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呼格吉勒图的墓地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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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传出呼格吉勒图的墓地设计获得了德国大奖的消息,这让大家又想起了呼格吉勒图悲惨而短暂的一生,我此刻身处之地,离他的墓地也就400多公里,此前还没有听说他的墓地情况,这个消息出来后,我的第一反应是去那里看一看。
周末的时候,我一个人从榆林开车去呼和浩特,这边路上的车很少,高速宽阔而寂寞。一边开车,我一边回忆着呼格吉勒图案件中的一切,以及为什么呼格吉勒图案会发生在内蒙的原因。
01
呼格吉勒图案又称呼格吉勒图冤杀案,是一起在十八年的时间里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并将继续长久被关注的大冤案。
1996年4月9日,在呼和浩特第一毛纺厂家属区公共厕所内,一女子被强奸杀害(4·9毛纺厂女厕女尸案)。公安机关认定报案人呼格吉勒图是凶手。到5月23日呼格吉勒图即被判死刑。呼格吉勒图不服并提出上诉。在案发56天之后的6月5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在并无确凿和有力证据的情况下驳回呼格吉勒图的上诉,并于5天后对其执行死刑。从案发到枪毙仅仅只有61天。
一晃9年过去,冥冥之中似有天意,2005年在公安部督办、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主要领导亲自拉网追捕下的“杀人恶魔”——内蒙古系列强奸杀人案凶手赵志红落网。让人震惊的是,赵志红交代的十起强奸杀人案的第一起就是1996年的“4·9女尸案”!
然而,诡异的是,即使如此,呼格吉勒图案并没有因此而重启调查。
又一个9年过去,2014年11月20日,呼格吉勒图案历尽艰辛终于进入再审程序。因为此前的证据是如此无稽,12月15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宣判呼格吉勒图无罪,之后启动追责程序和国家赔偿。
02
在呼格吉勒图案件里唯一“有力”的铁证就是呼格指甲里的被害人血迹。相关记录显示,技术人员曾从受害人的体内提取过凶手的精斑。然而,这一关键物证专案组连DNA鉴定都没有做。
一位在“4·9”女尸案案发后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的警察表示,他勘验了案发现场,“现场比较简单,没有打斗痕迹,受害者身上没有伤口”。
一位熟知案情的老干警称,由于专案组组长冯志明主观认定呼格吉勒图是凶手,“这在一定程度上导致现场勘察不仔细 。”
更诡异的是:当2005年赵志红供述了自己是“4·9”案真凶后,呼格专案组组长冯志明违规私自提审赵志红,最后赵志红专案组为了安全被迫易地羁押审理赵志红。与此同时原本保留在公安局的呼格案凶手的精斑样本竟然也在此期间莫名丢失。这导致赵志红成为呼格案凶手只有口供而没有证据。而大把的人不希望赵志红成为呼格案凶手。
那么警方是如何认定呼格吉勒图是凶手的?
还是老办法,靠打。
案件发生时全国正处于严打时期,警方急功冒进。由于案子最初迟迟没有进展,新城区公安分局局长郑润民曾生气地辱骂办案警察。随即副局长冯志明和刑警队长刘旭开始上手段多次审讯年仅18岁的呼格吉勒图。
4月10日凌晨0点,冯志明、刘旭等人开始殴打呼格吉勒图,打完呼格吉勒图后案件就顺利定性了:呼格吉勒图在女厕对死者进行流氓猥亵时,用手掐住死者的脖子致其死亡。
此时距案发不过48小时。上午9点左右,呼格吉勒图蹲在审讯室的暖气管前,双手伸到背后铐住,头上戴着个无面罩的摩托头盔,脸色发黑。
写作此文时我尝试将自己双手伸到背后假装被铐住,蹲下,在没有挨打的情况下,我坚持了几分钟就顶不住了。48小时里在高压和拷打的情况下,一个18岁的孩子,他如何能够顶住这种拷打?
