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秦晖|为什么美国没有社会主义
作者/秦晖
一、“社会主义者爱美国”与“美国不爱社会主义”曾记得40年代的国际共运中出了所谓“白劳德修正主义”:当时的美共领袖白劳德提出“美国特殊论”,认为资本主义所固有的那些矛盾在美国的条件下很难尖锐化,因而通常意义的“工人运动”与社会主义在美国也难有前途。 为此他解散了美共,并认为美国左派只有走劳资合作、妥协改良的道路。白劳德的此种看法导致了当时还是斯大林主义一统天下的“国际共运”阵营的齐声斥责,所以他被美共开除而告终。 然而,事实终归是无情的:在这以后的半个世纪中,美共并没有因为清除了白劳德这个“绊脚石”而时来运转,反而日薄西山,时至今日已经很少有人把它当成一回事了。仅仅美共如此倒也罢了,美国历史与现实的耐人寻陈之处在于:不仅苏联模式的“共运”在美国从来不成气候,其它模式的诸种“社会主义”乃至反对资本主义----市民社会的各色意识形态在美国社会也都难以生根,起码与资本主义世界的其它主要国家相比是如此。社会民主派、民粹派、无政府工团主义、民族社会主义(法西斯)等运动在美国也从未形成声势,而它们在欧洲、在堪称美国文化之母的英国、在与美国同属新大陆的南美地区都曾各领风骚。社会党国际的美国成员——美国社会党及其衍生党在1912年高峰时也仅有党员11.8万(而此时英国工党、德国社会民主党都已众逾百万),此后每况愈下,20年代末党员不到7万,到80年代后期它的两个后续党(民主社会主义者共和人民党与社会民主党)总共只有8000名左右成员,实际已名存实亡。显然,美国的社会民主主义者不仅难望北欧同仁之后尘,也绝无可能与密特朗、勃兰特等西欧同志相比肩。我们后面将提到的美国社会党领袖哈林顿是社会党国际主要理论家,位居国际的名誉主席,然而他在美国国内的影响却远比他在“国际”论坛上影响逊色得太多。美国历史上的人民党人(the PoPulists)曾被一些论者视为俄国民粹派的同类。但事实上他们不仅声势、影响不及,而且在性质上也相去甚远。 俄国民粹派崇尚公社和“人民专制”,是所谓“农业社会主义”者,而美国人民党人——我姑且把他们称之为“农业自由主义”者——对这两样东西是绝不感冒的。可以说,“农业社会主义”运动在美国历史上基本上不存在。至于美国的工会,它不仅是劳资妥协的专家,而且在捍卫所谓“美国人的价值观”方面历来比颇讲实用主义的政府与商界要极端得多。在美国,工人比资本家更“反共”,工会比商界更“冷战化”,这是众所周知的。仅仅列举以上这一切倒还不足为奇——人们可以说,例如像沙特阿拉伯这类地方也是各种流派的“社会主义”都吃不开的。 然而美国案例的另一面恰恰在于:很久以来,美国以外的资本主义世界各国的各种流派“社会主义者”都对美国怀有远胜于他对祖国的好感,乐于在美国寻找其价值理性的经验依托,当他们在祖国碰了钉子时,往往便寄望于美国,企图在那里实现其人文关怀与社会理想。当年的“空想社会主义者”英国人欧文在本国未遂其志,便跑到美国去建立他的“新协和村”理想国。法国人卡贝在本国发表了他的乌托邦设想后,也来到美国去实践他的“伊加利亚之旅”,而且据说“取得了有限的成功”。 俄国的一批民粹派志士在“民意党密谋”失败后在祖国无处容身,便跑到美国建立了著名的堪萨斯州“雪松谷公社”,维持了十余年的“大同”实验。这些理想主义者看好美国可以说决非是仅仅看中了新大陆的空旷可居,这一点在列宁关于“美国式道路”与“普鲁士式道路”的善恶二元对立论中表现得尤为明显。这个后来成为美国头号对手的超级大国的缔造者在1917年以前的十余年间经常把俄国现代化道路的一切光明面都归结为“美国式道路”,而阴暗面则归结为“普鲁士道路”,并屡屡发誓要为使俄国走上“美国式道路”而奋斗。其语调之热烈几乎可与1949年前的中国共产党人“走俄国人的道路”的热情相仿佛。 资本主义国家的社会主义者如此,“社会丰义”国家中在野的社会主义派别更其然。俄国社会民主党中的孟什维克派与布尔什维克派分手后成了对头,但1917年以前两派都倡导“美国式道路”。 1917年后孟什维克被掌了权的布尔什维克镇压,仍不改此愿。孟什维克首领唐思直到1947年在国外去世前还希望“实现俄国社会主义形式的‘美国化’”。无独有偶,十多年后被斯大林逐出国门的托洛茨基在对苏联失望后也曾把“第四国际”的事业寄厚望于美国。 他不仅授意由美国托派代表主持“国际”成立大会,晚年联络重点也转向美洲,甚至还把自己身后全部档案文牍都转让于美国的大学,虽说直接目的是卖钱,但也不乏更深远的希冀。 孟什维克与托派,—个比苏联当局更“右”,一个比苏联当局更“左”,但两者都在美国看到了自己事业的某种希望,这是颇有意思的。 总而言之,“社会主义者看好的美国”与“在美国碰壁的社会主义”都其来甚久。一方面各种流派的“社会主义”在美国都难以立足,另一方面美国以外的各国种种“社会主义”者又多向往美国(而且决不是仅仅向往它的物质方面),这种奇特的反差确实耐人寻味。于是,“为什么美国没有社会主义?”便成了近一个世纪来人们议论的话题。为此产生了种种解释,然而有说服力的似乎不多。 当然,最难让人信服的是一些美共人士的说法:统治者的镇压与白劳德、洛夫斯通之类的“内奸”阻碍了美国社会主义的兴起。 无疑,把美国的“自由”理想化是不足取的,我们都知道有个麦卡锡时代。但相对而言应当说在历史上:美国的政治自由空间一般比欧陆还是大得多,如果这点镇压就足以扼杀社会主义,那也太小瞧这种人类理想的生命力了。而经历了从科伦审判到“斯托雷平反运动时代”种种磨难的欧陆社会主义又怎么会曾有如此气候呢? 文化决定论者喜欢谈论传统的作用。然而作为移民国家的美国有何不同于欧洲的文化传统可言?近年来“英美经验主义”与“欧陆理性主义”的两分法颇为流行,似乎“经验主义”是比“理性主义”更不利于激进思潮的成长。然而同在“英美经验主义”背景下,英国工党与美国社会党的不同命运又怎么解释呢?有人强调新大陆机会多,劳动者不易感到生存压力而滋长反抗情绪。然而同为新大陆,拉丁美洲的各种社会主义运动又为何如此活跃? 更常见的一种解释是说美国工人生活富裕,因而没有穷则思变的社会基础,这就是所谓“关于美国社会主义失败的‘烤牛肉与苹果馅饼’理论”。然而正如下文将引的哈斯班兹和哈林顿等所言,本世纪初德国工人吃到的“烤牛肉与苹果馅饼”并不比美国工人少,但德国社会民主党却在那时取得了最大的成功。可见美国人不“思变”未见得就是因为不穷。 还有些论者很强调罗斯福新政的改良作用对美国社会主义潜势的消解,甚至认为罗斯福新政本身就是一种“社会主义”。这当然不能说没有道理。 然而问题在于对“为什么美国没有社会主义”的思考早在“新政”之前很久就产生了,用“新政”作为它的答案因此至少是很不够的。这也就是我们要研究早于“新政”二十余年问世的桑巴特著作的原因之一。
