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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料磨区域主要设备设施检维修作业风险分析(4个)
1、立磨检维修作业风险分析
序号 | 步骤 | 风险分析 | 伤害类别 | 防范措施 |
1 | 作业前 | 未进行作业风险分析及安全交底 | \ | 作业前组织作业人员进行风险分析并进行安全交底,作业人员签字确认 |
2 | 未办理有限空间、起重作业许可 | \ | 作业前,作业人员办理有限空间(二级)、起重(三级)作业许可 | |
3 | 未办理立磨、回转下料器(转子秤)、选粉机、循环风机和入磨皮带的停电手续 | 机械伤害 | 作业前,作业人员确认办理立磨、回转下料器(转子秤)、选粉机、循环风机和入磨皮带的停电手续,并且挂牌上锁。机旁开关打到停止位置,按下急停开关。 | |
4 | 未规范穿戴有效的劳动保护用品 | 高处坠落、物体打击 | 规范佩戴防尘口罩、安全帽、安全带和护目镜等 | |
5 | 入磨热风阀未有效关闭或中控误操作 | 其他伤害 | 作业前现场和中控员共同确认入磨热风阀全关闭,现场使用锁具给热风阀执行器上锁固定。 | |
6 | 未打开各检修门进行通风冷却,人员进入作业存在烫伤和中暑的风险 | 其他伤害 | 办理设备停电后,及时打开检修门进行冷却到40℃以下。 | |
7 | 工具不可靠造成人员伤害 | 物体打击 | 检查工器具是否完好可靠,如电动工具、气动工具、电焊机和氧割等工具完好有效。 | |
8 | 通风不良造成中毒和窒息 | 中毒和窒息 | 作业前按要求开展有害气体浓度检测,应做到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主排风机拉风不能过大,保持系统微负压即可;作业前半小时内进行检测,过程中2小时需要检测一次、期间中断作业须重新检测 | |
9 | 不掌握作业风险及应急措施 | \ | 作业人员须接受有限空间作业专题培训,掌握作业风险及应急措施 | |
10 | 作业中 | 有限空间内部作业照明不足、照明电压超过24V | 触电 | 检修时夜间作业应提前准备符合安全要求的照明设施,保证磨内照度符合,磨内电源使用12V安全电压 |
11 | 未设监护人或监护人离开岗位,发生意外情况无法及时救援、求助 | 中毒和窒息 | 作业时,人孔门外须有人监护,监护人员不得擅自离开 | |
12 | 水平管道上的物料垮塌打击、扬尘 | 物体打击 | 内部作业时与中控沟通好,稳定拉风;如发现管道边缘存在较多积料,需要提前清理管道积料。如有物料垮塌扬尘大、视线不可见应当闭眼不做其他动作,监护人员立即与中控沟通调整、直至系统压力稳定 | |
13 | 导风叶片及挂片等掉落 | 物体打击 | 作业前仔细排查,拆除有隐患的导风叶片及挂片等 | |
14 | 高处临边作业人员未规范使用安全带 | 高处坠落 | 作业人员规范系好全身式双挂钩安全带,垂直坠落高度大于6米时需使用缓冲包,小于6米时需拆除缓冲包。禁止低挂高用。 | |
15 | 手锤敲击时打滑,千斤顶滑落 | 物体打击 | 严禁戴手套打手锤,使用千斤顶时要放平放稳。支撑点要牢固可靠,防止打滑、脱落。 | |
16 | 违章使用行吊、汽车吊作业 | 起重伤害 | 检查吊索具完好,做好安全警戒隔离,专人指挥,严禁违反十不吊。 | |
17 | 液压系统带压力拆解作业,存在压力无组织释放伤人 | 物体打击 | 做到带压管道未泄压不拆解。 | |
18 | 液压系统泄压时高压油飞溅,因人员站位不当被高压油飞溅打击 | 物体打击 | 检修液压系统时,油温必须降到40℃以下,并释放系统中剩余压力,放油阀松动时,最多不能超过一圈,人员应站在拆缷口侧面,避免液压系统泄压时高压油飞溅 | |