据呼格吉勒图在1996年5月7日的笔录,他遭到警察逼供,警察强迫呼格吉勒图按照他们的话说,不让呼格吉勒图上厕所。欺骗呼格吉勒图说受害人没有死,认罪就可以被放回家。
这件罕见的冤案曾经有不少机会可以避免。都被检察官浪费了。
5月7日晚上9时20分,呼市检察院检察官再次提审了呼格吉勒图,呼格吉勒图翻供并供述了警方逼供及诱供的过程。笔录显示,检察官对呼格吉勒图使用了“你胡说”等语言,否定了他的翻供。这份笔录并未引起检察机构的重视。
在随后的法院审理中,检察官指控吉勒图就是杀人凶手。庭审中,辩护律师张娣做的是有罪辩护,说呼格吉勒图年纪小、是初犯,且是少数民族,请法院从轻发落。而另一名辩护律师丁守君则一句话都没说。
这种律师估计就是所谓的法律援助律师吧!
一位和我们一样普通的年仅18岁的年轻人就这样,因为一次见义勇为的报案行为,被一群成年警察和检察官联合认定为杀人凶手,并被飞快地剥夺了年轻的生命。
03
呼格吉勒图被枪决后,一帮警官都因“迅速破获大案”而获得从二等功到通报嘉奖的表扬。但是,与61天判死刑并执行死刑判决的速度不同,在真凶落网、证据具备的情况下,该案进入重新调查程序却被硬生生拖了9年之久。
这是冤死者家属每个星期上访度日如年的9年。
这是冤死者家庭因冤案而发生各种各样变故的9年。
这是度量一个公民的生命在某些司法者心上的分量的9年。
这是当地司法机关在某些败类把持下知错不纠将错就错的9年。
媒体公开报道显示,内蒙古自治区政法委某主要领导早就向媒体表示过,“我们的调查结论显示,当年枪决呼格吉勒图的证据不足,用老百姓的话说就是杀错了!”
2014年12月15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决定成立调查组,对检察系统造成呼格吉勒图错案负有责任的人员展开调查。对呼格吉勒图错案负有责任的27人进行了追责。
遗憾的是但无论责任大小、职务高低、大多数处罚不过是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之类的处分。和失去生命相比,这种处罚不过是罚酒一杯罢了。
多少年来,我们已经记不清多少次耳闻目睹了这样的情节:案发,轰动,破案,招供,枪毙或无期徒刑,最后是立功授奖,“神探”辈出……但是,随着媒体“透视”程度以及网络传播能力的增强,越来越多的假案、冤案被揭露出来,越来越多的冤魂徘徊在社会正义的门口。河南赵作海案,河北聂树斌案,浙江叔侄奸杀案……都是在真凶落网的情况下,才真相大白。
真凶没有落网的那些冤案呢?
按照法律规定,司法机关错案制造者,必须受到法律追究,严重者要负相应的刑事责任;对冤假错案的受害人,则要予以国家赔偿。
正是因为那些因制造错案而立了功、受了奖、升了官的司法者深知其法责,才在纠错的过程中百般阻挠,利用专业知识和便利条件在证据环节制造障碍,使得公民及其家庭难得在具体案件中感受到司法公正与社会正义。
即使冤案昭雪,那些因错案而立了功、升了官甚至成了“神探”的人,最后也都没有受到什么处理,更不要说为此承担法律责任。
04
这种杀错一人,罚酒三杯的局面到现在都没有什么改变,对冤案制造者的惩罚往往是靠老天完成的。
制造冤案的罪魁祸首冯志明在2014年12月15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宣布再审判决呼格吉勒图无罪之后的两天,已经官至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副局长的冯志明即因涉嫌职务犯罪被检察机关带走,接受调查。
2016年10月18日,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冯志明受贿,数千万巨额财产来源不明,非法持有枪支、弹药,贪污案,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一十万元。
诡异的是:冯的罪行丝毫不涉及呼格案。虽然呼和浩特公安系统的人普遍认为如果不是因为呼格案冯志明被人盯得太紧,冯一定不会倒得那么快。
冯志明的上级赵黎平,呼格案时任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在冯志明被提拔为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时,赵专门给冯出过一纸证明,证明冯志明与呼格案无关。
这份证明给呼格吉勒图的母亲留下了一个终身痛苦的疑问:“为什么冯志明的诸多罪行都没有涉及呼格案?”
