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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处理未满半年又酒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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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这是驾驶员都要谨记的一句话。但是,黄山区就有1人,曾经因为醉驾被判刑,且在解除社区矫正未满半年又因为酒驾被查,这次还要加上“无证驾驶”。
刘某某,黄山区人,今年39岁。2020年因为醉驾被公安部门查获,被检察院起诉至区法院,因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2个月、缓刑3个月,于2020年10月9日在黄山区司法局解除社区矫正。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刘某某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也就是不得驾驶任何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但心存侥幸的他,却于今年3月12日晚,又因为饮酒驾驶机动车被黄山区交管大队查获,此次还要因为再次酒驾和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受到惩罚:按照《道路安全法》相关规定,无证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除了罚款外还要并处15日以下拘留。
本中心法律顾问:詹鸣 安徽詹鸣律师事务所
来源:黄山公安交警在线
责编:何艳
终审:张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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