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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材料(非粉状)车辆卸料安全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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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6

原材料(非粉状)车辆卸料安全操作规程

1 目的

规范员工行为,实现操作标准化,确保人身和设备安全。

2 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原材料(非粉状)车辆卸料。

3 风险辨识

坍塌、车辆伤害高处坠落、粉尘

4 劳保用品

安全帽、反光背心、防尘口罩、安全带

5 安全操作流程

5.1 作业前

5.1.1 驾驶员过完重车磅后,验收人员指定相应堆棚及位置后等待卸料,有前车作业时,禁止靠近

5.1.2 驾驶员将车辆开到指定的拆解篷布区,穿戴好安全帽、反光背心、防尘口罩后下车,穿戴好五点式安全带并系好后,到车辆顶部拆解篷布。

5.1.3 人员及车辆与高边坡物料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防止物料坍塌伤害。

5.2 作业中

5.2.1 驾驶员将解完篷布的车辆开至指定卸料点(车厢尾部离料堆边沿或边坡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开双闪灯,同一物料堆场卸车区域内仅允许一部车辆卸料。

5.2.2 卸料人员、监护人员观察现场环境,确保卸料环境安全可靠后,开始卸料。

5.2.3 卸料人员打开货厢门:

5.2.3.1 后翻转开门卸料车辆:卸料人员打开后门挂钩后退离车辆货厢

5.2.3.2 后双开门卸料车辆:卸料人员站在车厢门同一侧边,拉开货厢门同时须往侧后方向退离,待货厢内物料不再溜出时,以同样的方式打开第二扇货厢门后退离。

5.2.3.3 侧卸料车辆:卸料人员打开侧门的挂钩后,人员需站在侧边,退离车辆货厢并保持足够安全距离,确认周围无人,方可卸料。

5.2.3.4 卸料员开货厢门时,手中不能持有与卸料无关的物品如水杯、手机等,需时刻保持警惕,注意货厢物料变化。

5.2.4 驾驶员升起货厢至物料开始溜下后,边观察堆棚限高边缓慢升高货厢,升高至堆棚限制高度后,停止升高货厢,往前缓慢开动车辆,直至货厢内物料卸空,降下货厢,卸料过程中,如出现其它异常情况(如物料粘结在货箱底板上、车辆故障等)需终止卸料时,须将货厢降下,待处理完异常情况后,再次确认周边环境安全后方可卸料。

5.2.5 车辆卸货,需听从验收人员合理安排,依序卸车,禁止装载机作业时卸车。

5.2.6 夜间卸货时,进入卸货堆场需开启近光灯

5.3 作业后

5.3.1 关好货厢门,清除粘在车轮、保险杠上的物料,车辆开出堆棚。

5.3.2 值班验收人员及时安排装载机将已卸车的物料整堆。

6 安全严禁事项

6.1 禁止在不平的场地卸料。

6.2 禁止无防护措施上车顶作业。

6.3 禁止在无监护情况下单人卸料。

6.4 禁止在车厢顶起状态下捅料、转弯、离开堆场。

6.5 禁止超速行驶

6.6 禁止人员靠近无栏杆防护的边坡。

7 应急处置措施

7.1 绞伤、割伤或碰伤出血,做好止血处理简单包扎后送往医院救治,情况严重时拨打110或120求救电话。

7.2 发生车辆伤害、高处坠落、物料坍塌、物体打击等事故后,应马上组织抢救伤者,根据伤害情况进行处置。

7.3 若发现心跳呼吸停止,采用人工呼吸胸外心脏按压方法进行急救直至120急救医务人员到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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