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日9点,某媒体客户端一则“杭州市国家安全局对涉嫌利用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人员马某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新闻引发广泛关注。
“杭州”+“马某”+“网络”令人不由得联想到某位知名互联网大佬。此新闻一出,引起诸多媒体广泛转载,甚至引发股市震荡。
就在坊间议论纷纷之时,又有媒体和媒体人陆续发布了略微“不一样”的同条新闻。
“马某”和“马某某”虽是一字之差,但是大家对新闻的理解却是天壤之别。类似的由新闻当事人的“名称”引发的误解也不是头一回。在2020年抗击新冠疫情正处于胶着之时,某地方媒体一则快讯宣告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高福被审查调查引发社会关注。而细查之后却发现此“高福”非彼“高福”。此“新闻”内容其实是翻自中纪委网站2018年发布的一则旧闻,被审查调查的其实是吉林省某公司的董事长。
在2019年5月27日,孙小果被移送昆明市盘龙区检察院审查逮捕的消息被媒体广泛传播。社会大众误以为此“孙小果”就是被判处死刑却又“意外复活”、危害社会的孙小果,纷纷转发此消息。而不久后,始发媒体开始道歉辟谣,证实这完全是两个不相干的人。
新闻真实的实现具体有两个层面的要求即新闻与新闻事实相符和真实新闻被受众理解准确。
首先,再现真实是新闻报道的基本要求,这也是新闻真实实现的基础,一旦在新闻报道环节上产生了虚假新闻,那么新闻的真实性就失去了基础。因此在新闻报道中确保新闻报道与新闻事实相符是非常重要的。前面两例“高福”和“孙小果”的新闻中,可以说在新闻与新闻事实相符上就存在问题,属于张冠李戴、肆意联想。在“马某”的新闻中,媒体在使用人名时采取化名或者不写全名的方式,原是为了保护隐私,是恪守新闻伦理道德的行为。而新闻真实还要求真实新闻被受众准确理解。新闻信息是通过文本符号传播的,也就是说媒体需要将客观发生的事实转化为文字、图片、视频等方式传递给读者,受众要了解新闻事实还需要将媒体的报道还原为客观真实。
在这个过程中受众不能获得准确的媒体文本,那就不可能完整、真实地获得新闻事件,就不能准确理解新闻的真实性,新闻真实也就无法实现。在此次“马某”的新闻报道中,媒体恰恰忽略了“杭州”+“马某”+“网络”的组合能引发多么严重的后果,将这一暗藏“炸弹”的新闻当作常规新闻发布了出去。这三个关键词单看没有任何玄机,而组合在一起则容易误导受众对新闻的还原和理解,造成不当影响,从而造成新闻失实。而“马某某”这一化名虽只多加了一个字,却可以有效避免种种猜测、联想和误读,使读者更好地理解新闻报道的原意,不至于引发不良连锁反应。文字是我们最常接触到的符号工具,承载了我们生活中大部分的沟通交流功能。但文字由于比图片、视频等符号更加抽象,一方面给予我们阅读小说、诗歌等作品时更多的想象空间,而另一方面也最容易“会错意”“表错情”。作为媒体工作者,想使用好文字工具,要多一分严谨与认真,避免歧义与不合理联想,否则,新闻的真实性与媒体公信力将无从谈起。
参考文献:
《新闻真实实现的内涵与内在要求分析》,温穗章,科技传播,2013年第2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