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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外籍人员赴华签证措施的通知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最新形势,即日起,对下列外籍人员申请入境签证采取以下规定:
一、凡应中央和国家机关、省级外事和商务部门、中央企业及大部分市级人民政府外事部门邀请来华并持有相关部门签发的邀请函的外籍人员可向中国驻爱沙尼亚大使馆申请相应类型签证。
二、对赴华工作申请人可凭中国国内主管部门批准、取得有效《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或《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原件)申办Z字签证,无需提交签证邀请函。
三、复工复产人员(包括已在华工作的外国人)的外籍家庭成员可凭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申办签证来华随居或探亲, 无需提交签证邀请函。家庭成员范围包括配偶、父母、未满18周岁子女、配偶的父母。
四、中国公民及在华具有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外籍家庭成员可凭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申请探亲或家庭团聚签证。家庭成员范围包括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上述签证申请人入境前原则上应接种中国或世界卫生组织批准紧急使用或上市的疫苗。
驻爱沙尼亚使馆
2022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