二、物质替代还是价值替代:桑巴特的解释 人们对W.桑巴特不会陌生,这个世纪初驰名世界的德国国民经济学家和社会学家,一生思想倾向多变,早期接近马克思主义,后转为极端保守主义,到晚年又倾向于国家社会主义并对纳粹表示同情。 但任何时候他都不认同自由经济思想,因此他写《为什么美国没有社会主义?》一书决不是为了要替“美国主义”辩护的。此书以德文出版于1906年,当时桑巴特还是个准马克思主义的思想家。此书发表后几十年内译本众多,法、西、英、日等文译本均有。而若干译本前还附有评价此书的论文式长序,作序者往往也是知名的社会主义思想家。这些序文连同桑巴特的原书一起,勾画出了几十年间欧美两大陆的社会主义者对“为什么美国没有社会主义”这一问题的探索过程。作为一个德国人,桑巴特是在美欧(主要是美德)比较研究的基础上发表的,他认为美国工人与欧陆相比有如下特点:1、美国工人更“倾向于对资本主义的善意态度”。这首先是因为它成功地供给了他们的物质需求,其次也因为他们融入资本主义制度的那种“经济整合”方式。这一整合方式受到在许多企业中使用的计件工资的有利制度和各种奖金与利润分享制的推动。这个说法在桑巴特之后又为许多人所发展,如熊彼特指出:美国社会主义的难产是因为“普通有资格和受尊敬的工人都是、或自认为是企业人(businesseman),他成功地使自己适应于利用他的个人机会,……他理解并在很大程度上分享着其雇主的思维方式”。2、美国工人对美国的政府制度持善意态度,它的“公民整合”(civic integration)达到了异乎寻常的程度。尤其是建基于启蒙原则之上的普选制与宪政民主更集中地促进了这种整合。桑巴特的这一看法后来也有许多支持者,他们指出:统治精英通过民主程序把工人阶级结合到政治进程中的成功尝试对工人阶级激进主义起到了最大的阻抑效果。有人还推而广之,认为工人阶级激进倾向在19世纪后半期的英国以及战后联邦德国的衰落,主要也是这个原因。而19世纪德国工人比较激进,则是由于没有这种整合机制。我们可以把这种解释模式简化为“民主消除激进(或曰民主使人保守)”的公式。3、成功运作中的两党制下产生一个新政党的困难,也是美国社会主义者无所作为的原因。据说美国社会党与此前的人民党都是“第三党困境”的牺牲品而在两党游戏中被淘汰的。4、美国工人阶级潜在的激进主义倾向因被美国资本主义所能提供的物质报酬所收买而消亡。这就是所谓“烤牛肉与苹果馅饼”理论。 桑巴特认为美国工人所处的“超级物质环境”已预防了反对派及社会民主倾向在美国无产阶级中的发展。桑巴特在书中用了最大的篇幅旁征博引地调动大量统计资料证明美国工人比欧洲工人(主要是德国工人)更富有。他说,尽管美国“资产阶级化的工人阶级与实际的中产阶级间富裕程度的差别”仍然存在,甚至可能还在扩大,尽管社会财富的总分配可能正变得更加不平均,但由于美国工人发现他们比欧洲工人过得更好,于是便心满意足了。 这—所谓工人生活“资产阶级化”问题是桑巴特解释中引起非议最多的内容。5、美国较好地实现了机会均等,工人阶级(与欧洲相比)有更大的机会有效地提高自己的地位,实现社会独立的流动性。 桑巴特认为这是“在考虑(美国)无产阶级心理如何发展时最重要的”因素。在他看来,美国工人向往资本主义社会的“顶层或近乎顶层”,他们比欧洲工人有可能成为小资产阶级企业主。 6、一个开放的边疆地区的存在起着减少美国工人好斗性的效果。在这方面桑巴特可能受特纳(F.J.Turner)的“新边疆史观”的影响。他认为美国广阔的西部“新边疆”的存在为美国工人提供了“逃入自由”的机会,如果劳动条件在资本主义条件下变得太压抑的话。事实上,美国历史上大量“穷愁潦倒”的工人从东部移居西部而成了独立农场主,从而使边疆成了社会矛盾的减压阀和“美国社会主义”的最后一个障碍。 总之,桑巴特认为“美国没有社会主义”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主要可归纳为物质替代(物质上的满足“替代”了对平等之类价值目标的追求)和价值替代(“美国式”的平等替代了“欧洲式”的平等而成为价值理性的主体)两点。但桑巴特在他的书中以主要篇幅谈的是物质替代,而对价值替代则讲得较简略。
三、寓“平等”于“自由”之中:美国社会主义者的评论自桑巴特发起“为什么美国没有社会主义”的讨论后,数十年来不断有人谈论这个话题。到六七十年代,美国出现了兴盛一时的新左派运动,围绕反越战、黑人民权与女权等问题美国人表现了相当高的热情。 对“桑巴特问题”的讨论中心也由欧洲转回到北美。1976年美国国际艺术与科学出版社与英国麦克米伦公司在美、英同时出版了桑巴特《为什么美国没有社会主义?》一书的英译本,美国社会民主主义的头号理论家哈林顿与美国社会党史著名研究者哈斯班兹都为这个译本写了分量很重的序言与导言。这两篇文章可以说是美国左派思想家在新左派运动高潮期对这一问题的典型回答。E.M.哈林顿1928年生于美国密苏里州圣路易斯,早年由一个天主教社会工作者转变为社会主义者,“成为一名致力于穷人和被压迫者事业的热情的工人阶级理想主义者和鼓动家”。