19 | 吊装立磨拉杆机头,用手定位时,手扶位置不当造成手指被挤压伤害 | 起重伤害 | 用手定位时,要考虑吊物的旋转或移动,禁止手接触存在碰撞挤压间隙内 | |
20 | 使用葫芦吊装作业,链条断、挂耳不牢固、吊钩滑钩 | 起重伤害 | 规范使用葫芦吊,严禁超负荷起吊,检查焊接挂耳是否有虚焊,检查吊钩防脱钩装置是否完好有效。 | |
21 | 不规范用电造成意外触电伤害 | 触电 | 规范用电,执行一机一闸一漏保,架空走线,使用小于12V照明灯,变压器应放在配电箱处。 | |
22 | 不规范使用焊机触电伤害 | 触电 | 使用的焊机必须有绝缘检验合格证,一次线不能超过五米,二次线不得超30米且不得超过三个接头,焊机外壳必须接地保护,焊把线不能有裸露现象。 | |
23 | 不规范使用气瓶或进行热切割作业 | 灼烫、火灾、其他爆炸 | 正确穿戴焊工手套、护目镜,乙炔氧气瓶之间距离大过5米,乙炔瓶安装有回火阀,气瓶无泄漏,气瓶附近禁止烟火。 | |
24 | 未设监护人或监护人离开岗位,发生意外情况无法及时救援、求助 | \ | 至少两人进入一起作业,不得单独作业,门外须有人监护,作业时监护人员不得擅自离开 | |
25 | 作业后 | 人员未确认安全撤离即送电、试机 | 机械伤害、触电 | 检修后清点参与检修人员,现场确认安全后再办理送电手续 |
26 | 安全防护设施未恢复即送电、试机 | 机械伤害 | 检修后现场确认防护设施均已恢复,防护完善后再办理送电手续 | |
27 | 遗留工器具在检修设备内 | 其他伤害 | 检修后清点检修工器具,现场确认安全后再办理送电手续 |
2、原料选粉机检维修作业风险分析
序号 | 步骤 | 风险分析 | 伤害类别 | 防范措施 |
1 | 作业前 | 未进行作业风险分析及安全交底 | \ | 作业前组织作业人员进行风险分析并进行安全交底,作业人员签字确认 |
2 | 未办理有限空间、起重作业许可 | \ | 作业前,作业人员办理有限空间(二级)、起重(三级)作业许可 | |
3 | 未办理立磨、回转下料器(转子秤)、选粉机、循环风机和入磨皮带的停电手续 | 机械伤害 | 作业前,作业人员确认办理立磨、回转下料器(转子秤)、选粉机、循环风机和入磨皮带的停电手续,并且挂牌上锁。机旁开关打到停止位置,按下急停开关。 | |
4 | 未规范穿戴有效的劳动保护用品 | 高处坠落、物体打击 | 规范佩戴防尘口罩、安全帽、安全带和护目镜等 | |
5 | 入磨热风阀未有效关闭或中控误操作 | 其他伤害 | 作业前现场和中控员共同确认入磨热风阀全关闭,现场使用锁具给热风阀执行器上锁固定 | |
6 | 未打开各检修门进行通风冷却,人员进入作业存在烫伤和中暑的风险 | 其他伤害 | 办理设备停电后,及时打开检修门进行冷却到40℃以下。 | |
7 | 工具不可靠造成人员伤害 | 物体打击 | 检查工器具是否完好可靠,如电动工具、电焊机和氧割等工具完好有效。 | |
8 | 未按要求对选粉机进行有毒有害气体检测 | 中毒和窒息 | 进入有限空间作业按要求开展有害气体浓度检测,遵循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原则作业前半小时内进行检测,过程中2小时需要检测一次、期间中断作业须重新检测 | |
9 | 不掌握作业风险及应急措施 | \ | 作业人员须接受有限空间作业专题培训,掌握作业风险及应急措施 | |
10 | 作业中 | 选粉机立轴吊装时人员站位不当、吊物状态不稳定;未设置警戒区域 | 起重伤害 | 持证操作、物件吊点选择正确试吊平稳后方可操作、协同人员不得站于吊物行进方向及下方。吊装孔各楼层有人监护、缓慢操作电动葫芦、设置警戒区域,地面有人监护制止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域 |
11 | 有限空间内部作业照明不足、照明电压超过24V | 触电 | 检修时夜间作业应提前准备符合安全要求的照明设施,保证磨内照度符合,磨内电源使用12V安全电压 | |
