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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泥磨系统隐患排查标准
1、水泥磨系统安全设施管理
①各机械转动部位及磨体两侧安全防护装置齐全可靠,磨体周围警示标识齐全;
②磨机顶部应设置防止人员坠落的安全设施;
③粉磨区域设备密封完好,无“跑、冒、滴、漏”;
④润滑油站阻火呼吸阀应保持清洁畅通,润滑油温度高于40度时应自动断开电阻加热器;
⑤磨机、辊压机等设备应设置机旁控制装置和开机声光预警信号装置;现场设置急停开关。
⑥润滑油站应配备消防器材;
⑦磨机现场设置 “当心机械伤人”“注意防尘”、“噪声有害”警示标志;
⑧现场悬挂较大风险告知牌;
⑨现场设置职业危害因素公示栏并公示检测结果。
⑩磨机辅传与主传应该设备联锁装置;磨机辅传应该有抱闸装置。
①设备检修作业时应采取“上锁挂牌”等能量隔离措施,对可能存在危险的能量进行有效隔离,悬挂“禁止操作”警示牌,确保作业安全。
②在磨机、收尘器、选粉机、下料溜子内作业要办理有限空间作业审批许可证,作业前30分钟内进行气体检测合格,严格执行“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检修临时照明选用12V的安全电压;
③在磨机上作业时须规范佩戴安全带。
④进行危险作业前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了解存在的风险并有相应的防范措施,掌握应急处置的相关知识。
⑤危险作业须设置监护人,监护人员不得离开作业现场,并与作业人员保持联系;
⑥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