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某水泥粉磨站环保管理制度

水泥资料
2024-12-16
水泥粉磨站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为了不断搞好环境保护工作,落实环境保护基本国策,实现环境保护目标,进一步强化环境标准的执法力度,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障人体健康,维护良好的生态系统,特制定本办法:
一、管理体制及职责
1、公司分管生产的副经理是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的主要负责人,负责全公司环境保护工作的部署;
2、公司综合部督查室为全公司的环境保护监督检查部门,负责对厂区范围内的环境管理工作,对环境违规行为进行考核,负责环保资料的上传工作,负责向公司汇报环境治理情况,负责市县各级环保文件精神的传达;
3、公司生产部负责厂内的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全厂收尘设备的管理,设备大修计划编制上报工作,负责公司环境保护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的落实传达,负责收尘设备的运转情况的统计工作;
4、各车间部室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环境保护管理的第一负责人,负责本车间的环境保护工作,确保污染物防治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负责对造成污染的环境组织进行治理;
5、各车间兼职环境保护员:负责车间现场环境卫生的监督工作,各收尘设备的维修组织工作,收尘设备运行统计上报工作,收尘设备操作培训工作;
6、各生产岗位操作工是岗位划定范围内环境保护的第一责任人,负责责任区内的环境卫生和已造成粉尘污染的治理,负责对环境污染及隐患情况按程序进行汇报;
7、维修电工、钳工是污染物防治设施维护、维修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定期对污染物治理设施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和出现故障及时进行维修;
二、环保设备运行管理
1、各车间应保证环保设备同主机设备同步运行,主机运行,环保设备必须运行;
2、各车间应对环保设备作定期检查,维护保养,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3、各车间应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加强对岗位人员的管理工作,做好环保设备的运行记录,定期向环保负责人汇报现场情况;
4、各车间不得随意停开环保设备,如果因特殊原因要停开环保设备,必须报经负责生产的副总许可,由公司报告上级环保部门批复;
5、防止污染的设施不得擅自拆除或者闲置,否则由公司综管部督查组责令其重新安装使用并处罚款,确有必要拆除或者闲置的,必须征得公司综管部督查组报请生产副总同意;
6、各车间要认真建立环境保护台账,认真填写环境卫生打扫情况,认真填写环保设施运行情况和使用维修情况;
7、各车间的污染物治理设施必须保证完好运行,污染物排放必须达到市环保局的管理规定。
三、环保设备维修规定
1、收尘器滤袋在正常使用情况下,2.5~3年必须全部更换,以确保收尘效果达到国家标准;
2、收尘器气缸每月进行一次清洗,密封件有破损的应立即更换,保证气缸的工作性能;
3、收尘器滤袋有破损的要立即更换,每季度要对滤袋里的积灰进行一次清除,保证布袋的过风能力;
4、每月对收尘器管道上的三联体进行清洗加油,随时保证各部件的完好能力;
5、收尘器引风机电机每年进行一次吹灰加油,以保证电机的完好;
6、每年应对收尘器壳体及排气管道进行防腐处理,防止机壳锈蚀漏风。
四、收尘器的管理规定:
1、开机前的准备:
(1)检查各系统的风包及储气罐是否达到需要的压力;
(2)各卸灰设备运转有无障碍物, 重锤阀动作是否灵活;
(3)检查收尘器内滤袋是否有掉袋或损坏,袋口未扎严等现象;
(4)收尘器气缸动作是否灵活,喷吹是否正常;
(5)收尘器检查门应关好并密封严密;
(6)检查各通风、排灰管道有无堵塞、积灰现象;
(7)气路三联体过滤器有无油水,油雾器有油;
2、开停机顺序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杜绝因操作失误造成环境污染;
五、检查制度
1、为了更好地落实公司环境检查和监测工作,确保公司环境管理质量,制定本制度;
2、公司综管办督查室每季度对全厂环境检查或环境监测情况进行一次汇总,根据检查情况对各车间的环境保护情况进行评比考核;
3、公司生产副经理每月组织对全厂进行一次综合的环境检查,对全公司环境情况进行一次评价;
4、各车间环保负责人每天对本车间进行一次环境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并整改;
5、各岗位每天要经常性地对本岗位进行环保检查,及时治理环境污染,消除小范围污染危害;
6、环境检查范围主要是厂区内的重点部位:各车间环境卫生、垃圾堆场、污水及废气处理设施设备运行情况;
7、环保检查包括如下内容:
(a)、环保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b)、环保设备运行和管理的情况;
(c)、环保设施运行、记录情况,完好、有效情况;
(d)、各密封设备是否漏风、漏灰;
8、各车间对袋收尘的检查,应按以下方法进行:
1、随时检查入袋收尘气体的温度,并保证入收尘器气体温度高于气体露点温度;
2、随时观察收尘器阻力的变化,保持阻力在一定范围内波动,若发现阻力增大,应立即检查清灰系统是否正常,滤袋有无堵塞等;如发现阻力大幅度减小,则应检查滤袋有无破损;
3、经常检查密封装置,发现有老化破损时,应及时修复或更换;
4、每半小时对设备进行一次巡检,检查运动部件润滑是否良好,各收尘点是否有少量冒灰现象,发现冒灰按汇报程序汇报;
5、室外安放设备,应注意外壳部件脱漆要及时修补,以免锈蚀;
6、储气罐、气源三联体中的气水分离器应每班排污一次,油雾器应经常检查存油情况并及时加油;
7、电磁脉冲阀如发生故障,应及时排除,如内部有杂质、水分,应进行清除,如膜片损坏应及时更换;
8、各岗位每班监视烟囱排放情况,一旦发现冒烟尘,立即汇报并停机检查滤袋是否有破、掉现象,及时更换处理;
9、如气缸在动作时有异常响声,均为气缸下的阀板锁紧螺母松动所致,停机后将螺母锁紧即可,但不得改变阀板在气缸杆上的原来位置;