早在朝鲜战争时,他就不顾当时的“麦卡锡阴云”而持严正的反战立场。 1953年他加入社会党,同时成为工人保卫联盟的组织干事与左派学生组织青年社会主义联盟的校园活动家,逐渐成为除美共以外的美国左派及工人运动的头号人物,并于1968年当选美国社会党主席。但面对六七十年代那种带有雅皮士色彩的“新左派”运动,本质上属于老派理想主义者的哈林顿并不适应。于是“人们很快把他同令人恐惧的老左派等同起来”,而他也对新左派感到失望并转向更为激进的立场。到1972年他因持激进的反越战立场而与不那么激进的社会党决裂,并辞去主席之职,创建了更左的组织——民主社会主义者组织委员会。1982年该会与左翼知识界的“新美国运动”合并为美国民主社会主义者共和人民党,哈林顿任全国主席。该党是社会党国际最重要的美国成员党,哈林顿因而也是国际的著名活动家,参与制定该国际十八大的《原则宣言》。他在1989年逝世前已是社会党国际的名誉主席。哈林顿不仅是美国左派运动的头号活动家,也是当时美国理论界最重要的左派思想家,曾著有《另一个美国:合众国的贫困》(1962年)、《走向民主左翼:新多数人的激进纲领》(1969年)、《社会主义》(1972年)、《资本主义的黄昏》(1976年)、《决定性的十年》(1980年)等一系列名著,其中《合众国的贫困》一书更是轰动一时,当时曾迫使约翰逊政府宣布发动著名的“向贫困开战”运动。该书与马丁.路德·金的《我有一个梦》被并称为当代美国民权运动两大文献。如果说哈林顿是美国“老左派”的代表,那末哈斯班兹则是在“新左派”运动的熏陶下出现的新一代美国社会党史研究者。他曾长期求学、任教于历史上美国工人运动的中心芝加哥地区,是芝加哥大学社会学博士、伊利诺伊大学社会学讲师,并建立了位于印第安纳州的美国社会党党史研究中心。在译介桑巴特的书时他是英国布里斯托尔大学讲师,对欧洲知识界的“桑巴特问题”讨论也有很大影响。应当说,由哈林顿与哈斯班兹来评论桑巴特的书,实为美国“老左派”与“新左派”、上一代与这一代、行动者与评论者、美国人与欧洲人对这一问题之看法的缩影。而这双方的看法却惊人地一致。哈斯班兹与哈林顿都对桑巴特的美国工人生活“资产阶级化”之说即所谓“烤牛肉与苹果馅饼”理论发动了集中的批评。哈林顿指出,决不能假定贫困使人激进而富裕使人保守,因为相反的情形倒似乎更为真实。 典型的例子是:60年代在美国一度影响很大的新左派运动就不是以穷人、而是以那些“幸运的青年”们为基础的。而在德国,从《反社会党人法》的废除到第一次世界大战的这段时间正是工人阶级在经济收入上的“幸运年代”,然而德国社会民主党和工人运动恰恰是在这个时代获得了历史上“最伟大的成长”。 哈林顿与哈斯班兹都对桑巴特所谓美国工人比德国工人富裕的统计学依据提出了质疑。哈林顿引证德国学者斯腾塔尔(A.Sturmthal)的研究,指出桑巴特关于美欧生活水平的统计只考虑“一次分配”,而忽略了俾斯麦的(在英国是劳合.乔治的)社会保障纲领的作用。 由于当时欧洲(主要是德、英)社会福利性质的二次分配远比美国发达,欧洲工人生活未必糟于美国。哈斯班兹更认为桑巴特给出的“美国工人普遍富裕的图景是十分牵强附会的。它无视移民出身与本土出身的美国工人阶级人口的实体部分存在着严重的贫困。” 即使从统计学上,桑巴特也不能证明美国工人比同一时期的德国工人更富有,而美国工人内部的经济分化更远甚于同时代的德国工人。哈斯班兹还指出,桑巴特不是这种解释的头一人,上个世纪就有人以富裕化解释19世纪下半叶英国工人中社会主义倾向衰退的问题,事实表明这种解释并不成功。 实际上,70年代以来对桑巴特上述统计的批评性考证者不乏其人。看来,“烤牛肉与苹果馅饼”的作用至少没有桑巴特说的那么重要,应当是没有问题的。 哈斯班兹还对桑巴特关于“新边疆”对社会主义的阻抑作用之说进行了批评,他问道:“如果像桑巴特所言,美国工人‘爱资本主义’并‘为它奉献全部身心’,人们就不能不奇怪为何他还想从这一乐园里‘逃入’到寒冷的边疆去。” 这样的反话当然有些简单化。不过笔者可以补充一个众所周知的事实:美国西部的空旷和移民潜力是随时间的推移而递减的,如果它对社会主义有碍,其作用也应递减。然而美国社会主义运动却没有因此而高涨,而是自本世纪头十年以来日益衰落的。“新边疆”说显然不能解释这个事实。 在批评桑巴特的同时,哈林顿等也对他的另一些说法加以肯定乃至发展。哈林顿认为桑巴特提到的“公民整合”对工人阶级的影响是“极其重要”的,“甚至比桑巴特已强调的更加重要”。哈斯班兹也有类似看法。 这样,70年代后的人们在否认了“富裕使人保守”的理论的同时,却对“民主使人保守”之说表示了认同。 哈林顿指出,欧洲大陆的社会主义运动与其说是围绕经济问题,毋宁说是围绕公民权问题开始的:工人在政治进程中受到排斥或系统性的歧视一开始就是抗议的对象。 “在几乎一切情况下,反资产阶级斗争的心理与情绪基础都是对资产阶级平等(bourgeois equality,或可译为‘市民平等’——笔者按)的要求。甚至在有些例外的英国,最早的有组织的工人政治运动即宪章运动也是如此。” 而在美国,几乎从一开始就有了普选权。这导致萨姆松(Leon Samson)在30年代最先概括的现象:“‘美国主义’成为社会主义的替代物。”所谓“美国主义”(Americanism)在这里并不是指美国人的民族主义或爱国主义,而是指美国式民主包含的自由、平等之类观念。 在萨姆松看来,这类观念与社会主义实质上相通,所以他说:“美国资本主义是资本主义的社会主义形式”,即它传播平等主义(egalitarianism),否定等级社会的现实,这与英、法等欧洲国家不一样。 哈林顿同意萨姆松的看法,他认为这里包含着“为什么美国没有社会主义”这个问题的主要答案,即:“美国工人可以用优势意识形态(即自由主义)的语言,而不是用该形态的反对派的语言,来表达他的平等要求。” 这里必须指出,萨姆松讲的“美国主义”或“资本主义的社会主义形式”都是在罗斯福新政之前,它显然不是指常被人称为有“社会主义”倾向的新政,不是指那种以国家干预限制竞争并在一定程度上维护“结果平等”(或限制结果不平等)的意义上的公平,而是古典自由主义“公平竞争”意义上的公正。 