天网恢恢,2015年3月22日,就在冯志明事发之后的第三个月,已经卸任的赵黎平因杀人被逮捕,他被外界描述为1949年以后 “首个亲手杀人的省部级官员”。赵黎平在2015年3月20日晚9时30分左右亲手杀死了他年轻漂亮的情妇。情节堪比好莱坞大片,网上现在都有。
2017年5月26日上午,赵黎平被执行死刑。
更有意思的是:2018年11月1日,处置赵黎平杀人案的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副厅长、呼市副市长、呼市公安局局长李志斌自杀身亡。
而时间到了2019年10月,网络再传佳讯:制造呼格吉勒图冤案的另一个罪魁祸首刑警队长刘旭因牵涉多年前的刑事案件,于2019年10月被当地纪委调查并要求其“说明情况”,但这位刘“神探”迅速在家中留下遗书后“神秘消失”。三天后,被人发现在呼和浩特市东郊的一片树林内自缢身亡。
后面还有谁会步他们的后尘?只有天知道。这就是内蒙古曾经发生过的故事。而且我此刻又联想到的是那位在80年代出差内蒙因为在餐馆吃饺子不蘸酱油而被同餐馆吃饭的狱警稀里糊涂关了两年的南方商人,以及因为一篇科普文章被跨省追捕的谭医生......
想到这些,菊花一紧啊!因为此文注定不怎么讨喜。
05
呼格吉勒图的新墓地位于呼和浩特市安佑生态纪念陵园,离城区30多公里。在陵园一处高地的半山腰处,紧邻陵园主干道。
呼格吉勒图墓的设计灵感来源于司法进程中的曲折之处,用叙事性设计方法将墓的整体结构和外形概括为:一滴凄凉的眼泪,或者一个天问式的问号。
呼格冤案是各界关注十八年多才得以平反的案件,表达疑问是设计的初衷,化作一滴眼泪是人们的悲伤,运用场地与曲线建立的关系,形成了一个既像问号又像一滴眼泪的形态。
“建筑因保护人类而存在,因传递思想而流传,因见证历史而永恒。”
显然生活在华夏以外的人们也读懂了这座建筑所要表达的内涵,所以享誉全球建筑界的德国标志性设计奖将2021年度的创新建筑奖授予了呼格吉勒图墓的设计者“英国杰典国际建筑”。
呼格吉勒图的墓志铭由中国著名法学家江平教授所撰。
呼格吉勒图墓志铭
呼格吉勒图,内蒙古呼和浩特人,一九七七年九月二十一日生。十八岁时,厄难倏降,蒙冤而死。
一九九六年四月九日夜,一女子被害身亡。呼格报案,被疑为凶手,后不堪厉刑而屈招,被判死刑。六月十日,毙。
呼格负罪名而草葬于野,父母忍辱十年,哀状不可言。二零零五年十月,命案真凶现身,呼格之冤方显于天下,令华夏震惊,然案牍尘封无所动。又逾九年,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再审,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十五日宣布呼格无罪。
优良的司法,乃国民之福。呼格其生也短,其命也悲,惜无此福,然以生命警示手持司法权柄者,应重证据,不臆断,重人权,不擅权,不为一时政治之权宜而弃法治与公正。
今重葬呼格,意在求之,以慰冤魂。
特立此碑。
中国政法大学 江平教授 撰
二零一五年三月二十二日
天气不错,陵园里非常安静,只有微风掠过松林。站在呼格吉勒图的墓地前我在沉思:
为什么我们会如此关注呼格吉勒图案?
为什么我们会那么心疼这位与我们无亲无故的年轻人?
因为,那是因为呼格就是我们,我们就是他啊!
呼格只是偶然的一个我们,在一个法制不彰的社会里,我们每一个人都可能成为呼格吉勒图案中的主角,然后在身陷囹圄后的61天被枪毙,如果没有死透会被再补一枪(呼格死不瞑目,被打了两枪)......那是怎样的一种绝望啊!
所以江平老先生才借这个冤死的内蒙孩子呼吁:优良的司法,乃国民之福。手持司法权柄者,应重证据,不臆断,重人权,不擅权,不为一时政治之权宜而弃法治与公正。
希望这一天早日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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