10、检查储气罐内杂质是否排净,储气罐压力是否达到,三联体压力表上压力是否达到规定;
11、收尘器外部等部件脱漆要及时修补,以防锈蚀;
12、根据收尘情况,正确调整脉冲参数;
13、认真记录环保设备运行,检修情况。
五、汇报程序:
(1)、岗位发现环境污染和环境污染隐患,应及时向中控室进行汇报,中控室应立即通知责任车间负责人安排人员进行治理,车间负责人在安排完治理工作后,立即向公司综管办督察组进行汇报,治理后向综管办督察组汇报治理结果。综管办督察组接到汇报后立即到现场了解情况,强调治理要求,并立即向生产副经理进行汇报,并将治理结果向生产副经理汇报。
(2)、公司综管部督察组下发的整改通知单,各车间应在规定时间内将完成情况向综管部督察组回执,综管部督察组将治理的情况进行记录,并适时向生产副经理进行汇报;
七、污染事故的分类及处理程序
为明确环境管理责任,加强环境管理,对环境污染事故进行分类:
1、污染事故。是指在正常生产时间内非正常排放污染物,对本区域内或周边环境造成较大影响,给正常的工作和生活带来较大损害的行为。
2、污染事故按其危害程度可分为一般污染事故和较大污染事故。
3、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污染事故均为一般污染事故:
3.1 污染造成距排污点20米内的人员工作、生活无法正常运行,排污时间在20分钟以内的。
3.2 因治理污染设施因管理不善或故障未及时处理致使排放浓度轻微超排放标准。
4、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污染事故均为较大污染事故:
4.1 污染造成距排污点20米以上,对厂界内外人的工作、生活造成较大影响,且排污时间在20分钟以上的;
4.2 因治理污染设施因管理不善或故障未及时处理致使排放浓度严重超排放标准;
4.3 因污染造成人身伤害的。
5、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污染事故均为重大污染事故:
5.1 因污染造成人身伤害较严重的,造成生产停止正常运行8小时以上的;
5.2 上级部门检查发现环境污染严重,对公司进行经济处罚的。
6、发生污染事件后,经受害单位(个人)或员工举报,或被公司相关部门发现后,情况属实,符合污染事故条件,则被认定为环境污染事故。
八、环境卫生管理规定
1、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 的原则,以“防” 为主,采取预防手段和措施,防止环境污染的产生和恶化,杜绝跑、冒、滴、漏,把粉尘,废气,噪音污染和破坏控制在一定的容量和空间范围内;
2、按照“谁污染,谁治理” 和“属地管理” 的原则,明确污染管理责任,公司各污染单位应对已有污染破坏进行积极治理,对已造成污染破坏的治理按大小规定时间完成治理, 最迟不超过48小时,一般污染不能超过24小时完成治理;
3、治理要求。
(1)、烘干车间、水泥磨车间、烘干车间做到:各楼层、房顶、工作平台、设备设施无杂物、无积灰、无卫生死角;
(2)、墙面按“属地管理原则” 谁使用谁负责,确保墙面无灰尘,高层建筑物每周至少一次冲洗;
(3)、发生污染事故后,8小时内必须对污染物进行清理;
(4)、厂内硬化地做到无杂物,无淤泥;
(5)、办公楼、中控室、包装付货等做到窗明几净无灰尘,资料,物品实行定期置管,严禁乱搁乱放;
(6)、厂区范围内严禁乱扔纸屑、果皮、烟头、杂物,只能扔在规定的垃圾桶里。
九、考核:
1、公司综管办督察组是公司环境违规行为的执法考核单位,可依据考核细则对违规单位和个人进行考核,各车间管理人员可依据公司环保管理办法,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 对环保违规行为向公司综管办督查组提出考核意见。
2、发生污染事故后,由公司综管办督查组组织对事故分析,分析事故原因,落实事故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24小时内报请公司领导批准。
3、瞒报、谎报或延时报的,公司综管办督查组给予责任单位加重处罚;
4、公司综管办督查组对跑、冒、滴、漏或卫生达不到要求的,按属地管理原则对责任单位进行考核。
5、行政处罚。
根据污染事故的大小或责任性质,对污染事故的责任人给予行政处罚。
(1)一年内3次环境重大污染或3次整改通知未完成整改内容,给予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就地免职的处分。
(2)因环境污染造成环境安全事故发生,按安全事故考核办法对相关责任人或单位进行并联处罚。
(3)发生突发性污染事故后,不积极抢修,造成重大污染事故发生或人身伤害事故发生的,按性质大小给予行政较重违纪处理或严重违纪处理。
十、考核细则
附《环境保护考核细则》

往期推荐:

水泥厂环保类知识竞赛题库(一)

2023-07-06

水泥厂环保类知识竞赛题库(二)

2023-07-06

水泥厂环保类知识竞赛题库(三)

2023-07-06

水泥工厂水气声环保设施及自动监控设备稳定运行情况环保检查要点

2022-08-07

水泥工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处理处置情况环保检查要点

2022-08-06

水泥工厂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环保检查要点

2022-08-05

习近平总书记有关生态环保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2022-07-05

一起水泥生产“烟气在线监测数据造假”环保事件

2022-06-27

矿山开采区域现场环保隐患排查要点

2022-03-06

水泥、熟料生产区域现场环保隐患排查要点

2022-03-06

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GB30485—2013)

2023-11-25

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2023-11-17

新《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培训试题

2021-07-02

PPT课件|固废法修订解读

2021-12-05

PPT课件|新《固废法》解读(72页)

2023-09-18


继续滑动看下一个
水泥资料
向上滑动看下一个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