作为社会党人拥护社会福利政策的哈林顿,对美国的税收一福利政策不像欧洲“社会市场经济”国家那样“照顾穷人”是深表不满的。他愤然写道:“在美国,最具返还性的税也就是最普及的税。社会保障费用的征收不允许(对穷人)减免或考虑家庭规模,这是对富人的荒谬的照顾。他们公开地以比其他人更便宜的代价获得受津贴的退休保险。” 然而哈林顿又看到,这种(与欧洲相比)更缺少“抑强扶弱”色彩的政策因其符合“自由竞争的公正”,居然比欧洲式的福利主义更能成为“社会主义的替代物”;“对待有美国主义、个人主义与自助意识形态的公众来说,他们对高返还性的税制是很热衷的。” 当然哈林顿也指出,美国的税收—福利制度也不是一点“抑强扶弱”的二次分配成份都没有,“事实上社会保险体制中有大量的福利成份,但这事实仅为统计学者与专家所知。”公众并不是对这种“抑强扶弱”感兴趣才认同这一体制的。 相反,由于自由主义的公正观接受那种自己出钱保障自己的观念,使美国的“社会保障制度仍然维持着作为—个保险纲领的神话,即它给领受者提供了福利”。 哈斯班兹则从另—个角度即移民的态度涉及了“美国主义”替代社会主义的问题。他指出桑巴特忽视了美国工人阶级内部在那个时代存在着比德国工人更大的经济不平等。 主要原因在于土生的美国工人(他们其实也是早期移民)把外来廉价劳动力的涌入看成对自己的威胁,因此19—20世纪之交的大多数美国工会是排外主义的和有行会倾向的,并且对新的移民工人群体造成了严重损害。 但这一点本身未必谈得上对美国社会主义运动有利还是有弊。因为工人的分裂与工会的行会倾向固然不利于社会主义运动,但移民群体如果长期处在受排斥的低下地位,这本身就会促使社会主义或“某种激进主义”在移民群体中蔓延。在欧洲大陆,移民与犹太人中的社会主义倾向远比本地民族活跃,就是这个道理。 而事实上,19世纪后期的美国社会主义也的确在一定程度上是为当时一些有激进倾向的移民从欧洲带来的。(反过来说,正如笔者前已指出,从欧文、卡贝到列宁、托格茨基的几代欧洲社会主义者也都特别看好美国,而且不仅19世纪后期为然。这或许也增加了当时移居美国的欧洲人中社会主义者的比率。——笔者按) 以至于产生如下说法:“那些在美国传播社会主义的人是一些无人追随的潦倒的德国佬。”19世纪8O年代的美国社会主义工党(社会党的前身)甚至往往到德国召开它的会议。 然而恰恰是美国式的自由竞争、机会均等体制,使本土工人对移民工人的行会式排斥只起到了有限的作用。让人啼笑皆非的是:美国资本家对本土工人与移民工人“一视同仁”地予以“剥削”,美国劳动力市场上相对于欧洲而言更为公平的竞争机制,大大加速了移民工人的“经济整合”进程。 在桑巴特时代,移民抵美一代人之后便一般可与土生工人具有同样的“经济特征”。P.罗伯茨引1911年工资数据证明:当移民本人处境还十分糟时,他的儿女的工资结构便已与土生工人基本持平了。 正是这一机制,使美国移民中的“社会主义平等观”很快为“自由主义平等观”所取代,从而消解了“移民社会主义”,甚至使移民工人从(母国人口中较多的)社会主义偏好者,变成了“对社会主义杆菌的免疫者”。 进入20世纪后,美国社会党在移民工人中已比在土生工人中更难得到支持。这决不是说移民工人更加逆来顺受地任人“剥削”。相反地,移民工人在与雇主的斗争中往往比土生工人更有战斗力,但这却是一种“反对资本家而非反对资本主义”的斗争。正如罗伯茨描绘的美国斯拉夫移民工人的状况。 “斯拉夫人参加工会并为更高的工资与更好的条件而战斗,……他们会以宗教般的献身精神追随一个劳工领袖,他们在战斗中有耐力,能吃苦。但所有这一切都是为经济动机而做的。斯拉夫人爱美元,并在冲突结束时要保有它。让人们试图领导他走社会主义道路吧,他是不会走的。”
四、“没有封建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与“美国例外论”的双刃剑 综上所述,70年代的美国社会主义者否定了桑巴特解释中的物质替代(“烤牛肉与苹果馅饼”)理论,而肯定并发挥了这一解释中的价值替代(“美国主义”替代社会主义)理论。这除了学理上与历史上的依据外,也是以60—70年代的“新左派运动”为背景的。 亲身经历过这场运动的许多人都感到,对于作为一种价值的社会公正而言,美国人其实比欧洲人更敏感。但美国人更多地在竞争过程中(即竞争的起点与规则中)发现这一价值并以此取代了那种否定竞争的(在桑巴特看来社会主义就是如此)价值理想。 而美欧间的这种区别,原因首先在于美国的政治制度比欧洲更早、更大程度上实现了“公民整合”,即有更多的民主,更少封建特权传统,美国人可以要求公平而不反对竞争。而欧洲人由于受封建遗产影响,多数人从—开始就没有得到过公正的竞争机会,因此他们的公平要求是与反对竞争的主张相联系的。 至于说到“物质替代”,看来,不仅桑巴特时代的“烤牛肉与苹果馅饼”,就是当代的汽车与洋房也未见得能够消解人类的崇高理想、对社会主义进行“替代”。因为人们对社会公平的渴求从本质上说是不能用物欲来简单替换的。 如果说蒸汽机时代的人们在公平诉求方面并不比石器时代的人们更麻木,那末电脑时代的人们在这方面怎么会比蒸汽机时代更逊色呢? 到80—90年代,关于“桑巴特问题”的讨论又得到了新的推动。这次不是来自哈林顿那样的社会主义者,而是来自一批自由主义思想家。西摩尔.马丁.李普塞特就是其中的佼佼者。 李普塞特在当代美国政治学与社会学领域可说是泰斗级的人物,他1922年生于纽约,l949年为哥伦比亚大学哲学博士,后任教于哥大。1956年起为加利福尼亚大学伯克利分校社会学教授,1962—1966年兼任该校国际研究学院主任。 以后又陆续担任过哈佛大学客座教授、国际事务中心执行委员会委员、斯坦福大学政治科学与社会科学教授、胡佛研究所高级研究员。他在学术界以著作等身著称,迄今已出版了23部专著与难以计数的论文,还与人合编了10本文集。 