖霞区劳动就业管理中心 | 电话:025-85391369 |
雨花台区劳动就业管理中心 | 电话:0255-2888409 |
江宁区劳动就业管理中心 | 电话:025-51190019 |
浦口区劳动就业管理中心 | 电话:025-58152112 |
六合区劳动就业管理中心 | 电话:025-57118336 |
溧水区劳动就业管理中心 | 电话:025-57236109 |
高淳区劳动就业管理中心 | 电话:025-68901037 |
江北新区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 | 电话:025-68715022 |
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人社局 | 电话:025-855322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