12 | 水平管道上的物料垮塌打击、扬尘 | 其他伤害 | 内部作业时与中控沟通好,稳定拉风;如发现管道边缘存在较多积料,需要提前清理管道积料。如有物料垮塌扬尘大、视线不可见应当闭眼不做其他动作,监护人员立即与中控沟通调整、直至系统压力稳定 | |
13 | 选粉机作业,立磨磨内存在交叉作业 | 物体打击 | 选粉机检修时禁止人员进入磨内交叉作业 | |
14 | 高处临边作业人员未系安全带 | 高处坠落 | 作业人员规范系好全身式双挂钩安全带,垂直坠落高度大于6米时需使用缓冲包,小于6米时需拆除缓冲包。禁止低挂高用。 | |
15 | 作业人员进出选粉机人孔门时,未抓扶手、滑跌伤害 | 物体打击 | 人进出选粉机人孔门时,必须抓牢扶手 | |
16 | 手锤敲击时打滑,千斤顶滑落 | 物体打击 | 严禁戴手套打手锤,使用千斤顶时要放平放稳。支撑点要牢固可靠,防止打滑、脱落。 | |
17 | 违章使用行吊、汽车吊作业 | 起重伤害 | 检查吊索具完好,做好安全警戒隔离,专人指挥,严禁违反十不吊。 | |
18 | 不规范用电造成意外触电伤害 | 触电 | 规范用电,执行一机一闸一漏保,架空走线,使用小于12V照明灯,变压器应放在配电箱处。 | |
19 | 不规范使用焊机触电伤害 | 触电 | 使用的焊机必须有绝缘检验合格证,一次线不能超过五米,二次线不得超30米且不得超过三个接头,焊机外壳必须接地保护,焊把线不能有裸露现象。 | |
20 | 不规范使用气瓶或进行热切割作业 | 灼烫、火灾、其他爆炸 | 正确穿戴焊工手套、护目镜,乙炔氧气瓶之间距离大过5米,乙炔瓶安装有回火阀,气瓶无泄漏,气瓶附近禁止烟火。 | |
21 | 未设监护人或监护人离开岗位,发生意外情况无法及时救援、求助 | \ | 至少两人进入一起作业,不得单独作业,门外须有人监护,作业时监护人员不得擅自离开 | |
22 | 作业后 | 人员未确认安全撤离即送电、试机 | 机械伤害、触电 | 检修后清点参与检修人员,现场确认安全后再办理送电手续 |
23 | 安全防护设施未恢复即送电、试机 | 机械伤害 | 检修后现场确认防护设施均已恢复,防护完善后再办理送电手续 | |
24 | 遗留工器具在检修设备内 | 其他伤害 | 检修后清点检修工器具,现场确认安全后再办理送电手续 |
3、原料磨区域电机检修作业风险分析
序号 | 步骤 | 风险分析 | 伤害类别 | 防范措施 |
1 | 作业前 | 未进行作业风险分析及安全交底 | \ | 作业前组织作业人员进行风险分析并进行安全交底,作业人员签字确认 |
2 | 未办理停电手续 | 机械伤害 | 作业前,办理检修电机及上下游设备停电手续;按能量隔离清单规范办理挂牌上锁。 | |
3 | 未规范穿戴有效的劳动保护用品 | 高处坠落、物体打击 | 规范佩戴防尘口罩、安全帽、安全带和护目镜等 | |
4 | 工具不可靠造成人员伤害 | 物体打击 | 检查工器具是否完好可靠,如葫芦、电动工具和氧割等工具完好有效。 | |
5 | 作业中 | 吊装物脱落 | 起重伤害 | 吊装作业区域设置警示标志、拉警戒线和设专人监护。检查限位开关、钢丝绳、防脱钩装置等是否完好。 |
6 | 身体被工具或设备击打 | 机械伤害 | 正确佩戴防护手套,注意观察并站在安全位置,有飞屑等场所应佩戴护目镜 | |
7 | 高处临边作业人员未系安全带 | 高处坠落 | 作业人员规范系好全身式双挂钩安全带,垂直坠落高度大于6米时需使用缓冲包,小于6米时需拆除缓冲包。禁止低挂高用。 | |
8 | 手锤敲击时打滑,千斤顶滑落 | 物体打击 | 严禁戴手套打手锤,使用千斤顶时要放平放稳。支撑点要牢固可靠,防止打滑、脱落。 | |
9 | 违章使用行吊、汽车吊作业 | 起重伤害 | 检查吊索具完好,做好安全警戒隔离,专人指挥,严禁违反十不吊。 | |