其名著有:《农业社会主义》(1950年)、《工业社会中的社会动员》(1959年)、《政治人:政治的社会基础》(1960年)、《第一个新国家:历史与比较背景中的美国》(1963年)、《一致与冲突》(1985年)、《美国例外主义:一把双刃剑》》(1996年)等。 1962年,美国社会学学会授予他麦基佛奖,1980—1982年他当选美国政治学会主席。此外他在哥伦比亚、加州伯克利、哈佛与斯坦福等名校都培养了一批学术精英,这使他的学派更显得势力强大,影响已超出美国而达于世界。 李普塞特的思想倾向与哈林顿这样的社会主义者可以说是南辕北辙,但两者对“桑巴特解释”的评价却惊人地相似:都反对“物质替代”说而赞成“价值替代”说。由这些自由主义思想家主导的讨论的总趋势也成了70年代的继续。 1977年,李普塞特就写过一篇与桑巴特之书同名的论文《为什么美国没有社会主义?》,表示赞同W·伯纳姆在1974年提出的命题:“没有封建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而在80年代出版的《一致与冲突》及90年代的《美国例外主义》两书中,这一命题被发展为“桑巴特问题”的主流解释模式。 强调封建主义与“现实社会主义”之联系的说法在80年代改革时期的东方国家(包括我国)也常常听到,但在这些国家,这一说法主要是认为那里现实的社会主义模式受到封建残余的影响,因而似乎不那么“纯粹”。 而李普塞特等人的“没有封建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则完全是对桑巴特—哈林顿解释的一种发挥,其含义并不是说现实社会主义中有多少“封建残余”,而是把本来意义上的社会主义看作是封建主义(而非资本主义)的直接对立面(而非继承者)。 与经典马克思主义强调社会主义对资本主义的继承、对立关系以及共产党国家中的某些民主派强调社会主义对封建主义的继承关系不同,李普塞等人把社会主义的“阶级政治”看作是封建遗产基础上的不公正“竞争”所激起的一种反竞争的“公正”诉求。 “社会主义的阶级政治尽管产生于欧洲,但与其说它是资本主义社会关系的产物,倒不如说是前工业的封建社会(它是按照一成不变的,几乎是世袭的社会等级关系直接构成的)产物。工人阶级的出现是对这一条件下的政治世界的反映。” 或者用90年代该学派另一学者的话说:“在英国与欧陆,社会主义是作为对专制王权、土地贵族与货币权力的联合势力的否定而出现在19世纪的。”而在没有这种对立面的“纯粹资本主义”条件下社会主义自然难以存在,即使这两种条件是有同样的“文化”背景。 应当说这种论述的逻辑是不难理解的:“反竞争的公正”不可能作为“公正竞争”的对立面而存在。这不仅与经典马克思主义的说法不同,尤其与把一切不同的发展道路都归因于不同的“民族性”或“文化基因”的文化决定论观点相冲突。 文化决定论者往往假定似乎有那么两种先天地具有不同“文化基因”的人群:一种人生来就好竞争,爱冒险,由此决定了他们适宜于发展自由制度;而另一种人则天然地倾向于“和谐”的生活,由此决定了他们需要有个大家长来保护他们,而自由竞争则与他们的“文化”格格不入。 这样的假定实在是过于武断,且不说它的历史学依据能否成立,起码它是有违于生活中的常识的:公平的体育比赛能为当今各民族的人们所接受,而无理犯规则受谴责,这并不以“文化”不同为转移。 而我国农民能够主动冲破公社的束缚、发展相对自由的个体农场经济,国企工人却不愿在“穷庙富方文”的状态下两手空空地脱离“大锅饭”而“下岗”,这也不是因为中国的工人和农民在“文化”与“民族性”上有什么不同,更不是说“农民文化”比“市民文化”更富于自由竞争精神。 如果农村改革不是以土地的平均分配作为家庭农场市场竞争的起点,而是开张就宣布全村土地转为队长或书记的私人庄园,你想农民能接受这样的“市场改革”么? 当然,文化传统的因素并非不起作用,但它不应使我们无视更重要的常识:通常人们之所以厌恶竞争,主要并不是因为这种竞争太“自由”以致为某种“文化”所不容,而是因为“竞争”的起点就不公平,也不讲规则。 因此尽管美国的“文化”本来就源自欧洲(尤其是源自前宗主国英国),然而美、欧的人民大众对“竞争”的反应是截然不同的。用李普塞特的话说:在那些“从封建主义那里继承下来一种泾渭分明的地位界限并存在着流动障碍”的地方(欧洲)便特别容易出现激进的反竞争运动。 而那些“‘天生现代化’并且没有封建和贵族历史的国家”(美国)“其成员共享一个相同的市场”,便不大可能产生这种运动。而“阶级意识”这种东西,与其说是“自由竞争”之后“分化”出来的,毋宁说是封建时代“等级意识”的延续:“在美国和加拿大这样的国家,工人阶级政治意识的发展需要有一种智力上的想象力。而在欧洲,等级体制把工人们置身于一个共同的阶级之中。” 与桑巴特、哈林顿一样,李普塞特也强调了美国民主的早熟对公平竞争观念的影响,他引述列宁、考茨基等人的话说:欧洲许多工人阶级政党是在争取民主的斗争中形成的,而美国就缺乏这一因素,在那里,工人们从“投票的免费馈赠”中获益。 欧洲19世纪的市场竞争基本上在专制政治下进行,如恩格斯所说:整个19世纪的欧洲“政治秩序仍然是封建主义的”。而熊彼特则指出,在许多欧洲国家,贵族仍然“作为统治阶级行使职能”,“直到自由资本主义末期,贵族才不再当家作主”。而这时早已没有什么“机会”留给平民大众了,他们凭什么喜欢“竞争”? 民主滞后导致“起点”不公平,“机会”被垄断,因而产生了反竞争运动。李普塞特认为这不仅可以解释美、欧之别,也可以解释欧洲范围内国与国的不同。 例如德国19世纪社会主义运动在欧洲首屈一指就与当时封建容克贵族的机会垄断有关,而瑞士与丹麦的社会党在欧洲一直是最温和的,这是因为这两国在前工业时代就是小农国家,少有封建特权遗产,因此产生了“与美国相同的问题:为什么丹麦没有社会主义?”总而言之,与关于社会主义产生于“资本主义固有矛盾”或自由竞争的固有弊病的假定相反,“规范化的”资本主义关系中几乎不可能生长出社会主义运动。