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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副县长胡燕子搞“一家两制”,教师出身升副县

今日律法评道 2022-06-15 12:27 Posted on 北京

来源!重案组档案

6月10日,据浙江省嘉兴市纪委市监委消息,海盐县原副县长胡燕子被开除党籍。

纪委通报称,胡燕子利用职权采取“一家两制”方式进行权力寻租,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等。

胡燕子,女,汉族,1975年4月出生,今年47岁,大学学历。


公开资料显示,她曾任海宁市许村中学教师、少先队总辅导员,海宁一中教师,海宁市教委团委书记、团市委常委,共青团海宁市委副书记、党组成员,共青团海宁市委书记、党组书记,海宁市斜桥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海宁市斜桥镇党委书记,海宁市副市长,海盐县副县长。

在担任海盐县副县长期间,胡燕子曾负责教育、卫生、计划生育、民政、特色小镇等方面的工作,分管县教育局、县卫生计生局、县民政局。

2018年2月,胡燕子辞去公职。


在辞职之后,她曾担任四海文旅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21年7月,她曾以这一身份出席相关会议。

在辞职4年之后,2022年4月17日,胡燕子主动投案。


值得一提的是,胡燕子并非海盐县当地唯一一个被查的官员。在她之前,海盐县委原副书记姚沈良被查。

公开资料显示,姚沈良长期在海盐县工作,2012年2月至2013年9月任海盐县委副书记(正县级),兼任县委政法委书记、党校校长,2013年9月退休在家。

据纪委通报,姚沈良退休后违规接受多家企业聘任并获取薪酬,利用职务便利为亲友经营活动谋利;严重违反生活纪律等。

在审查、调查期间,姚沈良在本人撰写的忏悔录中说到,自己早年的艰苦奋斗,带来了成绩和荣誉,在众人的赞扬、奉承及职务升迁中骄傲自满,忘记了初心,忘记了党性和入党誓言。在与老板交往中产生攀比心理,心态逐渐失衡,特别是最后的十年里,在补偿心理的驱动下,失守了党纪国法的底线,严重败坏了党员领导干部在人民心中的形象。他称,今后将自觉接受改造教育,悔过自新,重新做人,努力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合格公民。

如今,胡燕子一案的相关细节也首次被官方披露。

据纪委通报,胡燕子的第一个问题是胡燕子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利用职权采取“一家两制”方式进行权力寻租,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


什么是“一家两制”?

据《人民日报》2014年报道,“一家两制”是中央巡视组在巡视浙江时发现的问题。巡视组反馈称,浙江“一些领导干部插手土地出让、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问题反映集中,领导干部’一家两制’、利益输送出现新的表现形式,手段隐蔽”。

“一家两制”一词并非巡视组首创。早在2011年,中共浙江省委主管主办的《今日浙江》就刊文分析领导干部“一家两制”问题,指出一些公职人员认为有了权力就理应为自己、为身边人谋取更多的利益,自觉不自觉地利用权力或职务的影响,为家庭、亲属、同学、战友等谋取利益。


这几年来,搞“一家两制”的落马官员不仅仅是胡燕子一人。

比如,《零容忍》第五集《永远在路上》曾透露,浙江是市场经济活跃地区,部分领导干部存在搞“一家两制”的问题,浙江省委原常委、杭州市委原书记周江勇就是属于这种情况。

周江勇和弟弟周健勇一个从政、一个经商,利用公权力为弟弟经商提供帮助。他的弟弟周健勇是上海理工大学教师,却并不安于立德树人本职,内心羡慕商界成功人士的生活。2006年,他就兼职办起了一家化工企业,起步地点就选在了周江勇当时担任一把手的宁波市象山县,原因不言自明。


说回胡燕子。

除了“一家两制”之外,她还违规收受消费卡;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违规接受原任职务管辖地区的企业聘任;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工程承接等方面谋利,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纪委通报称,胡燕子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此外,2018年海盐县环保局陷腐败窝案,当年内共有6人被查。涉嫌受贿的6人分别是海盐县环保局原局长朱晓芳、原副局长殳乃峰、海盐县环境监察大队原副大队长陈亚伟、海盐县环境监察大队原大队长张健、海盐县监察大队原工作人员平昊飞和海盐县环境保护局环境宣传教育信息中心原主任张海明。
根据检察机关的指控,受贿金额最高的是原海盐县环境保护局副局长殳乃峰,其在2007年至2014年间,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贿赂计人民币330000元。朱晓芳也即将以贪污受贿罪被公诉,涉及金额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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