10 | 不规范使用气瓶或进行热切割作业 | 灼烫、火灾、其他爆炸 | 正确穿戴焊工手套、护目镜,乙炔氧气瓶之间距离大过5米,乙炔瓶安装有回火阀,气瓶无泄漏,气瓶附近禁止烟火。 | |
11 | 作业后 | 人员未确认安全撤离即送电、试机 | 机械伤害、触电 | 检修后清点参与检修人员,现场确认安全后再办理送电手续 |
12 | 安全防护设施未恢复即送电、试机 | 机械伤害 | 检修后现场确认防护设施均已恢复,防护完善后再办理送电手续 | |
13 | 遗留工器具在检修设备内 | 其他伤害 | 检修后清点检修工器具,现场确认安全后再办理送电手续 |
4、输送皮带更换维修作业风险分析
序号 | 步骤 | 风险分析 | 伤害类别 | 防范措施 |
1 | 作业前 | 未进行作业风险分析及安全交底 | \ | 作业前组织作业人员进行风险分析并进行安全交底,作业人员签字确认 |
2 | 未办理起重作业许可 | \ | 作业前,作业人员办理起重(三级)作业许可 | |
3 | 未办理停电手续 | 机械伤害 | 办理皮带机及上下游设备停电手续、现场打急停,按能量隔离清单规范办理挂牌上锁 | |
4 | 未规范穿戴有效的劳动保护用品 | 高处坠落、物体打击 | 规范佩戴防尘口罩、安全帽、安全带和护目镜等 | |
5 | 未设置警戒区域、无关人员随意在区域内随意行走 | 物体打击 | 设置警戒区域 | |
6 | 车辆撞击等事故 | 车辆伤害 | 叉车搬运大卷皮带若视线受阻挡,应当安装专人引路且缓慢行驶 | |
7 | 钢丝绳断股腐蚀、大小选择不当 | 起重伤害 | 明确吊物重量、根据其重量选择大小合适的符合安标要求的钢丝绳,吊物棱角部位必须垫胶皮或采取其他措施防止刮割钢丝绳 | |
8 | 手持电动工具、剥皮机及硫化机等电源线裸露 | 触电 | 作业前应当认真检查电源线以及手持电动工具检查 | |
9 | 作业中 | 皮带吊装过程中不平衡滑落 | 起重伤害 | 使用成对大小长短相同的钢丝绳作业,起吊前应试吊以确保吊物平稳 |
10 | 手拉葫芦无防脱钩装置、大小选择不当 | 起重伤害 | 明确吊物重量、根据其重量选择大小合适的符合安标要求的使用手拉葫芦,操作时人员不得站在吊物受力方向 | |
11 | 指挥信号不明确、多人指挥 | 起重伤害 | 专人指挥、信号明确 | |
12 | 剥皮机固定不当、操作人员不熟悉出现异常时不能立即终止 | 物体打击 | 使用剥皮机前检查钢丝绳清完是否完好、剥皮机应正对作业点与胶带机在同一直线上,并可靠固定。操作前要确保夹头夹紧稳固,且任务作业人员不得在受力方向操作或观察。如有异常应立即停止操作进行调整或终止使用 | |
13 | 抬装硫化机人员协作不同步、脚步不统一磕绊摔倒 | 其他伤害 | 抬装作业中,应专人指挥并确认各人员就位情况,同时发力。且行进方向障碍物应当清理干净 | |
14 | 割断皮带前未固定配重或液压张紧装置未泄压 | 物体打击 | 割断皮带前必须先固定配重或液压张紧装置泄压 | |
15 | 未佩戴护目镜和防尘口罩打磨胶带 | 其他伤害 | 佩戴护目镜和防尘口罩打磨胶带、相互提醒监督 | |
16 | 高处临边作业人员未系安全带 | 高处坠落 | 作业人员规范系好全身式双挂钩安全带,垂直坠落高度大于6米时需使用缓冲包,小于6米时需拆除缓冲包。禁止低挂高用。 | |
17 | 旧皮带未夹紧就割断需要换接部位 | 物体打击 | 规范隔断皮带前作业负责人必须确认皮带夹夹紧情况且是否固定牢靠 | |
18 | 作业后 | 人员未确认安全撤离即送电、试机 | 机械伤害、触电 | 检修后清点参与检修人员,现场确认安全后再办理送电手续 |
19 | 安全防护设施未恢复即送电、试机 | 机械伤害 | 检修后现场确认防护设施均已恢复,防护完善后再办理送电手续 | |
20 | 遗留工器具在检修设备内 | 其他伤害 | 检修后清点检修工器具,现场确认安全后再办理送电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