而一个社会的利益结构越“保守”,保留的封建遗产越多,其所产生的运动就越“激进”。在这里,“保守主义”非但不是“激进主义”的克星,反而还是培育后者的温床。 另一方面,“政治保守主义”与经济自由主义的联系决不是无条件的:它必须以经济竞争的“自由”应当有个公平的起点为前提。 不公正的“竞争”导致了反竞争的“公正”。然而正如机会垄断下的“竞争”实际上只是“伪竞争”一样,那种否定个人的自由发展权利而由大家长所赐予的“公平”实际上只是“伪公平”,因为个人对共同体的依附总是以共同体的人格化体现者(大家长)与其保护(束缚)下的共同体成员间的极端不平等为依归。 正如马克思所说:个人成为“狭隘人群的附属物”,总是与“以统治和服从关系为基础的分配”相联系的。它必然要产生普列汉诺夫形容的那种“剥削者的公社和被剥削者的个人”。这也就是李普塞特讲的斯大林模式的“社会主义中的不平等”、“社会主义社会中的‘新阶级’”。 而有趣的是:与封建时代一样,这种不平等比公平竞争更能促进“阶级意识”的成长。于是正为“发达社会中的工人阶级因政治上的相对消极而导致人们对其丧失信心”之时,东欧工人却表现了强烈的阶级意识与政治积极性:从1953年东德的“起义”直到80年代波兰的工潮。 尤其在这种社会再次转向市场竞争之时,权钱结合导致高度的机会垄断,有可能重现不公正的“伪竞争”激起反竞争的“伪公正”的一幕,造成“权贵资本主义”与“人民专制”的“怪圈”式循环。 “桑巴特问题”在80—90年代重新引起关注正是基于此一背景。与70年代“哈林顿讨论”起因于当时的新左派运动高潮相反,80—90年代的讨论是在全球“向右转”的背景下进行的。 这似乎有些奇怪:本来这一背景似乎应当使桑巴特问题失去意义的,因为“为什么美国没有社会主义”这一“美国例外论”命题的弦外之音本来是:社会主义是全球性的大趋势,而美国何以“例外”地落后于潮流才成为问题。 而今天,用韦伦兹(Sean Wilentz)的话说,这样的提法“似乎已显得滑稽”,“美国,远非例外地,现在显得很前卫,而社会主义现在倒像是个临时的历史阶段,许多国家在达到向资本主义民主的大转变之前曾经历过这一阶段,而对这种转变的最大挑战已经不是来自社会主义,而是来自种族和民族的特性”。在这种背景下还有必要讨论“美国例外”吗? 然而这一讨论的确又热闹起来,不仅李普塞特1995年出版的新著《美国例外主义:一把双刃剑》引起了很大反响而且桑巴特的那本书作为“经典之作”(李普塞特语)再次引起关注,90年代又出了新译本。 其中1992年法译本(Pierre Weiss与Gabrie11e Srezdorm合译)距l988年巴黎版(Jean HSeffer与Jeanine RCovet合译)仅四年。与当年哈林顿、哈斯班兹一样,这两个法国版本也附有编、译者的研究性导言。 为什么90年代的人们仍然热衷于讨论“美国例外”?原因之一显然在于这个问题的“双刃剑”性质。如上所述,公平竞争的主张一方面针对“反竞争的公正(伪公正)”,另一方面也针对“反公正的竞争(伪竞争)”。 如果说80年代以前的讨论中人们心中的主要背景是前者,那么80—90年代随着“前计划经济国家”大规模地“转向市场”,一场空前快速的资本原始积累过程席卷而来,“反竞争的公正”固然在退潮,“反公正的竞争”却再度成为严重问题。 尤其是在国库看守者没有受到正常监督的情况下,“权贵私有化”中的机会垄断现象远远超过19世纪的欧洲。而严重的不公正又使社会中的民粹主义潜流在积聚,它是否又将导致一场“反公正的竞争”引发“反竞争的公正”的循环?在这种背景下,“桑巴特问题”再度引起关注,就毫不奇怪了。 更重要的是,在“反竞争的公正”退潮之后,社会主义在世纪之交还有复兴的前景吗?这不仅是狭义的社会主义者或“前共产党人”所关心的问题,也是每个关心人类前途、社会主义的理想主义者所不能忘怀的。 而“美国例外论的双刃剑”在这方面也能给人以启示。如前所述,在美国与社会主义的关系上本来就有“社会主义者爱美国”,“美国不爱社会主义”这两个方面。如果说在社会主义成为全球大潮的时代,后一方面使美国显得“例外”,那末在社会主义处于全球性退潮的时代,前一方面便使得美国仍然显得“例外”。 这就是1995年韦伦兹等人提出“为什么美国有社会主义?”这样的“新美国例外论”的由来。这与当年唐因所谓“社会主义形式的美国化”、萨姆松所谓“资本主义的社会主义形式”是一脉相承的。 韦伦兹甚至认为美国是社会主义伦理原则的发祥地:“早在‘社会主义’一词进入公共英语词汇之前,(北美殖民地)宗教的契约思想、美国革命关于反抗压迫性权威是(人的)自然权利的宣言、早期州宪法中关于共同财富的超验的认同、建设无阶级国家的思想——所有使得新的共和国的主导政治文化不同于世界其余部分的激进思想、以平等为中心的思想”都可以归入社会主义之列。 韦伦兹指出了美国与社会主义的两大悖论:一、“社会主义在美国表面上的失败部分地应归因于它的某些关键内容被广泛接受。”二、“尽管社会主义(在美)难以实行,但美国由于它的民主特征,使它成为各种令人眼花缭乱的社会主义思想的实验场。 这个社会主义之家很可能拥有世界上数量最庞大的实践社会主义方案。移民们(其中很多是从专制压迫下出走的受迫害者)带来五花八门的马克思主义、拉萨尔主义、共产无政府主义与宗教社团主义。 而在移民未进入的地方,土生土长的知识分子与积极分子则试图建立各种舶来的、美国化的社会主义,并产生出一系列的杂交品种:从19世纪40年代的美国式傅立叶主义到20世纪6O年代的美国式毛主义。 而其他的美国人,土生的世俗派与宗教传统论者,则建立了几百个社会主义营地与社区:乌托邦宗教社会、劳动合作社、自由性爱社区以及政治叛逆社团。从某个角度看,美国可以看成最少社会主义的国家,但从另一角度看,它又是最大的社会主义实验温室。” 于是也就产生了这样的问题:在社会主义全球性退潮的时代,美国会“例外”地成为社会主义的未来所寄吗?
