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制度化管理标准
1.1法规标准识别
1.1.1建立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管理制度,明确主管部门,确定获取的渠道、方式。
1.1.2各职能部门和基层单位应定期识别和获取适用、有效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并向主管部门汇总。建立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清单和文本数据库,方便从业人员查阅。
1.1.3及时将识别和获取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与其他要求融入到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中,并传达给从业人员。
1.2规章制度
1.2.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规章制度,并征求工会和从业人员意见和建议。
1.2.2将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规章制度发放到相关工作岗位,确保从业人员能及时获取。
1.3操作规程
1.3.1结合本企业生产工艺、作业任务特点以及岗位作业安全风险与职业病防护要求,编制齐全适用的岗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操作规程。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或安全作业指导书应包括作业流程、风险分析、安全要点、严禁事项、应急措施等内容。
1.3.2确保从业人员参与岗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操作规程的编制和修订工作。
1.3.3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设施投入使用前,组织制修订相应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操作规程,确保其适宜性和有效性。
1.3.4向从业人员发放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或安全作业指导书。
1.4文档管理
1.4.1建立文件和记录管理制度。应明确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等文件的编制、评审、批准、发布、使用、修订、作废以及文件和记录管理的职责、程序和要求。
1.4.2建立健全主要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过程与结果的记录,并建立和保存有关记录的电子档案,支持查询和检索,便于自身管理使用和行业主管部门调取检查。
1.4.3建立安全生产档案的管理制度,明确各类安全生产档案资料保存周期、保存形式、查阅权限等要求。
1.4.4对下列主要安全生产资料进行档案管理:主要安全生产文件、事故、事件记录;培训记录;标准化自评、评审报告;事故调查报告;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治理记录;职业健康检查与监护记录;安全生产会议记录;安全活动记录;法定检测记录;关键设备设施档案;应急演练信息;承包商和供应商信息;维护和校验记录;技术图纸等。
1.4.5每年至少1次对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责任制、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适宜性、有效性和执行情况进行评估。
当发生以下情况时,应及时进行评估:
(1)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标准废止、修订或新颁布时;
(2)企业归属、体制、规模发生重大变化时;
(3)生产设施新建、扩建、改建时;
(4)工艺、技术路线和装置设备发生变更时;
(5)安全监督部门提出相关整改意见时;
(6)安全检查、风险评价过程中发现涉及到规章制度层面的问题时;
(7)分析事故原因,发现制度性因素时;
(8)其他相关事项。
1.4.6根据评估结果、安全检查情况、自评结果、评审情况、事故情况等,及时修订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确保其有效和适用。
1.5国际对标
2.5.1开展国际对标工作,将对标结果融入到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