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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泥行业安全事故——高处坠落伤害事故案例

水泥资料
2024-12-16
案例1 某水泥厂“12.1”脚手板断裂伤害事故
一、事故概况
2016年11月30日16:00,XX水泥厂检修磨辊辊套。23:35,余XX与现场维修人员一起吃完夜班班中餐,随后前往立磨检修作业现场查看检修情况。12月1日0:20左右余XX从立磨检修临时平台走过时,脚下的木质脚手板突然发生断裂,余XX连同脚手板一同从5.2米高的平台跌落到水泥地面。现场人员邓XX、卢XX等人立即从立磨检修平台跑下地面查看,发现余XX背朝上,左脸颊着地(混凝土水沟盖板),处于半昏迷状态,安全帽掉落在头部旁边,现场人员对其进行呼唤和救援。公司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开展救援工作。
4:17,余XX经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造成1人死亡。

二、事故原因分析
1直接原因
余XX在平台行走时,脚下的木板断裂造成坠落,且安全帽脱落,头部直接碰撞混凝土地面。
2间接原因
2.1搭建临时平台用作脚手板的木板厚度不足(40mm)、木板未满铺和绑扎固定、脚手板铺设跨距1.78米(净空宽),不符合JGJ130-2011《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脚手板厚度不应小于50mm,两端宜各设置直径不小于4mm的镀锌钢丝箍两道,铺设跨距最大不能超过1米。
2.2原料工段没有对提供给检修使用的木板进行检查,没有发现木板有多处木节,促使搭建平台使用了承载强度不足的木板。
2.3维修工段搭设临时平台时,没有对木板进行检查,未按要求设置可靠的防护栏杆,使用前未对平台的安全性进行检查确认。
2.4检修施工方案安全措施没有明确临时平台搭设安全要求和防范措施。
案例2 某水泥厂“8.29”梯子滑倒伤害事故
一、事故概况
2011年8月29日17时15分左右,XX水泥厂项目建设安装单位贾XX根据工作安排,在2#立磨进行焊渣清理工作,当时正站在梯子(电缆桥架组装的简易人字梯)上进行立磨机架过桥上的焊渣清理,工作中从梯子上滑倒,头部碰撞硬物,造成头部右侧太阳穴受伤。约17时20分,安装单位现场人员发现2#立磨有人摔伤,立即报告相关领导。接到报告后,双方单位相关人员立即赶到现场抢救伤者。17时30分,贾XX被送往医院救治;18时40分经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造成1人死亡。
二、事故原因分析
1直接原因
1.1死者贾XX站在电缆桥架组装的简易人字梯(左右不对称、无防滑)进行焊渣清理作业,工作中从梯子上滑倒,头部碰撞硬物,造成头部右侧太阳穴受伤。
1.2死者贾XX工作时未正确佩戴安全帽,致使滑倒时头部失去防护。
2间接原因
2.1安装公司安全管理不到位:
(1)未按规定对贾XX进行上岗前“三级”安全教育培训;
(2)在日常安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未得到有效整改,存在的问题或隐患反复出现;
(3)岗位事故风险辨识工作流于形式,对分析出来的危险因素未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4)施工组织不当,作业人员工作中未起到互相监护作用。
2.2监理公司疏于项目安装施工安全监督,对现场存在的隐患及违规现象,未能及时纠正;后期项目现场管理人员不足,现场安全监管不到位;
2.3XX水泥厂对现场安全监控不到位,设备部作为对口专业管理部门,对设备安装过程安全措施落实情况检查不力,未能及时消除不安全因素;运行部作为公司安全管理职能部门,对现场安全工作情况监督不到位。
案例3 某水泥厂“7.30”提升机平台倾翻伤害事故
一、事故概况
2016年7月30日7:00时左右,XX水泥厂相关方蒋XX带领徐XX、金XX、杨XX三人进行水泥磨技改,之后开始拆除水泥磨磨尾提升机的头部(含提升机斗提外壳4.3米及顶部平台、减速机、电机等,以下简称头轮平台)。
7:20蒋XX安排徐XX割开头轮平台钢斜梯的连接处,金XX负责打提升机井口水泥框架,蒋XX、杨XX在提升机头轮做起吊准备工作。
7:25徐XX把钢斜梯起吊钢丝绳挂到吊车上,下到三楼等候;蒋XX、杨XX在头轮平台上,其中蒋XX(负责汽车吊指挥)指挥吊车把楼梯吊到地面。
7:40吊车把钢斜梯吊到地面放好,此时头轮平台突然发生向西南方向倾倒,碰撞三楼楼面后坠落至地面。当时在头轮平台上的蒋XX、杨XX也一起跟随坠落到地面(坠落高度约17米),其中蒋XX落点离头轮坠落点约4米,杨XX落点在坠落的头轮平台下方。
8:09,120、110人员赶到现场进行救护。经抢救无效,确认两人死亡。
事故造成2人死亡。
二、事故原因分析
1直接原因
1.1施工未严格按《水泥磨技改工程施工方案》中“先拆除头轮再拆壳体”的要求作业,而是采取将头轮与两节壳体同时起吊拆除的方法,步骤错误。
1.2拆除作业时,头轮平台没有进行钢丝绳捆绑并用吊车保护的前提下,把壳体固定螺栓全部提前割除,导致头轮平台失去连接固定。
1.3拆除作业时,头轮平台没有用吊车保护的前提下,把壳体固定螺栓全部提前割除后,又拆除了14米楼面到头轮平台的钢斜梯,导致头轮平台失去了所有的固定支撑。
2间接原因
2.1相关方违反合同要求,擅自把工程项目分包给另外公司,并且分包信息未告知业主,同时不能提供同类项目的施工业绩,作业经验不足。
2.2相关方未进行有效的现场安全管理,未按照施工方案及安全环保协议要求,组织开展安全培训、作业安全风险辨识及作业前的安全交底等工作。
2.3相关方未安排管理人员对该项目吊装进行安全监督,也未在作业前知会业主相关部门和人员,现场拆除吊装作业过程监管缺失。
2.4作业公司资质证件不全。公司无安全生产许可证,部分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
2.5作业公司现场管理混乱,管理制度不健全。作业现场未落实安全施工措施,施工现场监管不到位。
案例4 某水泥厂“1.19”雨棚踩空伤害事故
一、事故概况
2009年1月19日,XX水泥厂4#水泥磨检修。机修工段长陆XX及覃XX、刘XX、徐XX、郭XX四人负责检修项目,检修班组在办完停电手续后,10:30分左右开始作业,陆XX安排郭XX、刘XX二人爬上防雨棚彩板处(做准备起吊前期的工作),并交代要踩着横梁走(防雨棚彩板下有支撑横梁,横梁上的正上方的彩板瓦有一排螺钉),但瓦面中间有一两米宽处间隙少一根横梁(无螺钉,在上面可以确认)。12:50分左右,郭XX在向前移动3米左右时,正巧踩到缺横梁处的一块彩瓦,并掉落至主减速机上(距雨棚高为3.4米)后,继续滚落至慢转减速机上(距主减速机顶部高度为1.1米),头部撞在主减速机左1#点端盖上(头上戴着安全帽)。现场人员立即进行抢救。
事故发生后公司马上派车于13:00左右将其送往医院急救。15:50,郭XX手术抢救无效不幸死亡。
事故造成1人死亡。
二、事故原因分析
1直接原因
1.1郭XX踩到缺横梁处的一块彩瓦,导致高空坠落。
2间接原因
2.1部门安全检查不到位,在历次检查中没有发现防雨棚缺少半根支撑横梁并及时整改,留下隐患。
2.2班组员工安全意识淡薄和作业安全管理不严。当时大家都提醒了,但包括死者在内都抱侥幸心理。作业现场疏于安全防范,未采取其它如铺竹排或缚安全带等预防措施。
2.3水泥部检修组织管理不到位,过于仓促,从开始检修到事故发生,不到3个小时,员工对现场和其它准备工作时间有限。
案例5 某混凝土公司“5.4”检修孔洞坠落伤害事故
一、事故概况
2014年5月3日,XX混凝土公司2#搅拌机故障,判断为减速机故障。5月4日生产部与XX公司售后服务人员一起进行更换左减速机。当日12:00左右,根据生产部口头工作安排,维修主管吴XX和高级机修技师吴XX对2#搅拌机左减速机进行紧急更换,XX公司售后服务人员两人现场指导,辅助工叶XX协助。因减速机需运到二楼平台,高级机修技师吴XX和XX公司售后服务人员商量后,决定使用手动葫芦吊装,同时确认将吊装口设在搅拌机楼层观察口。12:30左右,吴XX割开观察口钢板网形成65cm×90cm的吊装口后,开始切割吊装口上方2.9米处工字钢,形成直径约4cm的圆孔作为吊装葫芦固定点。约12:40分,吴XX在悬挂钢丝绳时,高级机修技师吴XX从吊装口所在通道经过前往减速机方向,一脚踩空,坠落到5.25米的地面。
现场人员立即开展救援,13:47伤者经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造成1人死亡。