五、不患寡而患不公,不患不均而患不自由 从桑巴特到哈林顿到李普塞特与韦伦兹,这些社会主义者与非社会主义者最后都趋向于价值替代。应当承认,这一趋势至少有相当的道理。的确,如果美国只是所谓物欲的海洋与价值的荒漠,那怎么理解一代代的欧洲社会主义者都想在那里实现在其祖国无从实现的理想,甚至舍祖国而投奔之? 于是“社会主义与美国”的奇特关系似乎可以解释为:欧洲社会主义者看好美国,是因为美国比其祖国更接近于他们的价值理性。而正因为价值理性与工具理性的冲突在美国不像在欧洲那样严重,因而社会主义也就兴不起来。或者更通俗地讲:美国存在着相对而言的“干净资本主义”,它因其“干净”而为社会主义者看好,但也因其“干净”而“用不着”社会主义了。这样讲肯定会引起强烈批评,批评者将来自两方面:一方面人们会列举从过去的奴隶贸易到今日的吸毒现象等等“铜臭”熏天的事实来证明美国绝不“干净”;另一方面人们也会列举罗斯福新政、高福利政策等事实来证明美国绝不是只搞“资本主义”、自由竞争等等,它的“社会主义”的东西也不少。 这当然都是事实。不过我还是要突出“相对而言”四字。从绝对意义上说,现实中并不存在“纯粹资本主义”或“完全自由竞争”这种东西。 但这并不妨碍人们在相对的意义上谈论“美国的极端自由主义”和“德国的有序化自由主义”、“美国的自由市场经济”和“欧洲的社会市场经济”之别,不妨碍人们指出“北美模式强调机会均等,偏重发挥个人的才能,而很少考虑收入的平均分配。莱茵模式强调通过国家提供众多集体福利,确保收入与消费方面达到较高程度的平等”。 的确,无论是市场经济、自由竞争、产权明确、机会均等,还是法治国家、三权分立、代议民主、多党政治、言论自由、宗教宽容、文化开放等等人们在逻辑上认为“资本主义”应该有的特征,美国都堪称典型。 但另一方面,“资本主义所固有的矛盾”在美国却相对缓和。据说,如果从产权分配的角度看,美国可能是世界上财富高度集中的国家之一。然而如果从与个人效用消费关系更为密切的收入分配角度看,美国的“贫富分化”却比绝大多数发达国家(更不用说比发展中国家)要缓和。 以收入分配的吉尼系数计,美国在1969仅为0.34,不仅低于英国(1964年0.38)、德国(1964年0.45)、法国(1962年0.50)、意大利(1948年0.40)、日本(1962年0.39)等典型资本主义国家,而且令人惊讶的是也低于号称社会民主主义的“北欧模式”诸国,如瑞典(1963年0.39)、丹麦(1963年0.37)、挪威(1963年0.35)、芬兰(1962年0.46)。至于按库兹涅茨理论分化程度一般大于发达国家的那些发展中社会就更不用提了。 在这组统计中,只有澳大利亚(1967年为0.30)与以色列(1957年为0.30)的“分化”程度低于美国,耐人寻味的是:这两国与美国有个共同点,即都是移民国家。 为什么“自由市场经济”的美国在收入分配不平等方面反不如“社会市场经济”乃至社会民主主义国家那么严重呢?这显然不能归因于罗斯福新政这类“反自由主义”的措施,因为“社会市场经济”国家这类措施的实行力度决不在美国之下。 但这显然也不能归因于自由竞争本身,因为倘若“自由竞争”本身就能维护平等,那美国也不会有罗斯福新政这回事了。 从澳大利亚、以色列在这方面与美国并列的情况看,也许答案与“移民国家”有关。在一片新土地上建立的移民社会,有可能相对具有较多的“起点平等”。而旧大陆的近代社会则更多地继承了前近代传统社会中即有的不平等遗产。 因此尽管竞争过程在欧洲远没有在北美那么“自由”,“竞争结果的不平等”却是欧洲远甚于美国。这就犹如一场比赛,若大家都在一条线上起跑,到后来纵有快慢,差距不会太远。然而若一开始就允许有人站在终点跟前,那么即使在赛跑过程中再“抑强扶弱”,结果还是会相差悬殊的。 当然移民社会并不是出现起点相对平等的充分必要条件。同为移民社会的拉丁美洲就与北美截然不同。从发展的前定条件而言,拉美本来的条件远比北美优越得多。北美不产贵金属,拉美则是个“金银大陆”,其金银的涌流曾导致了在现代化进程中起重要作用的全球性“货币—价格革命”,连明清之际相对闭塞的中国都到处流通拉美白银。 拉美盛产欧洲没有的高附加值热带农产品(咖啡等),而北美、尤其是美国立国之基的北美东北部则只产粮食等低值作物,因此在殖民时代南美已兴起赢利性庄园的同时北美的农业却基本上还是自给性的。 拉美印第安人在前殖民时代的三大古代土著文明(玛雅、阿兹特克与印加)中已习惯于统治--服从关系,殖民后很快变成了供征服者残酷奴役的劳动力资源,而北美印第安人都是自由的史前部落,白人可以侵占其土地(其过程之残暴不仁也是无可讳言的)却难以奴役其人。 然而条件优越的拉美后来沦为相对不发达地区,而北美却从贫瘠、寒冷的东北部崛起,超过欧洲而成为发达世界之首。这其间自然充满了种种恶行,然而这种鲜明对比却远非以恶行可以解释的(理由很简单:南美的恶行并不比北美少)。 而南北美移民社会的初始状况起的作用则不可忽视。南美早期移民的主体是追逐金银而来的海盗冒险家,他们的首领持有拉丁国家专制君主的特许状,群体内部有着军营式的等级制,惟利是图的价值观盛行而平等竞争的风气却很淡漠。 而北美东北部的移民却以在欧洲受迫害的清教徒农民为主体,著名的“五月花公约”体现了这类移民社区的创建原则: 我们这些签名者,为上帝的荣耀、基督教的进步和我们君主与国家之荣誉,已决心远航弗吉尼亚北部,去开垦第一个殖民地。兹由在场者在上帝面前、在彼此面前庄严地互订契约,把我们自己联合为一个公民团体,以便更好地实施、维护和推进上述计划,并根据公认为只适于和最有利于殖民地普遍福利的原则,随时随地出于至诚地制定、设立和构造出如此正义与公平的法律、条例、措施、组织与机构。我们约定:所有的人都应当服从与遵守这一切。作为证人,我们签名于下。 这份“公约”以社会契约的形式为未来的殖民地社会确立了公民团体的“起点平等”原则——尽管那时只在一个狭隘的范围内,只有作为教会成员的殖民者男性家长才适用这一原则。但这毕竟使这种社区与南美的那种追逐金银的海盗社区大有区别。 今日批评美国式“私有制”的人们往往忽略的是:早期的北美殖民者也经历过一个“打破大锅饭”的过程。最初的清教徒殖民地,如“五月花号”船民建立的普利茅斯(马萨诸塞州前身)等,在创立时为应付严峻的生存挑战,都组织成“共产”的殖民者公社,不仅生产活动,而且连炊事、缝纫之类的家务劳动都是“集体化”的。 然而生存危机渡过之后,公社便面临解体:“已婚女子发牢骚,因为她们要为指派到她们家庭来的单身汉做饭、缝补;单身汉也埋怨,他们与女人们的丈夫一样辛苦劳动,但所得却更少(在“按需分配”下有家口的男人要比单身汉多分得一些)。”所有人都不满于“大锅饭”,于是他们便通过会议表决,分田到户“单干”了。 然而“五月花精神”使这一过程没有发生“掌勺者私占有饭锅”现象。公社成员在“分家”后不仅享有基本权利的平等,而且得到的公社遗产也大致平均,这就为他们此后的各自发展提供了基本均等的机会。 北美殖民地社会的公平竞争精神正是以此为“起点”而发展起来的,而竞争中的规则公平也正是由这种“起点平等”所奠定的。可以设想,倘若这一“分家”采用首领独霸“家产”并奴役众人的方式实现,那么对首领而言自然不会有兴趣建立公平的竞争规则,而对众人而言则问题恐怕在于如何夺回“家产”,而不是怎样公平竞争了。 过去的某种传统理论喜欢谈论“资产阶级革命的生产力基础”,然而在被称为“资产阶级革命”之一的美国独立战争时,北美殖民地移民的生产条件仍十分原始,当时不仅没有近代化机器,连“牛耕马运”也不多。 殖民地农场的主要工具是锄头、斧子等。直到1769年,对弗吉尼亚10个种植园仓库进行的调查,只发现有4张犁。一个弗吉尼亚人说,1753年他步行了140英里,没有看见一张犁或一驾马车。那时的耕作还普遍实行撂荒制,即近乎刀耕火种,施肥与轮作都是罕见的事。 无论与当时的旧大陆还是与南美相比,这样的“生产力”都绝无“先进”可言。另一方面,当时的北美农村人口占到95%以上,而且从形式上看也很难说有多少“货币经济”色彩。 当时北美不但没有我们现在视之为转向市场经济之特征的“全民经商”热,而且由于北美不产金银,外贸又多是逆差,通货出多进少,货币长期奇缺,烟草、木板、肉类、谷物都被用作交换媒介,信用、赋税、工资乃至哈佛大学的学费都是用实物支付的。与那时拜金如狂、钱能通神的南美拉丁移民社会相比,北美简直“落后”得太远。 然而北美那种相对的起点平等、规则公平的自由竞争气氛却是南美所没有的。在这一气氛下,尽管真正能成为富翁的人是少数,但多数人仍然相信机会均等,相信只要努力工作、勤俭敬业、对事业执着认真,就能够有所成就。 因此北美被视为“机遇之乡”,虽然物资贫乏,却充满乐观向上的精神,独立战争前的一个作家称之为“世界上最好的穷人国家之一”。正是这种社会价值,使北美不仅在经济总量上后来居上,而且在市场竞争的规则建设上也跃居首席。 许多国家在现代化进程中不公平竞争(“权贵资本主义”)与反竞争的“公平”(“社会主义”)反馈震荡不已的困境,北美因此幸而得以避免。我想,这恐怕才是“社会主义者看好的美国”与“在美国碰壁的社会主义”两种现象存在的基本原因。
六、限制竞争,还是争取起点平等?——“起点”状态下的路径选择 “不患寡而患不公(不公平竞争),不患不均(公平竞争后的结果差别)而患不自由”,这就是移民社会的南、北美发展道路给人的启示。尽管绝对的公平、自由竞争是不可能的,但相对的公平与相对的自由竞争谁做得比较好呢?无疑应推美国。 在立国以来的200多年中它既没有经历过德、俄、日等国所经历的各种编制经济的变局,也没有出现过无规则的“黑经济”或经济无序化的严重态势。这表明起点平等与公正规则的建立间的关系是不容忽视的。 当然我们没有忘记这种“平等”实际上是很狭隘的、仅对白人而言的。并且经数百年发展后,如今的美国早已远离“起点”状态,它在形式平等之下发展出的实质不平等,或者说在规则平等之下发展出的结果不平等,已经使人们完全有权批判“美国病”。 然而如果说患病之后的美国社会仍能保持相当活力,如果说它的病毕竟比“俄国病”为轻,那么这显然是与它的起点平等精神有关的。 “为什么美国没有社会主义”这一问题对我们有何启示呢?我以为至少有两点值得—提: 第一、马克思对“资本主义”有一种经典性的批判,即它的“形式平等掩盖着实质上的不平等”。于是“形式平等”便有了“虚伪”之名,甚至为了消除“实质的不平等”,便要限制以至取消“虚伪的”形式平等(即竞争的公平)。 即使在因苏东剧变马克思主义影响下降的今天,为减少不平等而限制竞争的思路(以及表面上与此相反而实际上遵循类似逻辑的思路:为了鼓励竞争就应当放纵不平等)仍然很流行。 的确,从最简单的逻辑来说,“公平竞争”是会导致“结果不平等”的,然而问题在于现实中的竞争多少总有不公平的成份,“自由市场”建立前的原有利益格局(即所谓竞争的“起点”)也未必是平等的。 “实质不平等”太多,是证明“形式平等本身不可取(它的“虚伪”),还是表明“形式平等”还很不够?“结果不平等”的恶化,是因为竞争的起点不平等、规则不公正,还是证明了起点平等、规则公平的竞争原则本身是错的? 在这—点上,从桑巴特到哈林顿的美欧比较研究给我们的启示是:如果美国、以色列、澳大利亚这类民主移民国家的分配不平等确实低于旧大陆国家(包括社会党执政的欧洲国家),那么这可能表明,在起点平等基础上公平的自由竞争所能产生的“结果不平等”程度将是相对有限的。 这当然不意味着竞争可以完全不受限制--否则美国的新政与以、澳等国工党执政时的做法便不好理解,但是,为竞争寻求更公平的起点、更公正的规则可能更为重要。换句话说,相对“平等”可以通过追求“自由”来实现。 萨姆松所谓“美国主义代替社会主义”,哈林顿所谓“美国工人用自由主义的语言而不是用反自由主义的语言表达他的平等要求”,都是这个意思。 第二、如果上述结论对于今天的发达国家已经只具有理论意义(不管原来的“起点”是否平等,如今它们反正已经远离“起点”状态了)的话,那么对于我们这正在迈人市场竞争时代的国家来说,这可能就不仅是个理论问题了。 从某种意义上说,今天我们还处于竞争的“起点”状态,类似于北美当年殖民者公社面临解体时的局面。这一“公社”是按“五月花公约”式的精神公平地解体呢,还是按“家长”独霸“家产”而把“子弟”们一脚踢出去的办法解体? 是在起点平等的基础上建立公平的竞争规则,以便在自由的发展中维持“资本主义的社会主义形式”,还是陷于不公平的“伪竞争”与反竞争的“伪公平”的恶性循环之中,经受“权贵资本主义”与“人民专制”的反复折腾?是“北美式的”发展还是“南美式的”发展?这是国人不能不深思的。
加微信,防失联
朋友圈里有广告,介意的请慎重
,
选择留言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