图1施救现场

图2人员坠落点
二、事故原因分析
1直接原因
1.1吊装口位置选择不当,开口后两侧无通行条件,未设置安全防护和警示设施;
1.2高级机修技师吴XX在工作中,未注意脚下吊装口,一脚踩空,从5.25米高处坠落造成头胸腹损伤。
2间接原因
2.1 大型设备检修没有施工方案,部门、班组未进行作业风险分析,施工操作过程中没有安全防护措施;
2.2 设备维修审批流程不完善,无部门领导审核,施工方案制定责任人不明确;
2.3 危险作业审批表没有公司和部门负责人、安全员签字确认(部门经理和安全员请假);无人到现场监督检查,施工现场无安全监护人员;
2.4 施工组织无序,部门领导未参与吊装方案制定,维修人员口头协商一致后立即施工先在工作通道上切割吊装口,再开展吊装后续准备工作,包括在吊装口上方钢梁上气割葫芦吊挂孔、系挂钢丝绳等;
2.5 5月1日机修主管吴XX发现2#搅拌机结块严重,但生产部在未清机的情况下仍然组织生产,强行运转造成2#搅拌机左减速机损坏;
2.6 公司安全管理流于形式,安全制度操作性不强,未严格落实,未建立详细的安全操作规程;
2.7 生产部门培训组织不到位,安全培训未按计划开展;
2.8 XX公司售后服务人员作为专业从事减速机安装维修单位,未在检修开始前制定科学安全的施工方案和措施,只是简单的进行检修作业指导。
(注:资料来源网络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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